戴花野人山大王

等青鸾

我是前朝公主,在夺位之乱中双腿尽废,被软禁于后宫之中。

人人都说,青鸾公主残废以后,脾气阴鸷古怪,没人愿意来伺候我。

屋里只有一方小窗,偶尔能看见宫车驶过。

那日,我正趴在窗棂上,车上的人掀开遮窗布,就这么四目相对。

此人剑眉星目,骨骼分明,犹如刀削斧刻。

我问:“那是谁?”

一时间,人人噤若寒蝉,都不敢答我的话。

我冷笑,命人将他们全拖下去杀头。

车上的人拦下了我,他说他叫方思尽,他劝我,好好活着,不要再喜怒无常,折磨自己。

没想到不过半个时辰,他就因在皇帝面前乱说话,惹得龙颜大怒,当即被贬为宫奴。

说宫奴是好听的——他被净身刺字,从彬雅翩翩的文臣,变成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

不仅如此,皇帝昏庸无道,竟让他来伺候本公主饮食起居……

以一月为限,若一个月后,青鸾公主不能下地行走,就要将他处死。

笑话,我早已是个废人,如何行走?

但皇命如山,三天后,他还是来了。

那一天,恰是腊月初一。


腊月初一。

宫刑不久,方思尽未经休养,来时脸孔煞白。

看他那副孤高似鹤的样子,我便觉得心烦,一个罪臣,来伺候我这残废,当是正正好好。

当初在宫车上遇见他,他劝我好好活着,如今自己遭此横难,我倒要看看他还说不说得出风凉话来。

这晚,他在门外守夜,夜半时苦痛长吟,听得我心烦意乱,难以入眠。

扰人清梦,真想杀他的头!


腊月初二。

方思尽来了之后,生活莫名多了点趣味儿。

别人都怕我,恨不能躲我远远的,似躲瘟神。

他刚来,尚不知道我的厉害,我正好变着花样地折腾他。

我给了他一个咬过一口的苹果,让他顶在头上,好让我练箭术。

刀剑无眼,况且以活人当靶子,一般人听了这个话,早该跪地求饶。

可方思尽真不一般。

他将那苹果抛来抛去地玩,对我说……

公主想让我顶在头上,那就走过来,自己摆吧。

我是一个残废,他竟叫我走过去。

实在是胆大包天,我拍响了桌案,高声要砍他的头。

没想到他大步走来,一巴掌抽得我偏过脸去,发狠掐住了我的脖子。

“前朝公主,同我一样,都是阶下之囚,事到如今还不清醒?”

第一次挨了一个男人,不,一个太监的打,我咬着牙疯闹,又砸又摔地哭了整个下午。

没有人管,那两个丫鬟背地里还拿这事当笑话讲。

到了晚上,方思尽来送饭,我大骂着掀翻了食盘。

他愣了愣,从地上捡起残羹,送进口中。

“你干什么!”我骂道。

“奴才出身微寒,见不得有人浪费粮食。”他头也不抬。

方思尽蹲在原处,就那样囫囵地用了一餐,擦净了嘴,又擦净了地。

走时他对我说,公主骨头硬,不吃就饿着吧。

我双腿尽废,他却偏说我骨头硬,真想杀他的头!


腊月初三。

昨天半夜,我饿醒了,肚子咕噜噜地叫。

想让丫鬟给我取些点心,屋里竟一个人都没有。

这群贱奴才,不知又躲到哪去。

我哑着嗓子喊了两声,方思尽走了进来。

他沉默着给我倒了杯水,我本想摔了,又想起白天的事,怕他真就再不给我倒了。

于是我拉着脸,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喝完水,我说:“我饿了。”

他立在我床边,帐子外:“饭菜早被公主砸得干干净净,思尽非巧妇,更难为无米之炊。”

洇过了嗓子,我声音洪亮:“狗奴才!”

他当着我的面掏掏耳朵,面无表情地出去了。

任我在床上又骂了一炷香,端回一碗阳春面来。

我止了声,呼噜噜吃完了面,看见这人虎口处烫起了一个水泡。

我躲回床上,从枕下找了只簪花丢在地上:“赏你的。”

可今天一早,他又把这簪花还给了我。

我大怒:“狗奴才,瞧不起本公主的赏赐吗?”

他不理,倒将簪花亲手为我簪上:“女子要有朵花戴,漂亮。”

原来,他看过我的妆匣,知道我已经没有几件首饰了。

今天我老老实实吃了三顿饭,其实一点滋味儿都没有。

可我一要发脾气,方思尽就板着个脸盯着我看,我便总想起他打我一巴掌,又掐我的脖子……

我有点恨他,又有点怕他。

又有点想杀他的头。


腊月初四。

今天白天,相安无事。

下了一场雪,我宫里用不上什么好碳,烟熏得我老是咳嗽。

我让方思尽来给我扇扇风,他走不开,在捡煤渣子。

煤渣子烧起来烟大,捡出去了,我可能就不咳嗽了。

今天多跟他说了两句话,我问他当初究竟说什么,得罪了皇帝,可他不告诉我。

晚上,他靠在我的床边,坐着睡。

我只有一个汤婆子,他怕我冷,每个时辰都拿出去灌一次。

这破差事太磨人,谁也不想干,便任由他一个男的,把手往本公主的被窝里伸。

起先我有点不自在,仔细一想,他是个太监,自不自在又能怎么着?

半夜,迷迷糊糊,他又伸手来掏汤婆子。

我睡眼惺忪,带着怒气,在他胳膊上狠掐了下:“狗奴才,你的手冰着我了!”

他没吭声,只是低低喘了口气。

这人不只手上冰凉,身上好像还在发抖。

“怎么了?”我问。

他不回答,起身挪了两步,咕咚一声倒在了帘子外面。

宫刑的旧伤未愈,我又总折腾他,这夜他终于熬不住了。

我大发慈悲,告诉他哪格柜子上有止血愈合的灵药。

他强撑着取来了药,说了声得罪就要走,被我叫住。

“你就在这里上药。”我说。

闻言,他惊诧地看着我。

月光下,他的脸色惨白。

我说:“又没有灯,你怕什么?”

他苦笑:“公主可真会作践人。”

一轮冷白的月下,他宽衣解带,背对着我上药。

好好的公子哥,玉树临风,竟沦落到这般地步。

我问他,可后悔吗?

他忍痛,捯着气强答: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

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

我不知为何,冷哼一声:“可惜,你如今已非金玉,而是阉人。”

他并不恼怒,反而说:“是,但公主,您是金玉。”

他讽刺我。

我是一个残废,还是一个亡国的残废,怎么会是金玉呢?

生气,又想杀他的头了。


腊月初五。

今天方思尽的精神头好了很多,还主动跟我说话。

他说他昨晚没有讽刺我。

他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还年轻,只要我想,未来还会有大好的日子。

我让他赶紧闭嘴。

站都站不起来,自强个屁。

我说,我知道我若站不起来,你月底就要被处死。

可饶是你心里着急,也不能睁着眼说瞎话。

他摇头:“奴才只是觉得,公主年轻貌美,不该拘于一室,该去见见霁月风光。”

我说,算了,你不要自称奴才了。

他说,那我抬你出去看看吧。

院里有秋千,他把我抱到秋千上,从身后推着我玩。

秋千越荡越高,我害怕却又觉得好玩,大笑大叫。

等我累了,秋千也停了。

方思尽回屋取来了我的弓。

我射箭特别准,哪怕是树上的叶子,说打这一片,就不会打那一片。

方思尽过去是文臣,他羡慕我的功夫。

我说,那你知道我的腿是怎么断的吗?

当年皇帝篡位之时,我于高台之上,欲挽弓射杀,正中他左侧胸膛。

可这人的心脏,偏偏长在右边。

他夺了位,软禁了我,命人生生打断了我的腿。

我想过死,可整天被人盯着,寻死亦非易事。

听到这里,方思尽猝然抓住我的手腕。

“不要死。”

“不要死,要活着,活着才有生机。”

他还有闲工夫琢磨我的死活呢?

离一月之限还有二十五天,还是惦记他自己的脑袋吧。


腊月初六。

今天真冷啊,越来越冷了。

天冷了,人就爱犯懒。

这群狗奴才,越来越懒了。

过去,他们只是懒得管我。

懒得给我送饭,懒得给我洗澡,就连我想起夜,喊破了嗓子,他们也懒得拿夜壶给我。

后来,他们索性连水都不怎么给我喝了。

方思尽来了以后,屋里总算有了个勤快的人。

这夜我又哭着喊人,他迷迷糊糊走进来给我倒水。

我打翻了水杯,流着泪瞪他。

他先是困惑,随后有些恼怒……

然后终于醒悟:“你等等,我去拿夜壶进来。”

“滚!”

他张开手:“还是我抱你出去?”

“我让你滚!”

可他不由分说,将我抱在怀里,动手去解我的腰带。

“别动,我帮你。”

我怕了:“你,你去喊个女人进来……”

他沉默着,置若罔闻。

我知道没人愿意来。

我在他肩头撕咬,抓打,命他放开我。

屈辱,羞耻,几乎要将我吞噬。

他默默承受我的胡闹,背挺得笔直。

替我掖被子的时候,他说:“青鸾,我会管你。”

可我却说:“狗奴才,本公主真有站起来的那一天,第一个就宰了你!”


腊月初七

冷,太冷了,我脚上生了冻疮。

丫鬟见了满脸嫌弃,说自己命苦,跟了这么个晦气的主子。

到年底了,各个宫中都有赏钱,人人喜气洋洋。

可我的宫里没有——主子的命差了,奴才的命就好不到哪里去,怨不得他们如此恨我。

方思尽使自己的银子,弄了一瓶药膏回来。

他也没什么钱,不过因为读过书,偶尔会帮其他的宫人写信换钱。

我缩回脚,被子蒙着头:“你自己的钱,自己留着,本公主不要你施舍。”

他拽下被子,强横地将我的脚锁在自己大腿上。

“我留钱干什么?太监难道娶妻?”

我语塞,闷声答:“一双残废的脚,抹什么灵药也站不起来。”

可他说:“青鸾,若有想去的地方,人就站得起来。”

想去的地方?

太多了,秀丽江山,风光霁月,我都想去。

可如今,我是笼中雀,阶下囚。

原是连想也不配想的。

他让丫鬟帮我洗个澡,丫鬟装作没听见。

他又说了一遍,那丫鬟剜他一眼,脆声嘲讽。

“方大人给她洗就是了。”

方思尽怒目而视,脸也染上薄红:“男女有别。”

“男女?你是太监,你怕什么?”

当时我手边有一支弹弓,我拿起来瞄准了她。

方思尽看我一眼,摇摇头。

于是我又放下了。

他打来热水,我只脱了外衣,被他抱进水盆里。

旖旎的水汽中,一层层潮红在他的脸上氤氲开来。

我问他:“你脸红什么?”

他避而不答,跪伏在地:“奴才有罪。”

我抿紧了嘴,趴在浴桶边沿看着他。

“站起来。”我说。

“奴才不敢。”

“方思尽……若有想要的东西,人就得站起来。”

他眼睛一动,怔怔抬头,与我四目相望。

他说:“我欲洗手摘明月,若非身在烽火台。”

如果不是自身难保,他其实是想要我的,是吗?

可我已非明月。

我没有开口,他却读懂我的意思。

“青鸾公主在我心中,比天上明月,有过之而无不及。”

沉默片刻,我对他说:“你来,把我的头发洗了。”

那一刻,我在他手中。

像是只被他一人驯服的鹰。


腊月初八。

民间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

真的好冷,方思尽煮了热腾腾的腊八粥。

我不爱吃莲子,他就少放了一些莲子,我爱吃糖,他就多加了一些糖。

腊八是个好日子,过去,每年腊八我都去赏梅。

可如今我宫中已经没有梅花了。

我对方思尽说:“你画一支梅花给我看吧。”

他沉默片刻,有些为难。

“公主等着,奴才去讨一些纸来。”

洛阳纸贵,贵到我这个公主娘娘,都用不起了。

“算了。”我叫住他,“方思尽……”

我做你的画纸,如何?

你来做笔,以我为纸,任你挥毫落墨。

他怔愣地回过头,目光发颤:“公主惯会说笑,奴才是个阉人。”

有什么相干?我也是个残废。

妙笔成花,栩栩如生,指尖所到之处,皮肤好像真的开出花来。

眉间,唇下,脖颈儿……

冰消雪融,春意盎然。

可到了腰下,就再无一点知觉。

我哭起来,他揩去我眼角泪痕。

“这里的梅花含蓄,只是掩在雪中。”

骗子。

废人就是废人,什么掩在雪中,分明只是说得好听。


腊月初九。

这夜做了个恐怖的噩梦,梦见皇帝浑身是血,左胸腔扎了个窟窿。

他手执长箭,尾羽被血染红。

他盯着我,沉声发笑,背后……

背后,是我的国家,我的将士,我的子民。

父皇死在我眼前,他踩过父皇的尸身。

他对我说:“青鸾公主,本王的心脏,偏就长在右边。”

然后不知怎么,我就被人绑了起来。

他们说,皇帝命人打断我的腿,挑了我的筋。

我又一次残废了,这一次,是在梦中。

尖叫着哭醒了,方思尽又跑进来。

我说我要杀人!我要杀人!

方思尽什么都没有说,在我床下坐了一夜,只借了只手给我牵着。

与他手牵着手,我睡着了。

这只手由梦外牵进了梦里。

这次我终于将箭射在了右边,与他携手,突破重围。

醒来,梅花依旧埋在雪里,不过大梦一场。


腊月初十。

方思尽已经来了十天了。

离他的死期,还有二十天。

我站不起来,我知道,他也知道。

筋骨尽断,饶是华佗再世,也无力回天。

可我也没觉得愧对他。

有什么愧对的?我不欠他什么。

男欢女爱,你情我愿,谁也不欠谁什么。

我问他,初见那天,他在宫车上看见我,我说要砍别人的头。

那时,他不怕我吗?

他说,不怕,倒觉得,其实是你怕别人。

我又问,那你第一天来时,动手打了我,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只是心里着急,想让你好好活着。”

别再喜怒无常,折磨自己,而是好好活着。

他可真好啊,方思尽,这个人真是太好了。

终于不想杀他的头了。


腊月十一。

日子怎么过得这么快?

我一个废人,一辈子都嫌长,本应度日如年。

如今,日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快了?

白驹过隙,我竭力挽弓,却捉不住。

方思尽身体好了很多,这么差的伙食,他居然还胖了一点。

见不得他长肉,我又开始折腾他,动不动就要他抱我出去。

最近总是下雪,秋千也不能坐了。

我让方思尽堆了两个雪人,我坐在旁边看。

高一点的那个,芝兰玉树,像他一样。

矮一点的那个,横眉冷眼,像我一样。

两个雪人并肩立在院子里,顶风冒雪,颇有点苦命鸳鸯的意思。

我说,等到春天,两个雪人手牵着手化成一摊水,真不吉利。

说完却又想到,等不到春天,他就要被砍头了。

那天,方思尽还在雪里发现了一只小麻雀,已经冻僵了。

他把麻雀带回去,放在怀里暖着,到了晚上,竟吱一声缓过气儿来。

屋里总算是又多了一点生机。

我让他爬到我床上来,蒙在被窝里看小麻雀。

他说,鸟儿会把睁眼看见的第一个人,当成自己的妈妈。

在这只小麻雀心里,方思尽和我,就是它的爸爸妈妈了。

我俩一个太监,一个残废,居然还有机会为人父母。

老天也算待我们不薄。


腊月十二。

方思尽又当爹又当妈,尽心照顾小麻雀。

可我是个甩手掌柜,只有想起来的时候,才让他拿过来给我玩玩。

给小麻雀喂饭喂水,给我喂饭喂水。

这就是方思尽每天的差事。

不知道小麻雀什么时候才能飞起来。

方思尽这么用心照顾我们,总得有一个,能从这里飞出去。

他说,会的。

不论是麻雀,还是青鸾……

囚笼是关不住勇敢的鸟儿的。


腊月十三。

午睡时太冷了,我让方思尽给我捂捂手脚。

丫鬟门也不敲就闯进来,正撞见这一幕。

她谁也不怕,只留下一声冷笑。

笑什么呢?

当然是笑一个太监和一个残废彼此依偎,抱团取暖。

我本来想喊我要杀了她,可方思尽抱着我的时候,我有点不好意思说那些话。

人言可畏,当天,所有人都知道了我们的事。

公主爱罪臣,听着多少还算凄美。

残废爱太监,怎么听怎么可怜。

但那又能怎么办呢?

爱都爱了。

方思尽问我,如果还能走动,最想去哪里。

我说,塞北。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方思尽不习惯塞北的冷,他是淮南人。

塞北梅花羌笛吹,淮南桂树小山词。

如今,塞北梅花掩在雪里,淮南桂树被风摧折。

望不到,去不了,求不得。


腊月十四。

狗皇帝也听说了我和方思尽的事。

他在朝堂之上,将此事当作笑料,讲与众人消遣。

一时之间,我与他成了最低劣的笑柄。

始作俑者,杀了我的父母兄弟,亡了我的国,还要笑我寒碜。

狗皇帝命人送来一些腊味,被红布包着。

他平日从不赏赐这里,这次例外,说是青鸾公主有喜。

久旱逢霖。

他想讽刺方思尽,也讽刺我。

他想折磨所有不顺他心意,不愿给他磕头的人。

可我丝毫不觉得被讽刺,他没说错。

我遇见方思尽,方思尽遇见我。

的确是灰白人间一抹红,此生大喜,久旱逢霖。

我扯了一块包腊味的红布,我说我要嫁给他。

他不敢。

他说过,他欲洗手摘明月,可惜身在烽火台。

我不管。

你是罪臣,你是太监,你是将死之人……

我都不管。

方思尽,你到底想不想娶我?

他不言语,只将我抱进怀里。


腊月十五。

过了十五天,还有十五天。

这一日,是我的大喜之日。

断腿之后,我从没想过,人生中还会有喜事。

尤其是婚姻之喜。

我没有什么太好的衣裳,也早没了名贵的首饰。

我的红盖头,是包腊味的油布,我的嫁衣,是一件多年的旧衣。

可我的婚事,是天底下最好的婚事,我的丈夫,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

一拜?天地无光。

二拜?高堂早逝。

全都省了。

夫妻执手对拜……

和衣而眠,算作洞房。

全心全意,此生不离!得此一人,夫复何求?

势利眼的奴才们又去传话。

得了新笑料,狗皇帝又笑得不行。

他说,思尽,如今你可是得偿所愿。

别说朕……不成全你。


腊月十六。

原来方思尽落得这般田地,全是因我。

那日他路过我的窗口,匆匆一面。

见了皇帝,他说:“臣有一事相求。”

“哦?爱卿有何事?”

“请将青鸾公主,许配给臣。”

“她是亡国奴女,双腿尽废,早已不能人事,爱卿何苦?”

“正因如此,才想救她逃出生天。”

“逃出生天?爱卿这话,是在埋怨朕,留她一命倒是害她?”

“朝堂之争,本是男人血战,皇上因此摧残了青鸾公主,这不是君子所为。”

“你可知,她当年拒不臣服,反而挽弓,将朕刺成重伤?”

“皇上怕了?”

“你放肆!”

“皇上,青鸾高入云耸,常伴霞飞,宫墙虽能折她双翼,却注定关她不住。”

“好!好啊!朕倒要看看,两只残雁,要怎么飞!”

方思尽见我一面,便要娶我,皇帝不肯,还罚他受了宫刑。

两只残雁,究竟要怎么飞呢?

不惧朔风寒,比翼则齐飞。


腊月十七。

小麻雀今天叫得厉害,膀子也总扑腾,不知道是不是要飞起来了。

我对方思尽说,我想试着站起来。

可他笑了笑,让我不要为难。

骨头断了还能长好,筋断了,除非神迹显灵,否则便是废了。

可我若站不起来,他怎么办?

皇帝残暴昏庸,真的会杀他的头。

方思尽那么好,又是我的丈夫……

我怎么舍得他被杀头?


腊月十八。

我让方思尽帮我做一副拐,他便坐在地上削竹子。

时间长了,手冻僵了,我就让他歇一歇,我给他捂捂手。

其实就算拄着拐,如果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也是无法行走的。

但事到如今,终于想要试一试。

小麻雀叽叽喳喳地叫,像在给我鼓劲儿。

可我一步都没迈出去,狼狈地摔在地上。

我说,怎么办啊,方思尽,我站不起来,我站不起来……

他还是很温和,劝我,慢慢来。

慢慢来?腊月十八了,还有十二天了!

他摸了摸我的头发。

他说,青鸾,十二天够了。

十二天,让我好好记住你,让你好好记住我……

生死簿,孟婆汤,黄泉路,奈何桥。

十二天,我们慢慢地走,够了。


腊月十九。

站不起来,一步都不能走。

小麻雀的叫声听起来好刺耳,心烦意乱。

竹筒已经被方思尽打磨了好几遍,但还是把胳膊都磨破了。

方思尽第一次跟我发脾气,把两条竹拐往雪地里一扔,用斧子砍了。

当晚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在给我手臂擦药。

我说你怎么不睡觉呢,睡不着吗?

他说,嗯,睡不着。

我问他,是想什么想得睡不着。

他笑了笑,对我说,想来生。

他名叫思尽,幻想我俩的来生时,却怎么也思不尽。

若那时宫车没有驶过我的窗子,他没有冒犯皇帝,如今,会不会娶了谁家小姐?

娇妻爱子,暖汤热饭,庙堂之中春风万里,马蹄踏过锦绣前程……

造化弄人,天亮之后,还有十天。

十天,便是我们的余生。


腊月二十。

站不起来,也不站了。

方思尽去扫了雪,把秋千清出来,抱我去玩。

秋千扬起来的时候,天很高。

秋千降下来的时候,天又很远。

小麻雀死了,被乌鸦啄死的。

要是当时手边有弓,我就能把那只聒噪的乌鸦射下来。

但我的弓被丫鬟奴才们给拿走了,当着我的面。

我一个废人,没了弓箭护身,就更废了。

小麻雀死后,我在想,它究竟是差一点就能飞起来,还是从一开始就注定飞不起来?

方思尽说:“你不是麻雀,你是青鸾。”

青鸾有着世上最美妙的歌声,可惜无人听过。

因为青鸾的一生都在寻找爱情。

凤有凰相伴,天鹅能吻颈。

鸳鸯双比翼,孔雀常齐飞。

于是青鸾也去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可她是天地孕育的神鸟,独一无二。

世上根本没有第二只青鸾。

她孤独,痛苦,筋疲力竭……

直到落在镜前,在镜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那一刻,她高声鸣唱,宛若仙音。

方思尽说我是青鸾,可我不愿他做我的倒影。

我更想与他双双化蝶,振翅齐飞。


腊月二十一。

还有九天了,不知怎么,心很静。

院里的两个雪人丝毫没有融化的迹象。

丫鬟奴才们都知道方思尽快要死了,懒得找将死之人的麻烦。

有时候我在想,他自己究竟知不知道自己要死了?

看他不紧不慢做事的样子,我觉得他或许真忘了。

可晚上他总抱我抱得紧紧的……

他以前从不会这样的。

像是抱紧一捧雪,抱得越紧,越想留住。

却越是融化,越是留不住。


腊月二十二。

还有八天。

宫里最近很热闹,好像是在准备过除夕。

同我没什么关系,我这里比冷宫还冷。

方思尽替别人写信,写门联的时候,会多带回一些纸。

红纸,他拿来给我剪花样,消磨时间。

白纸,他拿来给我写信,说让我以后每个月看一封。

以后?

我一个人的以后吗?

忍不住,当晚我就把那些信都拆开看了。

不像是情信,信中很少谈情。

他谈家国情义,谈壮志凌云。

但每封信的末尾,他会谈起我。

在信里,他不叫我青鸾,也不叫我夫人。

他叫我青鸾公主。

青鸾公主,见信如晤。

科考那年,入宫殿试,宫车乍过,与公主匆匆一瞥。

落雁沉鱼,不如青鸾。

那年落第,回乡治学,日子虽苦,却总有奢望。

虽缊袍蔽衣,却想有朝一日,罗袍加身,迎娶公主。

奈何我入朝为官时……

青鸾已是笼中之雀,公主已是阶下之囚。

笼中之雀,亦是我心中明月。

阶下之囚,亦是我心中所求。


腊月二十三。

今天身体不舒服,受了风寒,还起了烧。

太医当然不来,也没人给我配方子。

倒是平日里喜欢欺负我的那个宫女,给了我一丸土方子。

我说,你把我的弓拿回来。

她瞥我一眼:“把弓给你,等你杀我?”

我这会儿并不觉得生气了。

我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一个人都没有杀过。”

我曾想杀皇帝,谁知他的心脏,天生就长在右边。

我想要回我的弓,那是父皇送我的东西。

他说他的女儿,可以不懂女红,不懂女戒女德。

但一定要勇武不屈,百折不挠。

过去我没有做到。

断腿之后,我一蹶不振,并非百折不挠。

如今,终于醒了。


腊月二十四。

宫里越来越喜庆了,快过年了。

方思尽最近已经不帮人写信了。

时日无多,他留着再多的钱也没有用。

现在他空下来,就陪我说说话,时间长了,其实没那么多话说。

这一日我突发奇想,说方思尽,咱们死吧。

不等皇帝动手折磨你,咱们一起死吧。

方思尽冷了脸,他说青鸾,你答应我,好好活着。

你好好活着,寿终正寝,奈何桥上我不喝孟婆汤,我等你。

你做傻事,我过桥时不回头看,不要你了。

可是只有六天了,我舍不得。

我站不起来,又舍不得他死。

他不想死,可他不舍得埋怨我。

有时他还是会跟我说,青鸾,人有想去的地方,就得站起来。

可我知道,他并不是怕死,才这么说。


腊月二十五。

昨天明明退了烧的,今天不知怎么回事,又烧起来。

中午,吃了点东西,全都吐了。

不是身体不舒服,是心里太着急了。

我如果真的是青鸾神鸟就好了。

我想带着他飞。


腊月二十六。

枕头下的簪花硌得我整夜整夜睡不好觉。

当初方思尽还给我亲手簪过这支花呢,我还记得。

他说女子有支花戴,漂亮。

等方思尽死了,我想将这簪花捅进自己喉咙。

可又想起他说,我若做傻事,他就不要我了。

不行。

无人引路,青鸟飞不过奈何桥。

这夜做了个梦,梦见春天来了。

我回头喊方思尽,说我要出去走走。

雪下的梅,都露头了。

我跑进院子里去,果然冰消雪融。

我在走!

方思尽你看,我在走!

你不用死了!

方思尽?

方思尽……

我回头去看,他化骨成灰,在我眼前型销身殒。

像是雪人。

点点落梅,血般亮红。


腊月二十七。

方思尽坐在院子里,修整两个雪人。

我没给他讲昨夜的梦。

他肯定不会安慰我,他肯定会说,你在梦中有了站起来的意志,这是好事。

狗屁的意志,我只是不想让他死。

狗皇帝,如果我的弓还在就好了。

如果当初那一箭,是射入他的右胸腔就好了。

如果当初宫车没有经过就好了。

如果当初,宫车再早些经过就好了。


腊月二十八。

今天没哭也没闹。

其实已经好几天都不哭不闹了。

方思尽喜欢抱着我,我喜欢方思尽抱着我。

现在,被谁撞见我们都不怕了。

现在,也没人笑话我们了。

将死的太监,爱着亡国的残废。

这么好笑的事情,他们居然不笑了,还赞叹我们是苦命鸳鸯。

苦命是真,鸳鸯?

我是青鸾神鸟,不是什么鸳鸯。

方思尽像鹰,像鹤,像白天鹅……

就是不像鸳鸯。

他说:“青鸾,若你我是寻常儿女,鬼夫妻,纸鸳鸯,我同你做。”

可你是公主,我是人臣。

当初你以一敌百,我佩服你。

如今我以死搏生,也不后悔。

这一生的儿女情长,算是我欠着你的。

你在人间赴白头。

我在奈何桥上,等青鸾。


腊月二十九。

明天就是除夕夜了。

除旧岁,贺新年。

也像是在给方思尽贺死。

说来有点可笑,他身为人臣,终其一生……

到头来,不是死于朝堂争斗,倒是要因为求娶一个亡国公主,断送性命。

什么一见钟情,其实我是不信的。

他说科考时,宫车乍过,初见我,是惊鸿一瞥。

那时我意气风发,不论惊鸿落雁,都当得起。

可后来……

他又何必为匆匆一眼,搭上余生?

如今说这些,早没什么意思。

他明天就要死了。

皇帝还特意让人来知会我们一声,说他明天就要死了。

我站不起来。

可心里,也再跪不下去。

那副竹拐只用了两天,就被他劈成几截,事到如今我在琢磨,要是那时多练一练,会不会就能走了?

要是乌鸦没有啄死小麻雀,会不会它现在已经能飞?

方思尽精心照顾的两只鸟儿,总该有一只,要飞出去。


腊月三十。

大年三十。

方思尽死了。

回想他死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其实很少。

我把他写给我的信又翻了一遍。

他让我每个月拆一封,我数了数,大致能拆到我七十岁。

这么寡言的一个人,写起信来洋洋洒洒,竟有这么多话要说。

将他信中末尾,字字相连,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爆竹声中一岁除,今夜好热闹。

我没有守岁,很早就睡了。

外头歌舞升平,我不想听。

方思尽死了。

可我要活着。

“不要死,活着就有生机。”

这夜又做了梦,梦里我又能走了。

可我不敢回头,怕我一回头,方思尽又化成飞灰。

走着走着,下雪了。

皑皑白雪,掩不住峥嵘的红梅。

我不回头,一路往前走,于飞雪中赴白头。


大年初一,我醒得很早。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好像除了我,人人都将昨日的旧死忘了。

我让人把我挪到秋千上,荡起来,这时皇帝来了。

他说昨日繁忙,怠慢了公主,今日得空,特意来为公主献礼,以贺新年。

他准备了三样东西。

第一样,是我的弓,我父皇送我的那一把。

其实他们把弓拿走以后,我就知道,一定是给了皇帝。

皇帝把玩着弓上的雕花。

他说:“青鸾公主当年,可就是用这一把弓,刺穿了朕的左胸。”

我笑答:“可惜,你的心脏,天生就长在右边。”

“自然,天不亡我。”

“既是我的贺礼,还给我吧。”

“不急。”

他拔出短刀,嘣一声割断了弓弦。

那弓弦取得是上好的牛筋,坚韧力大,也不容易断。

他斩断了牛筋,就像当初挑了我的腿筋,是一样的。

我笑起来:“你怕了。”

他将一把残弓丢在地上:“公主想要,自己来拿。”

我说:“我站不起来,也走不了。”

“可惜,如若能走,方思尽就不用死了。”

“他说过,青鸾不能走,但青鸾会飞。”

“飞啊,飞给朕看!”

我荡在秋千上,看着他笑。

我在飞啊,你看不见吗?

皇帝大怒,命人按住了我的秋千。

下半身没有一点知觉,没有旁人推我,我再飞不起来。

皇帝满意了,沉声对我说,青鸾,你看,你不会飞。

我看了看院子里的两个雪人。

雪人不会走,也不会飞……

但他们会一起去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可我没跟他说这些,他不配听。

“好,我不会飞,你的第二样贺礼,又是什么?”

是我故国的大纛。

他说他命人抄了方思尽的家,想不到他家中,竟藏有前朝的旗帜。

这是叛国,青鸾,于是朕就命人,将其满门抄斩。

这旗是你故国的东西,就留给你,慰藉乡情。

我看着那面五爪游龙旗。

当年,父皇说,龙虽有立爪,但本性并不凶残,而是心怀大义。

它的立爪并非为了杀戮,而是要庇佑子民。

如今的纛旗,是一面猛虎旗。

刀爪剑齿,杀伐果决。

皇帝说:“龙虎相斗,人人都说游龙必胜,如今看来,还是猛虎更胜一筹。”

朕是猛虎,朕的孩子也是猛虎。

龙的孩子,却只是折翼的青鸟。

你的叔侄,兄弟,你的老师,盟臣……

你最爱的父皇和母后,朕是如何把他们杀了的。

青鸾,你还记得吗?

当然,不共戴天之仇,没齿难忘。

“还有第三样,这一样,你一定喜欢。”

话落,木盒掷地。

方思尽的脑袋滚落到雪地上,染红了残雪。

听说,他死时不肯下跪。

皇帝说,你非神医,没法让青鸾站起来,可你若能让她在朕面前俯首称臣,朕也饶你不死。

方思尽挺直了背,微昂着头。

“但求一死。”

皇帝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就是不肯给他下跪。

我们是龙的孩子,绝不会向恶虎屈服。

方思尽死得不痛快,他受了不少刑。

但就像他背对着我,给自己上药的那个深夜,他说过的……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

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

手起刀落,最后,皇帝命人砍下方思尽的头。

这颗头,现在成了他送我的贺礼之一。

我说,多谢你,这是我丈夫的头颅,就该在我的身边。

他问:“青鸾,你不后悔吗?要么站起来,要么跪下去,他怎么都能活的。”

“如今,你亦是一国之君……”我高昂着下巴,睥睨着他,“还不是一样在我面前,站不起来,也跪不下去?”

“朕可以一生都囚着你。”

太傻了,囚笼是关不住勇敢的鸟儿的。

皇帝走前,我对他说,你来推我一把吧,我想玩秋千。

那时他转过来,定定地看着我。

于是我笑了:“怎么,你怕我飞?”

听了这话,他大步走来,用力推了我一把。

秋千高高地荡起来,想要荡到天边去。

忽然下雪了,好大的雪,蒙白了我的黑发。

我在人间赴白头,方思尽,这样是不是也不算食言?

皇帝走了,背着手,大步流星。

我不打算让他就这么走。

弓的材质一般很有讲究,以柘木为上,竹为最下。

可我今天用的这把弓,材质偏偏是老竹。

它原本是一副拐,被方思尽劈了以后,不知丢到哪去了。

他在信中藏尾,说每晚守夜,他都默默地削竹片。

削成了一支箭,一张弓。

这张破弓可真不怎么样,只够挽一次,就四分五裂了。

好在,我也只有一支箭。

秋千荡到最高处时,我从裙下取出藏好的弓箭,瞄准了他。

他的心脏在右边,我记住了。

这么多年,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竹箭从背后射入他的右胸,他目瞪舌僵,双眼通红地转过身来。

他手握箭柄,那里鲜血汩汩涌出,滑不可握。

扑通一声,他跪在地上,用手撑着身子。

“我从没给你跪过,如今,是你给我跪了。”我说。

他强行开口,口中喷出鲜血:“你以为杀了朕,自己就能活吗!”

话落,周身高手环伺,我已被团团包围。

我坐在秋千上,平静地对着他微笑。

不能活,可我不害怕......

黄泉路,奈何桥。

他在桥头,等青鸾。


我最多情(一)

女主真海王,没有感情,拜金捞女。男人用完就甩,谎话张嘴就来,三观不正还脚踏两条船。双“不洁”!!!双“不洁”!!!双“不洁”!!!本文没有一个处男/处女出现,能接受再往下看,不要骂作者!角色三观不等于作者三观!!!


男友来电查岗时,我正与情人放肆缠绵。

似乎是嫌我们聊得太久了些,季乔禹惩戒地掐紧我的腰,我因此低声叫了一下。

电话那头顿了两秒,电流声嘶嘶啦啦。

“怎么了?”仲怀年问。

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指甲却抠紧了季乔禹后背的皮肤:“什么怎么了?”

“你刚刚叫什么?”

“哦,烟灰掉衣服上了。”

那头又是一阵沉默:“我以为你真戒了。”

“就抽一支。”手背蹭过鼻尖的薄汗,我眼都不眨地撒谎,“工作……太累了。”

仲怀年没再多言:“早些回来,我煮晚饭……”

“不用!”我稍不注意,语气便显得有些烦躁,缓了缓才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好好休息吧。”

电话那头传来轮椅蹭过地板的声音,似乎压到了什么塑料制品,啪嚓一声碎掉了。

仲怀年没有再说什么——甚至连再见都没有说,便径自挂了电话。

我长抒了一口气。

季乔禹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潮红的颜色从他起伏的胸口泛起,汗迹濡湿了我的掌心。

身体里仿佛有奇妙的水波不停荡漾,一浪高过一浪的水花,漾起激亢的波澜,和滚烫的蒸汽。

原始的愉悦凝聚在身体的末端,争先恐后地奔涌,顺着狭窄而逼仄的通道,一路蹿上脊柱。

强烈的快意中,我昂起脖子,失神地盯着头顶的水晶吊灯。

颤抖的眼仁里,折射出水晶璀璨、冷锐、昂贵的灯光。

翻腾的欲海逐渐平息,我洁白的身体像是月光下的海滩,情潮退去,只留下浪花逐戏的潮湿痕迹。

接踵而来的是疼痛,从指尖蔓延开来。

我低下头,发现我已经抓破了季乔禹的后背,用力过甚,掰翻了甲片。

血从我的指甲根部渗出,和他的伤口融在一起。

我忍不住狠狠推开他,骂道:“你是不是有病?!”

季乔禹不以为意:“情人私会,就是干这个的。”

我冷笑不已,直从牙缝里抽气:“你存心的?”

“我以为你接他电话,就是想要来点刺激。”

“你以为个屁!”我抽了两张床头的纸,裹住流血的手指,“我不接电话怎么办?他一个残废,出事了怎么办?”

季乔禹坐在原处,戏谑地看着我。

血缓缓地顺着他的背,滴落在洁白的床单上,于是他起身时若有所思,低着头盯着那一块“落红”。

半晌,他什么都没说,直接走向浴室。

关门前,他堪称讥讽地对我说:“贤妻良母,也给我做好晚餐再走?”

我也堪称讥讽地盯着他:“怎么,你也残废了?”

浴室里传来淋浴声,我穿好衣服,坐在沙发上等待。

窗帘的针脚比我身上的衣服还要精密,阳光能够刺透厚厚的云层,却怎么也钻不进这间屋子里来。

于是我拖着酸痛的身体走过去,两手扯开帘子,才发现外面下了瓢泼大雨,园子里,季乔禹饲养的那只黑背狼犬躲进了狗屋。

这么会儿功夫,仲怀年又来了短信。

“什么时候回来?”

我看了一眼,按灭了屏幕。

但很快,他的对话框又弹了出来。

“下雨了,我在你包里放了伞。”

我叹了口气,只回了个可爱的点头表情。

雨滴打在窗上,密密麻麻,世界仿佛变成了一幅印象派的油画,扭曲而模糊。

浴室里水声渐停,身后传来季乔禹踢踏的脚步,但我只觉得疲累,丝毫不想回头。

“怎么还没走?”他走过来,环住我的腰,“我记得你从不在这里逗留的。”

我转身,推开他,摊开一只手:“钱。”

他微张着嘴,一点一点笑起来。

“给我钱。”我不为所动,重复说。

于是他拿起皮夹,抽出一沓现金给了我,在我伸手去拿的时候却又缩回去。

我抬起眼皮,不耐烦地看着他。

“转给你不好吗?身上揣着大额现金,不安全。”

我劈手夺过:“不用了,我喜欢现金,看得见摸得着,我心里有底。”

季乔禹点点头,转身到沙发上稳坐,哪怕是穿着件浴袍,也英俊得像是座周身镀金的神像。

可惜我不信神,更不吃素。

“给我一支烟。”我接下烟,在他手中添了火,刚吸一口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季乔禹笑了:“真戒了?”

“嗯,戒了。”我用烟头在刚刚过臀的裙摆上烫了个窟窿,掸掉灰尘,“做戏做足,要不怕他不信。”

季乔禹的目光像是生出了钩刺,从我夹烟的手指,一路滑向紧密的腿缝。

大雨冲刷着世间万物,露出欲望不加掩饰的原貌。

他就那样目色沉沉地望着我,开口时声音有些沙哑:“你刚刚跟他说,工作辛苦?”

我不明所以,斜过头朝他看过去:“什么?”

“五星级的酒店,海岛的庄园,私人的游轮,你跟了我这么久,我什么时候真苦着你了?”他起身朝我走来,手暧昧地包裹我的腰腹,“看你平时表现,挺投入的,没觉得你是辛苦。”

他一定想看我脸红羞愧,无地自容的样子吧?

没劲。

我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你给我钱,我不介意陪你加个班。”

“钱我多的是,就看你怕不怕赚。”他意有所指地勾过我的领子,“他应该还在等你吧?”

我因这一句话败下阵来。

闪躲着推开他,我后退两步:“别碰我,你身上都是水。”

他因此抬手撩动发丛,温热的水珠顺着脸际淌向喉结,之后没入领口,一直流向隐秘的,我无比熟悉的地方去。

我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对于男色,我一直十分沉迷。

此刻,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朦胧,神色太过旖旎,季乔禹眯着眼,轻佻地打量着我。

“他现在还给你吗?”没有得到我的回答,他勾起嘴角,嘲讽道,“那里也残了?”

我攥紧拳头,下巴微抬,用白生生的脸孔对着他,表情轻蔑。

他不以为意,翘起腿,慢悠悠地敲打着沙发的扶手:“好,以后我也放肆些,反正有印子他也看不见。”

我看见自己的下睫毛闪烁着细细的光,那里正蕴出一滴眼泪来,被水晶吊灯捕捉,无所遁形。

但我最终也没有哭,而是瞥过眼,走到门口去穿鞋:“当男小三,你还挺光荣。”

弯腰的时候,季乔禹正在背后看着我,像是野兽盯着猎物,我知道。

他喜欢绑带,喜欢丝带和细绳缠绕在光裸的皮肤上,喜欢我穿这种缚在足踝处的凉鞋,喜欢我踩住细高跟鞋时,弯曲的脚弓,紧绷的脚背,甲色鲜红的脚尖儿。

他更喜欢我白皙修长的双腿——作为他的情人,对于他的审美,我一直深谙其道。

他曾经说过,他最喜欢的,是我脸上永远不变的,独属于漂亮女人的嚣张气焰。带着那样的表情,似乎不论是去欺骗、利用、还是玩弄男人,都能显得理直气壮。

在我即将出门时,他叫住我:“我周末要去s市打高尔夫,你去不去?”

我顿住脚步,有些为难地想了想:“s市……太远了,没人照顾仲怀年。”

于是他也不耐烦起来:“到底去不去?”

我将手伸进包里,摸到了那把仲怀年放进来的雨伞:“不去了。”

“他现在每个月用你多少钱?”季乔禹问完,很快便催促我,“问你呢。”

我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回过头看着他。

刚刚我说,他像是一尊周身镀金的佛像。

因为他的眉眼长得很“神圣”,深邃的双眼天生多情,温柔的嘴唇似乎随时要吐出悲悯的神谕来……

但是,一旦笑起来,这眼中便蓄满欲望,这嘴唇便储着贪婪。

一旦笑起来,这个神圣的人,便生生地扯出轻浮的一面来,面对着我。

“我知道了,我跟你去。”

“我把钱打你卡上。”

“不用了,周末见面给我现金。”

“蕊蕊。”他冷不防喊我的小名,“你是真要收手,一辈子就跟仲怀年耗了?”

我没回答,撑开伞走进园子里。

雨滴砰砰地打在伞面上,顺着伞骨往下淌,尖细的鞋跟在草地上扎出一汪一汪的泥水。

季乔禹的狗流着涎水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后,又懒懒地趴回去。

第一次来这的时候,它冲着我吠叫不止,如今已经适应了我的往来——但在它眼里,我显然不是什么女主人,都说狗眼看人低,但就连这只狗都明白,我只不过是季乔禹流连过的一方床枕,只是他自荐枕席的情人。

我当然不甘心了。

这些年来,我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是从男人身上扒下来的,所谓的“伴侣”对我来说,不过是用过就扔掉的一次性餐具。

我的第一任男友是我的高中同学,家境贫寒,相貌也泯然众人,属于一眼望去,就知道没有故事的男同学。

但他成绩很好,脑袋聪明,天生是读书的料。

我们两个坐同桌,起初,他是并不喜欢我的——我从小爱美,哪怕是高中那么紧张的日子,也一直很爱打扮,在他眼里,那时的我不是“好学生”。

但谁不喜欢美人呢?

上课睡觉时,我头枕在胳膊上。偶尔睁眼,能看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黑板,写字的手忙忙碌碌,间或会停下来抓一抓靠近我这一侧的手臂,然后扭过头来怨怼地瞪我一眼。

正和我对上眼神。

我从鼻子里发出轻声的哼笑,靠过去问他:“痒吗?”

他像是烫着了,脸通红:“你说什么呢。”

“我冲着你这边喘气,你觉得痒吗?”

他也不答:“你别睡了,听听课。”

“听不懂,等你教教我吧。”

听我这么说,他的表情很吃惊,但并未显得高兴,很快装作若无其事地看着书本:“你……不要说那些似是而非的话。”

我本来已经要趴回去,听了,又回过头:“我说什么了?”

他又避而不答,直等到老师讲完了这道题,才问:“你走高考吗?”

“对啊,怎么了?”

“不怎么。”他埋着头,算了几笔,镜片后平凡的眼睛一眨一眨,“走高考,就得学点儿习。”

我“哦”了一声,心下了然:“你喜欢我呀?”

他整个人都缩着,脸差点埋进课桌里:“我就是想劝你学习。”

“没事,有补习班。”

“补习班得花钱。”

“那我问同学。”我说。

“我成绩是最好的。”顿了顿,他说,“老师都说,我能冲刺省状元。”

这下换我不说话了,嘴角却越翘越高。

于是他又立刻没了声,只是拽过我垫在胳膊底下的书本,埋头吭哧吭哧画起重点来,细心批注后,红着脸推给我。

我一直盯着他,他却挠着腮看别处:“你有不会的题,随时来问我。”

我没接茬,四周安静,只有教室里同学们在唰唰地奋笔疾书。

他沉不住气,更被我似笑非笑的表情弄得发晕,补充道:“你想考Z大,我也想,分数线……不低。”

我轻轻“哦”了一声算作应答,托着腮看他:“要是我也考上Z大,就跟你在一起。”

他咕咚咽下一口唾沫,眼眨得飞快。

不得不说,我是跟着他吃过苦的——知道他家里困难,跟他出去,一般都是泡图书馆,或是在不收票的公园里喂蚊子,偶尔吃一串五元钱的烤鱿鱼,就算是奢侈的约会。

其实我并不满足于此,但还是咬着牙坚持——我的成绩一直在突飞猛涨,曾经天书一样的文字,在他的拆解下,忽然变得通俗易懂。

后来,我们真的双双考上了Z大,我拿出了这一年来攒下的所有零花钱,带他出去,给他买衣服,买日用品,买了一台和我一样的电脑。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盘算着该怎么开口。

可在我家门口,是他先对我说:“向蕊,我知道你想跟我分手,我知道你从头到尾,其实都没想过跟我在一起。”

我愣了愣,但并没想着否认。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也装不出来的。”他说,“我没要怪你,我也没损失什么,是我本来就配不上你。”

好奇怪,我心中竟一丝愧疚都没有。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我可没这么想。”

我怎么可能没想呢——他虽然成绩很好,但父母抱病,上面两个姐姐,底下一个弟弟,全指望他一个人。

我当然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从一开始,我就只想考上Z大而已。

后来我们在大学里碰面,他成绩还是很好,独占鳌头,又当了干部,谈了个家境不错的女友。

我呢,则是整个专业的吊车尾,大二的期末颤颤悠悠挂了三科,只觉得毕业遥遥无期。

听说他一喝醉,就跟周围人哭诉我是如何把他甩了,他女友是个很正义,很坦荡的人,当即来找我抱不平,认为我是利用男人的花蛇。

本来就是,我也没什么好反驳的。

我的第二任男友,是个除了钱一无所有的二代,钱包鼓鼓,脑袋空空,是我在高尔夫球场兼职的时候认识的。

平心而论,在物质上,他真的对我很好,领着我见了很多世面,也给了我许多知识以外的见识。

所以,哪怕是看见他在夜店里搂着美女豪饮,我也能笑着过去敬上一轮酒;哪怕是知道他挤眉弄眼地给别的女人递二维码,我也能若无其事扭过头,假装看风景。

我完全不爱他,别说爱,我简直对他没有一丁点感情。

我对他的定位,不过是一块结实的踏板,踩住再跃,便能更轻盈地跃向高处。

或许是我的表现太好,太懂事,太让他省心又有面子,他也给了我很多的惊喜——怕我毕不了业,他花钱送我参加中外合办的项目,给我的学历镀了金,找专人协助我完成期刊论文,又给了我一张含金量极高的介绍信,直接帮我敲开了某高级美术馆入职的大门。

谢谢,我很感谢,但也是时候踹了他了。

我一边实习,一边盘算着抽身的方法和日子。

我是个恶劣又狡诈的人,哪怕是用完甩了,我也要让男人觉得,都是他自己的问题。

直到某天夜里,我闭着眼准备睡了,突然感觉眼皮处发亮,睁开眼睛,便看见他的手机在我脸上映出豆大点灯光。

“干什么?”我眉头轻蹙,问。

他有些兴奋,甚至是骄傲地看着我:“我把别的妞都删了!”

我撑起身子,靠住床头的软枕:“什么意思,我没让你删。”

“啧,还不明白?我想跟你好好的。”似乎是对自己这句台词无比满意,他喜滋滋地晃晃脑袋,“下周,带你去见我几个哥们,正经哥们,然后再带你回家见我爸妈。”

我觉得有点好笑,从他手机上收回目光,翻身躺好:“你没事吧?”

“向蕊,别这样,我知道原来是我不对。”他从身后扶着我的肩,“过去我是爱玩,我承认。可真没谁能像你这么懂事,包容我。你看现在,我也玩够了,你学历也有了,工作也落实了,咱俩定下来吧。”

我疲惫地长叹一口气,将脸埋进枕头里:“定什么,你爸妈不会同意,我配不上你。”

“不会,我跟他们说找了个Z大毕业的女朋友,他们可高兴了。”他强行拽起我,“这回我真是认真的,原来那些女的,让我给她们买包买鞋,买房买车,我爸妈一个都不喜欢,但是他们看了你的资料,对你可满意了。”

我一愕,将心里话咽了下去。

这人是不是傻?

我什么资料?我的Z大毕业证,我的留学经历,和我现在在高级美使馆实习的履历,不都是从他那一层一层扒下来的吗?

这傻子谈生意还谈出感情来了,我有一瞬间觉得愧疚,但很快被蒸腾的烦躁压下。

或许是天生冷漠,我真就没办法对任何人付出感情。

他的脑子蠢笨如猪,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扭身跳下床,从夹包里找出个丝绒袋子。

“我给你买了个串儿!”他说。

“买了什么?”我没听清,重复了一遍。

“手串儿,我一哥们儿在庙里请的,开过光!高油高密,你戴上看看!”他边说边攥起我的手腕,将珠子绕了四圈,“大师说了,这玩意戴上以后,多子多福,还旺夫!”

我慢慢抽回手,装作是要撩头发:“多少钱?”

他伸出手比了个五,另一只手比二:“七万大子儿!”

我抬起手,躲开他:“你真敢花钱,我不要。”

他以为我是嫌贵,扬扬手:“没事儿!这点儿钱!”

“不是钱的问题,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在你身上看不到未来。”

他傻了眼,愣愣地问我:“怎么会呢?”

“咱俩搅合到一块儿去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不是什么正经人,只是那时候我还想着你会改。”我收回目光,轻飘飘地扫过屋子,“结果我也看见了,这两年你也不老实,现在说这些话,也就是一时兴起。”

他愕然,干笑两声:“向蕊,你看你,我都说了我要改。”

“可我已经很失望了,我努力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就是为了能够配得上你,可你还是每天不务正业,把钱都浪费在这些……”我将手串丢进他怀里,“这些摆明了是在骗你的东西上。”

听我这样说,他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向蕊,宝贝儿,原来你是怕我受骗呀!你真好!”

我腹诽此人蠢得可以,心中正在白眼大翻。

他浑然不知,反倒跟癞皮狗似的蹭过来,赖赖唧唧地求我:“向蕊,你再给我个机会,给我个观察期,我肯定表现得让你满意,要不然你再踹了我!”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里,他真的鞍前马后,无微不至,像个舔狗。

自知脑子不如别人的他,在知识上无法跟其他人竞争,索性另辟蹊径,玩起了家庭主夫的套路,每天窝在家里为我洗手作羹汤。

厌烦,我只觉得厌烦至极。

每当他满足地冲着我咧开嘴微笑,那副样子,都让我想起中学时穿久了而侧边开裂的球鞋,让我不由自主露出嫌弃甚至是狰狞的表情。

可就算是这样一张脸,也会在他的心中被无限美化,变得可爱至极。

他会变着花样研究各种菜式,等我下班回来,他甚至会像个羞赧的新婚妻子,在围裙上局促地擦手,将筷子塞进我手里。

那一刻,我的身体里涌出可怕的呕吐感。

太腻烦了,他制作的食物,盐和糖的比例,气味和颜色,都无聊得令我腻烦。

平心而论,他做的饭味道还不错,毕竟吃过的山珍海味不少,看多了猪跑,杀起猪肉来就要得力很多。

但我实在是腻烦了这种日子——在我的计划里,我早该从这方踏板上起跳,跃向全新的,更华美的篇章。

终于某天,我在美术馆工作时,接待了一位年轻的艺术家。

他不仅年轻,而且英俊,身上是良好的教养下,经年累月的沉淀,那种清冽又孤高的气质,使他瞬间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听同事说,他叫仲怀年,是个父母双亡的天才画家,少年时的一幅画作,更是拍出了几千万的天价。

就是他了,我在心中暗暗地想。

这个人,让我来成为他的缪斯,而他,就请成为我航登彼岸的最后一站吧。

当务之急,是先甩了我那脑袋空空的二代男友——利用归利用,我一般不会脚踩两只船,倒不是别的,实在是没那个精力,又怕翻车。

说起来,过程是再简单不过的,我雇了个美女,在某个他会出席的饭局上,勾了勾他的腿,搂了搂他的腰。

狗改不了吃屎,他也压根改不了偷腥。

被我抓包那一刻,他委屈又惭愧地哭了起来,甚至当着他几个哥们儿的面跪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地扇自己巴掌,求我原谅。

那一刻的我演起戏来如有神助,表现得真像是个哀怨的原配。

我褪下那条蠢得要死的手串儿,带着哭腔控诉他:“我对你太失望了,我不要你的臭钱,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明明是我甩了他,他却觉得是他亏欠了我,非要给我一大笔钱作为补偿,直接打到我卡上,被我原封不动打了回去,他更觉得自己错过了天下第一好的女人,暗地里让美术馆的负责人给我连升两级,直接转了正。

身份高了,我能跟仲怀年单独说话的机会,也就多起来。

他要在我们美术馆办画展,我顺理成章地加了他的联系方式,不过,他似乎是个很清高的人,我不敢冒进,怕错失了机会。

可是某天,他忽然主动点赞了我的朋友圈,留言问到:“这是哪里?”

我回复:“是我家。”

紧接着,他很快私聊我:“也是我家,要一起回去看看吗?”

我盯着手机上的一行字,慢慢地笑了起来。

这当然不是偶然,而是我计划中的一环。

仲怀年父母双亡,我查了资料,才发现,我们居然是同一所孤儿院长大的。

---------(待续)--------

淑女

 【BE/重口/猎奇】(提前预警,别骂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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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门高频响动的声音听久了有些刺耳,闪光灯此起彼伏,像一台故障的老式电视机。

我面向黑压压的人群,面向他们手中枪炮一般的镜头,勾起一抹角度精确的微笑。

“黎雁小姐,看这里。”

有记者对我招手示意,我很快捕捉了他的方位,摆好完美的姿势和表情。

“真美啊。”我听见人群里,有人在小声感叹。

这个人我认识,是位一直对我十分偏爱的杂志主编,因为地位很高,通常坐在办公室里指点江山,只有听见“黎雁”两个字才会扛起相机亲自出山。

记得我二十二岁那一年拿了影后,当时,他曾在自家杂志上用了极大的版面,盛赞我是“二十一世纪最后的淑女”。

公司十分知恩图报,说这位主编对我有知遇之恩,一定要好好感谢他。

比如把我送到他床上去。

尽管已经与我缠绵了数个日夜,尽管见过了我最放荡的样子,他依然对我痴迷不已,就像此刻,他也站在人群里,一边冷得搓手跺脚,一边感叹我“真美啊”。

“换个方向。”身后,西装革履的经纪人压低声音提醒我。

我不动声色,将身体微微转向人群的另一边,招手的幅度,歪头的角度,都一丝不苟。

“啧。”经纪人咂舌,用最简短的方式表达他的不满,他清了清嗓子,声音粗暴又焦灼,“用手扯裙摆,露出腿!”

这件洁白的,铃兰般的礼裙,我第一眼看见它时真的非常喜欢。

不过公司的人来了后,默默看了一圈,径直略过我,示意服装师:“这里开个衩,你们不知道这x货什么样最美吗!”

而我,我没有任何感觉——不论是他羞辱我是“x货”,还是他承认我的“美”。

此时此刻,裙摆的衩口直开到大腿的位置,若隐若现露出底裤的边,我听见快门的声音倏地加快了。

鬣狗们拍个不停,舌头和涎液几乎一起掉出口腔。

我像尊摆件杵在冷风里,身形一丝不苟,灵魂却早已出窍。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跟那个人对上眼。

他手中没有相机,在那群扎着马步,狂拍不止的人群里站得笔直,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身形清瘦削长,两颊更是瘦得有些瘪进去,头发凌乱,略长,还稍有些打卷,严严实实地挡住了眼睛。

这人看着真阴郁,让人很不舒服。

我默默地想。

活动结束,坐在保姆车的后排,我对经纪人说:“我的眼睛很痛,那些闪光灯真的很刺眼。”

经纪人正在前排检查刚刚记者们拍下的照片,完全没理会我的抱怨。

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前去,扶住前排的椅背:“上次体检的时候,医生说我最好不要再戴美瞳了。”

前排的人还是不搭茬,沉默地用拇指飞快地滑动屏幕,然后忽然在某一张停住,放大查看我脸上的每一颗毛孔。

我吞了口唾沫,有些提心吊胆。

他掌掴我脑袋的时候,我没敢护头。

这一下子好重,我甚至有些眼冒金星。

“这张!又闭眼了!拍个照而已,你要练多久!蠢货!”

我垂着头,抬手把头发拢到耳后:“对不起。”

他依旧怒目瞪着我,看起来余怒未消。

我有些发抖,但还是离了座位,小心翼翼挪到前排——这车一直以宽敞舒适做卖点,一个人享用一排的时候的确如此,但两人共处就有些勉强。

我在男人面前顺从地跪了下来,他丝毫不意外,沉默地敞开双腿。

后视镜里,司机向我们瞥了一眼,默默升起隔板,见怪不怪。

男人愉悦的低吼像是野兽餮足,他的喘息,沉吟,都像诅咒一般,拘得我喘不过气。

直到我两眼发黑,男人才放开了手。

他扳起我已经涨成猪肝色的脸,嫌恶地瞥过我的眼泪和鼻涕,用另一只手甩了我几耳光,力道不轻。

“你也就这些东西学得快,x货。”

他舒适地靠在椅背上,松弛地眯起眼睛,享受我的善后,过了会儿,似乎想起什么,补充了一句:“你刚刚看见那个没拿相机的人了吗?”

我不敢说话,也没法说话,只好点点头。

他轻轻哼了一声,声音里又添了点烦闷:“真不知道他怎么混进来的!”

“他是谁?”我壮着胆问。

“就是那个私生粉,本来好久不出现了,疯子一个。”

原来就是他?

那人是个很狂热的私生粉,在我的粉丝圈子里风评很不好,大家还自发地组织起来教训了他一通,但他死性不改,还是很疯狂。

光我有印象的,他就曾经闯过我的酒店,砸过我家的门,成天成夜徘徊过我的小区,还有好几次,他试图冲破安保线,跑到台上来,不过都没得逞。

我虽然知道他,但一直没有看清过他的脸。

今晚是第一次——虽然他并不像我想象里长得猥琐又恶心,但因为得知了他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他的样子便觉得有些恶寒。

“走神?”男人一耳光打得我头皮发紧,连舌根都跟着发麻,“明天的采访,一个字都不准背错,听懂了吗?”

我小鸡啄米一般点头,连口水都掉下来,逗笑了男人。

“粉丝居然说你是一尘不染的仙女?”

他带着戏谑羞辱我,居高临下地冲着我晃了晃手机,屏幕上是粉丝花样百出的表白,措辞肉麻又文采斐然,配了些精修剧照,被加上他们最爱的高曝光滤镜,白得像个死人。

“你说他们要是知道你每天都是这副样子……”他用手指在我下巴上搔着痒,没再说下去,只是恶劣地笑起来,“算了,他们怎么可能知道,一群蠢猪。”

事后,男人总是一副恹恹的样子,也懒得再搭理我,我小心地料理好现场,抽了两张纸巾,自行挪回后排。

他转过来说话时,我刚想吐掉嘴里的东西。

“你上次陪了宋老板,结果人家的新项目还是没选咱们公司,老板很生气,说他要好好教训你。”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声音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抖:“对不起,我……”

“我给拦住了。”他粗暴地打断我,样子像是大发慈悲,“我跟老板说再给你个机会,你今晚再去陪一下宋老板。”

听起来可能很恶心,但那一刻,我的眼中瞬间噙满感激的眼泪。

“谢谢,谢谢!”我破涕为笑,甚至激动地抱住前排的座椅,“我,我会听话的!”

男人冷笑,斜睨了我一眼:“贱货,去陪男人就这么开心?”

不,那是劫后余生的开心。

我还记得老板第一次“教训”我,是在他的私人别墅——他把不会游泳的我扔进泳池里,等我筋疲力竭之后叫人捞起来,倒吊在桑拿房里“烘干”至脱水。

也是那次我才知道,他别墅的地下室里,有医生,还有医院。

他能让我死,也能让我生不如死。

车停在某酒店门口,宋老板大概已经在房间里等我。

尽管我的行程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粉丝们手眼通天,还是有人提前等在这里。

我看见几个怯生生的小姑娘蹲在门口,冻得通红的手里拿着灯牌和小礼物,认出我的车后一股脑站起来,但没敢上前,只是探头瞄我的车窗。

“跟她们打招呼。”男人不耐烦地抒了口长气,降下车窗时又换上笑脸,温柔地嘱咐,“太晚了,大家快回去吧。”

几个小姑娘这才踟蹰着走过来,靠近我的车窗:“姐姐……”

我朝她们微笑着打招呼,刻意将头发拢到一边,挡住捱了耳光的那半边脸。

“姐姐,我可以跟你说句悄悄话吗?”脸圆圆的女孩问我。

我试探着看了一眼前排的经纪人,他没什么反应。

“刚刚你参加的那个活动,我看见那个私生饭也去了!姐姐你要小心!”她圆睁着眼,看起来真的很着急。

“好,谢谢你的提醒。”我说。

“还有……”女孩的脸红红的,这会儿又羞涩起来,“姐姐你又优雅,又高贵,又漂亮,就像是童话里的公主!”

男人别过脸去,在阴影中窃笑。

可我没有阴影可躲,我只能曝在光下,无处遁逃。

或许是看见我的笑容有些不自然,女孩回头对同伴说:“好了,咱们走吧,别挡着车,让姐姐上去休息。”

她回头跑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对经纪人说:“哦,对了,谢谢你一直照顾姐姐,这礼物是给你的。”

我看着她们几个离开的背影,看着那并行的,雪中一串串小小的脚印,久违地有些想哭。

不是恐惧得想哭,也不是痛得想哭,而是心酸得想哭。

我什么偏偏喜欢我这样下流不堪的人。

男人的声音扯回了我,毫不掩饰地嘲讽:“感动了,公主殿下?”

我抿着嘴没说话,他拆开粉丝送他的礼物,是条领带。

“说不定我可以用这个把你绑起来,然后……”他做了个很下流的动作,让我意会,“我要是再把那一幕录成视频发到网上去,你说刚刚那个小姑娘,她会不会疯?”

我无法回答,只觉得心在狂跳。

男人并不知道,就在刚刚,那群女孩里沉默不语的那一个,她塞给我一张字条。

字条如今已经被我掌心的汗浸湿,字迹也已模糊,可我依旧把它揉成团,借着捂嘴咳嗽的动作吞了下去。

“我知道你的秘密。”

字条上这样写着。

男人看了一眼腕表,掐着时间:“走吧,我送你上去,宋老板在等了。”

我点点头,顺从地下了车,在他的“护送”下步入酒店的大门,安静地站在大堂等他取来房卡。

“小心点,别被拍了。”把房卡交给我时,他蹙着眉,像在面对什么棘手的问题,“啧,也不知道宋老板下手有没有分寸,真把你玩坏了就麻烦了。”

我依旧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没有任何羞耻,男人不耐烦地甩甩头:“上去吧,表现好点。”

我独自穿过酒店的长廊,面对此情此景,只觉得轻车熟路。

包里有一片紧急避孕药,一瓶速效救心丸,甚至还有我怕会窒息而带着的一罐氧。

大部分房间的门都关着,我要去的房间在最里侧,但中途某间屋子竟虚掩着门,门里没有一点光,也没有人声,阴暗模糊的一团。

鬼使神差般,我伸出手,推了一把。

霎时间,有东西鬼影一般从门缝里窜出来,迅速将我拖进黑暗里,力道之大,我根本无法反抗。

门紧紧关上了,隔绝了门外的一线光。

糟了,要是宋老板没有等到我,我回去会被打死吧——在这一刻,比起眼前的危险,我居然是这么想的。

“鬼影”依旧捂着我的嘴。

这是个有体温的活人,是个比我高了不少的男人,身上没有什么香味,也没有什么异味。

“别喊。”他的声音很低,还有些沙哑,“我要把你装进行李箱里带走,别反抗,听懂了就拍一拍我的手背。”

我瞪大双眼,没有挣扎,只是在黑暗里抬起手,摸索到男人的手背。

那是一只很瘦的手,摸的时候,能清晰的感受到上面的血管和筋脉。

我想我知道他是谁了。

得到我无声的回答,男人引导着我来到窗边,那里果然放着一只敞开的空行李箱,在黑暗里只能模糊辨认一个轮廓。

我迈进去,然后在里面躺下,蜷成一团,像个胎儿。

男人有些惊诧于我的顺从,迟迟忘了蹲下来扣好盖子和锁扣,只是站在那里盯着我看。

黑暗里,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在看什么——我的身体不是在灯下一览无余时才最美吗?

但我什么也没问,只是安静地保持姿势,等着他的下一个步骤。

果然,他蹲下来,一声不吭地盖好行李箱,嗒的一声按紧了锁扣,缓缓地将我竖了起来。

“你能呼吸吗?”他问,“能就出个声。”

笃笃。

我用指节敲了敲行李箱的里侧。

“不要喊,配合我,听懂了吗?”

笃笃。

听声音,男人好像又蹲了下来,就在我旁边。

“这一天,我等了太久了。”

 

我被他装在行李箱里带出房间,箱子的顶部有个很隐蔽的小孔,是他留给我的呼吸孔。

从这个小孔里并不能窥见男人的脸,因为他实在离我太近了——我只看见了他的裤管,很干净,又熨得很整齐。

就这样来到大堂,有人正在大声通电话,我立刻认出了那是宋老板的声音。

“我没见到!我没见到人!你们耍我是吧?”宋老板气急败坏,“你送她过来的?那她人呢?!给她打电话!”

糟了,我的手机!

狭小的行李箱里,手机铃声显得聒噪又突兀,我浑身即刻就出了汗。

男人一愣,脚步停了下来,但下一秒便神色如常地走向柜台。

“退房,1702。”

“好的,稍等我给您退押金。”我听见柜台小姐好心提醒他,“先生,您电话响了。”

“备用机,我放在行李箱里,不方便取。”男人十分冷静,哪怕催促时也很得体,“麻烦快一点,我叫了车。”

“好了,给您。”

他又一次带着我走向酒店的转门——经纪人正从那里走进来,一手打着电话,一手紧攥着拳头,样子怒气冲冲。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熟悉的电话铃声,擦肩而过时,他倏地回头看了过来!

我听见胸腔里紧锣密鼓地雷动。

他认识这个把我带走的男人!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人真的是那个私生粉的话。

但身旁的男人脚步未停,也未加快,如常地走出酒店,那么瘦的手臂竟轻而易举把我搬下了台阶,搬上了车后座。

这么有力的一双手,一定轻而易举就能杀了我吧。

或许是先入为主,面对男人的时候,我总是在想这些事。

当他拉开驾驶座的门,坐进车里时,经纪人依旧站在门口盯着这里看,旁边站着宋老板。

而当车门砰的一声关起来,小孔里,我看见经纪人瞪着猩红的眼睛追出,样子像是刚被感染的僵尸。

巨大的恐惧和压迫感使我哭了出来,剧烈的颤抖带着整只行李箱轰隆作响。

手机还在响个不停,他那副张牙舞爪冲过来的样子太过恐怖,我甚至吓得小便失禁,本就难以流通的空气味道变得更加难言。

“怎么了?”我听见驾驶座上传来男人冷冷的声音,“不要闹!”

“我,我,我会听话的……”事到如今,我已经是这副模样,心中居然也没有一丁点羞耻的感觉,真是个奇迹。

男人听着我语无伦次,回过头来看着濡湿的车后座,抿着嘴,扭过头一言不发地开车。

手机铃声忽然停了。

“有车追上来了。”

男人一句话,我就吓了个半死。

“我会开得很快,不用怕,我刚刚用安全带把你绑起来了。”

我没有受伤,但我吐了。

当男人终于甩掉了追兵,把我带到他认为安全的地方,打开箱子时,看到的就是满身秽物,又狼狈又发臭的我。

谁会知道二十一世纪最后的淑女是这副模样呢?

男人蹙起眉,喉头一滚,捂着嘴干呕了一声。

我手脚并用地从箱子里爬出,他后退了两步。

他冲着我甩甩头,用下巴示意我:“浴室。”

我手脚都软得不行,只能四肢着地爬过去,在木地板上拖出长长的污迹。

热水器好像有点老化了,水温时冷时热,我顾不上那么多,草草地冲净了身体,扔掉了身上的脏衣服,哆嗦着在柜子里找到一条干净的浴巾。

走出浴室,男人正低着头拖地,,长而卷的额发依旧挡着他半张脸。

他知道我出来了,动作顿了顿,但没有抬头看我:“卧室里有女人的衣服。”

我下意识问了一句:“什么人的衣服?”

男人抬起头,把拖布墩在地上,语气和表情都很平静:“女人的衣服。”

走进卧室的第一眼,我差点吓得摔倒在地。

他真的是个私生粉——我的照片和海报贴了满墙,连天花板上都不例外,床头的靠背被用图钉扎满了剪报,有从杂志上剪下来的,也有从网上打印下来的。

“21世纪最后的淑女”,这个醒目的标题也赫然在列。

我看着大大小小上百张自己的脸,她们有的巧笑倩兮,有的高傲冷漠,每张脸都直勾勾,齐刷刷地盯着我。

盯着某个字,时间久了就会不认识,盯着我自己的脸,竟也渐渐觉得陌生。

我被一个私生粉给囚禁了。

他曾频频想闯进我的家门,或许他还曾偷窥过我的一举一动……

如今近在咫尺,我成了他的唾手可得。

矮柜上随手放着男人的皮夹,我打开翻看,透明隔层处放了一张与“黎雁”的合照。

但我根本就没有拍过这张照片。

照片的背面还有一行字:永远不分开。

我捂住嘴,把皮夹丢回去,差点又吐了。

“怎么了?”,男人像鬼魂一样,无声地出现在我身后,吓了我一跳。

我摇摇头,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小腿碰到了床边。

男人越过我,从衣柜里找出一套女式内衣裤,一条修身的连衣裙。

这是些旧衣服,但因为洗过,没有什么陈旧难闻的味道。

男人没有要出去的意思,我也没有请他出去——被男人注视我的裸体,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不过他并没在看我。

这些衣服都很合身,合身得简直就像……

就像这本来就是我的衣服。

就像买衣服的人,曾用他的手指测量过我每一处的分寸——我忽然有些毛骨悚然。

“你认识我吗?”男人坐在床边,忽然问。

我点点头:“私生粉。”

他面无表情:“我叫李霁白。”

“你,你为什么要抓我过来?”

“你觉得呢?”

我沉默地思考他的反问,然后慢慢磨蹭到他面前,熟练又不知廉耻地跪了下来,低下头。

李霁白因我的动作而吓了一跳,他推开我,确切地说,是将我甩到一边。

“你干什么?”他蹙着眉,有些嫌恶地问。

“这样做,男人们就会高兴。”我说,说完后又补充,“他们高兴了,就不会打我了。”

他沉默地抱着臂,样子像在防备我。

这个人是我的私生粉,他心中对我有着病态的爱,可是我太迟钝了吗?

我竟一点也感受不到他的热切和疯狂。

在他眼里,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丁点垂涎和贪婪。

用这样冷漠的眼睛望着我的男人,他似乎是第一个——不像那些人,目光里总带着能把人揭掉一层皮的爪牙。

“公司经常会潜规则你吗?”

“潜规则?”我不明所以。

“就是,那样,对你做那种事。”

“潜规则?那个叫潜规则吗?”我不太明白,只能对他解释,“他们说,那个是我的功能。”

“功能?”他摇摇头,“功能一般不是用来形容人类的。”

过了片刻,他朝我招招手。

“靠近点,让我看看你。”

我顺从地脱掉衣服,仰视着他。

他瞠目结舌,惊讶的眼睛透过头发的缝隙看向我,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只不过想仔细看看你的脸。”

“你……你不喜欢吗?”我有些害怕,讨好地凑过去,“是不是我哪里还不够漂亮?我的皮肤不够白吗?”

“你在说什么?”男人很意外,似乎没有想到黎雁是这样不可理喻的人。

“就是,就是……”我语无伦次,从匮乏语料库中艰难地选词,但还是词不达意,“对不起。”

“你听不懂我的问题吗?”

“听得懂。”

“那你不知道怎么回答吗?”

我怯怯地点了点头:“这些问题,没有背过。”

李霁白微张着嘴,半天才说:“难道你平时说的所有话,都是有人教你的?”

“嗯。”

“所有?”

我歪着头想了想:“嗯,几乎所有。”

他微微前倾,低下身体想拽起我:“你不要跪着跟我说话,你不需要跪着跟任何人说话。”

“没有镜头的时候,我就只配跪着,因为我低人一等。”

一直十分淡定的男人忽然起了火,砰的一声踢翻了垃圾桶:“你究竟是不是正常人?!”

我在巨响里迅速抱头,又蜷缩回他的脚边:“对不起,对不起……”

“不,我对不起。”

冷静之后,他居然开口对我道歉,然后又一次伸手把我扶起来,尽管我一躲再躲,还是被他按在床边坐下。

李霁白双手发抖,十指插进头发里:“这也是公司的人教你的?”

我点点头。

“你没有朋友吗?家人呢?”

我又摇摇头。

于是他重新沉默下来,只是看着我。

我对男人们的视线并不陌生——我很习惯,尽管永远也无法适应。

我身上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伤,有些是淤斑,有些则是破口。

李霁白伸出手,用指尖碰了一下,我便蜷缩起来,像含羞草的叶瓣。

“很疼吗?”

“还好,我习惯了。”

他神色复杂,干涩的嘴唇颤了又颤:“有多少人,对你,对你……”

“我不记得了。”我如实答道,“很多人,奖励的时候,和惩罚的时候都会有。”

看得出李霁白对我的话感到很费解,他蹙着眉头,但眼神并不是嫌恶的。

“怎么惩罚?”

“就是……那样,很痛很痛。”

“那奖励呢?”

“一样的,只不过,不痛的时候就是奖励。”顿了顿,我鼓起勇气看着他,“表现好的时候,他们也会摸摸我,就像你刚刚那样。”

听了我的话,他仿佛被电了一下,将右手背到身后:“我不是想对你怎么样。”

“我知道。”

“这些事,你的粉丝们没人发现吗?他们不关心你吗?”

“他们……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关不关心我。”这些东西有人教过,我也就背得很熟,“颜值粉只喜欢我长得漂亮,所以我不能有崩坏的照片,不能变胖,也不能穿得难看;事业粉很关心我的前途,但是我工作不努力,或是抢不到代言的时候,他们就会骂我;妈妈粉总觉得我是三岁小孩,男友粉又只要看到我跟男人说句话就会发疯……还有,还有,还有你这样的,私生粉。”

李霁白的眼睛瞥过我,等着我往下说。

“他们说,像你这样的人都是变态,可能会杀了我!”我第一次说这么一大串没有底稿的话,紧张得手都绞在一起了,“他们,哦,就是我的老板,还有经纪人,还有公司的那些人,他们说粉丝们都是蠢货,是舔狗和蠢猪。”

李霁白沉默着,不反驳也不搭茬,我盘算着,不知道他还想不想听我喋喋不休地说话。

“可我觉得……我是因为粉丝才活下来的。”

“这里没有镜头,也不是在采访,你不用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他说。

我摇摇头:“不,你不知道,如果我现在一个粉丝都没有,公司一定早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杀了吧。”

“我不相信你那个狗屁公司有这么嚣张!我不相信,还没有王法了?”他又变得激动,站起来在我面前团团转。

我居然在听一个私生粉跟我谈“王法”,真是好神奇。

我壮着胆子拉住他的手,让他停下来,他便停下来,看着我。

“我真的很怕死,也怕疼,求你不要杀我,我一定会听话的,好吗?”

李霁白看我的眼神,我很难描述——既困惑,又愤怒,既激昂,又绝望。

这双情感丰沛的眼睛涌满了各种情绪,几乎雷霆万钧,将我吞没。

下一秒,我看见他眼眶发红,豆大的眼泪无声地砸在地板上。

“怎么了?你不要哭……”我站起身,想用手把他的眼泪擦干净,但我太笨了,反抹得到处都是,“你很伤心吗?”

他不开口向我承认,但眼中巨大的悲恸,已经磅礴得如同山洪海啸,撞击得我胸口一抽一抽地疼。

尽管我很茫然,尽管我不知道,那里为什么会疼。

我有些慌乱地拉着他的手,努力地思考——公司从没教过我该怎么面对此时的状况,被私生粉抓回住所后,他将我带回贴满照片的卧室,没有折磨我,没有软禁我,却在我面前无声地哭,哭得那么伤心。

明明刚刚得知他身份的时候,我还对他充满了恐惧和恶心。

但此刻我好难过,心底朦胧泛起说不清道不明的疼痛来——我不想让他再哭了。

可能我真的天生很会犯贱吧。

他是个私生粉,我记得经纪人说过,私生粉并不在乎艺人在舞台上的样子,他们喜欢窥视的只是我的私生活。

但一旦真的见到我私底下糜烂不堪的样子,他们又会饱受煎熬。

李霁白现在应该就是在饱受这样的煎熬吧。

他试图将高处的星星握在手里,离近了才发现,那是藏在画卷上的一点泥水,越是细看,越是肮脏得不行。

他一定痛苦极了,是我亲手毁了他的梦。

“对不起,我知道你很难过,我会听话的,求你不要伤害我。”我赶紧说。

听见我这样说,李霁白流泪的眼睛一动,有些恍惚。

下一秒,他忽然紧紧地抱住我,嚎啕着哭到全身发抖。

我曾经想过,这样有力的一双手是不是能轻而易举地掐死我,但此刻这双手却把我抱得这么紧,紧到我浑身发疼。

我的代表作那么多,爱情片更是不胜枚举,这却是第一次有男人拥抱我。

穿着衣服拥抱我。

他哭得更伤心了,完全没有被“我会听话”的告白取悦,我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我小心翼翼地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对不起啊,让你喜欢了我这样肮脏的人。虽然你是个私生粉,可是我好像比你更恶心,对不起。”

像我这样的人,好像就连病态的爱,我都不配获得一点点。

过了很久,李霁白终于止住了哭。

他扳住我的双肩,用通红的眼睛逼视我:“黎雁在哪?”

我不明所以,茫然地看着他:“我,我就是黎雁啊。”

“你撒谎!”他的声调陡然拔高,甚至滑稽地破音了,“我知道你不是她!”

“我知道我跟你喜欢的黎雁有很大差别,我不配当你的偶像你的女神。我不是仙女,也不是公主殿下,我是个暗娼。你不愿意承认你心目中的黎雁是这个样子,我都明白。”

可我就是黎雁——有些残忍,但我还是这样对他说。

“你不要再骗我了!”他痛苦地揪起自己的头发,“你不是她!你不是她!”

私生粉果然很恐怖。

我忽然又在担心他打我了。

“我真的就是……”

“你不是!你不可能是她!”李霁白抓着我的肩膀,近乎哀求地摇晃,“我只求你告诉我她在哪。”

“我就是黎雁,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也头一次喊了起来。

“黎雁右侧胸口有块胎记!”他咬着牙,忽然狠狠将我推倒,双膝压住我的腿,扯开我裙子的领口。

“怎么会……你怎么可能有……”看见我胸口的胎记,他的瞳仁猛烈地颤动,瞬间卸了力,松开了对我的桎梏。

我又哭了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我就是黎雁啊,你可以拿我的头发去鉴定,我就是黎雁。”

“你不是!”

李霁白的声音一直很低沉,此刻却几乎是在尖叫。

“你根本不是她!”他有些神经质地盯着我,面部不寻常地抽动,好在大部分诡异的表情都被头发挡住,“还是说,他们给你洗脑了是不是?”

“我……”

“告诉我啊!”他又尖叫起来,样子像是《呐喊》里诡异又模糊的人像。

我看着他,这个情绪崩溃的可怜人。

黎雁是个下流的人,这样的事实,叫他如何能够接受呢?

都是我害的。

我起身,从背后抱住他颤抖的双肩。

“不要哭,你想把我弄脏吗?”

他瞪着猩红的眼睛转过身来,像是根本听不懂我说的话:“什么?”

“他们说,他们说……”我努力地组织语言,但好像总是词不达意,“他们说,世上最开心的事,无非是把干净的东西弄得一团糟……我只是想让你开心一点。”

李霁白似乎平静下来,但似乎又没有。

他紧抿着嘴转过身来,抬起手摸了摸我的脸,我却以为他要打我,下意识瑟缩着躲开。

我听见他叹了一口很长的气,断断续续,支离破碎:“那些人究竟把你给怎么了?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一直都是这样,从我面向这个世界的那一天开始,黎雁就已经是这样的人了。

但这句话忽然让我觉得有些不对。

什么叫“变成”这样?

这话中隐藏着一些岁月洗涤过的亲呢,仿佛是他亲眼窥见了我蜕变或是堕落的全过程。

我终于迟钝地感知到了这一点。

是因为他是私生粉吗?所以他一直在窥视着我?是这样吗?

“你……你一直都在跟着我吗?”我问。

“之前是。”

哦,对,我想起来了。

闯酒店,砸门,那些疯狂的事情都是他之前做的,但后来被粉丝们合伙教训了一通后,他就很久都没再出现了。

那次的事情闹得很大,还闹进了公安局,后来我还出具了谅解书。

“我知道,那次粉丝们网暴了你。”

他侧过脸来看着我,盯了很久后忽然无声地笑了起来。

“你看,我就知道你不是她。”他说。

我真的不懂他为什么这么说,但他此刻的样子,的确让我心中忐忑,无比慌乱。

我茫然无措地拉着他的手,讨好地凑上去,在他的嘴唇上又吻又舔。

他不为所动,任由我吻了一小会儿,遍冷漠地推开了我。

“我一点都不想把你弄脏。”他面无表情,扯开我想要攀住他身体的四肢,起身走到门口,“休息吧。”

不该是这样的。

他对我怎么会是这样的反应——全然不狂热,冷淡得像是一口干枯了千年的井。

“你根本不是什么私生粉。”我后知后觉,“你是谁?”

“你呢?”他停下脚步,回过头反问,“你是谁?”

“我是黎雁啊。”

“还在撒谎。”他摇摇头,大部分表情都被头发挡住,“算了,无所谓了,等警察来找你吧,你可以告诉他们我疯了。”

门被他关了起来,没有上锁。

他的脚步声原本就很轻,此刻渐行渐远,更加细不可闻。

我仰面躺在床上,天花板上的黎雁盯着我看——确切地说,四面八方的黎雁都在朝我看过来。

李霁白计划周密,只为了把我带到这里。

而此刻,他什么都没有对我做,便心灰意冷了。

这样的我该是让他多么失望,失望到他宁可前功尽弃,甚至开始期待警察找上门来。

但其实,警察是不会找过来的。

中间,李霁白出了一趟门,我有机会逃,但悲哀地发现,我根本不知道能够逃去哪。

我没有方位感,没有生活常识,没有正常人信手拈来的一切逻辑和概念。

除了那些下流勾当,我好像真的什么都不会。

所以我只好坐在李霁白的家里思考,思考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的未来会是怎样?

想着想着,他就回来了,带回了一些消肿止痛,或是止血的药,说要给我用。

“不用了,我已经习惯了。”我说。

“你不该习惯,你不能习惯。”他走过来,拧开一瓶药膏,撩起我的衣服,“你不要习惯。”

说话时,他的呼吸喷在我皮肤上,痒痒的。

他的指腹冰凉,却很温柔。

“你能吻我一下吗?”我转过去,几乎是下意识问他。

他不懂我的意思,手也停住不动:“怎么了?”

“我拍过一部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说,爱人的吻能止疼痛。”顿了顿,我埋头笑了,“我知道你不是我的爱人,但你是我的私生粉,大概也是有点爱我的吧?”

“别这么想。”

“求求你了,我总觉得这会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吻。”我第一次叫出他的名字,“李霁白,我从没见过你,却总觉得你很熟悉,你能给我一个吻吗?我怕我之后都没有机会了。”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捧住我的脸时,瘦长的双手有些发颤。

在离我很近的地方,他停了下来,让我有些慌了神。

他一定是嫌我脏,一定是的。

“帮我把头发撩起来。”他说。

我不明所以,但顺从地照做——长而卷的额发被我小心翼翼拢到他额头之后,露出他的双眼。

原来他的眼睛这么漂亮,又这么悲伤。

“看着我。”他捧着我的两颊,双眼目不转睛地望入我的双眼,“看着我的眼睛。”

然后他吻了我,很轻,除此之外什么动作都没有,双手自始至终,只是专注地捧着我的脸。

如果我说,我从一个陌生男人的吻中感受到了他的爱,会不会显得我很变态?

但事实真的就是如此。

我感受到了李霁白对我的爱,尽管这爱对于一个私生粉来说,显得有些太“正常”了。

于是我问他:“你还想做别的吗?”

“不想。”顿了顿,他主动问我,“需要我抱着你睡吗?”

“可以吗?”

“到这边来,枕着我的胳膊。”

我闭上眼,隔了片刻又听见他的声音。

“刚刚出去买了个眼药水,你的眼睛很红,不要再戴美瞳了。”

糟了,我不想再跟他分开了。

“可以不要放开我吗?”我问。

他的身体一僵,旋即轻笑起来:“你的粉丝们是不会同意的。”

当晚,夜很深的时候,忽然有人来敲门。

我与李霁白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着门响了好几声。

沉默中,李霁白站起身来:“警察来了。”

“不会的。”我说。

他愣了愣:“你在安慰我?”

我摇摇头,他便不再问,径直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小姑娘,年纪不大,怯生生的,眼睛又大又亮,看着不怎么爱说话。

我认识她。

李霁白比她高了几乎有两个头,此刻撑住门,俯视着她:“什么事?”

小姑年的声音很轻:“你好,我……我找人。”

李霁白沉默片刻,才问:“你找谁?”

“我找黎雁。”女孩说。

“不在,没这人。”

他说完就要关门,想不到女孩猝然伸进一条胳膊,死死拽住他的衣服。

门板夹住骨头发出咔嚓一声,女孩没有尖叫,我斜过头,看见她惨白的脸上满是汗水。

就借着这个空档,女孩不顾受伤的胳膊,冲了进来。

我与她对视了,就是她,那个给我塞纸条的女孩。

李霁白大步迈过来,提住女孩的衣领,将她撂倒在地上拖行了很远,但女孩不服,脸依旧冲着我,一边往前爬行,一边被拖着后退。

她受伤的那条手臂不能动了,另一只手却拼命往前伸,指甲在地板上挠动的声音无比瘆人。

我盯着那只手,不知该不该拉她一把。

“我就知道!我看见你把她抓到这里来了!”力量被完全压制,女孩声嘶力竭地喊起来,“你这个死性不改的混蛋!我不会让你得逞的!你休想囚禁她,休想霸占她!你休想害了她!”

是啊,在他们眼中,李霁白应该是个无耻的私生粉吧。

我跑过去,想让李霁白住手,想开口对女孩解释,想把她扶起来。

“别过来!”李霁白忽然叫喊起来。

那时,我已经拉住女孩的左手。

掌心一凉,随之而来的是剧痛。

我怔怔地望着鲜血淋漓的手掌,迟钝地明白过来,原来她藏着一把小刀。

这把小刀在她的袖口,闪出凛冽的寒光,她将身体扭转到不可思议的角度,回头划伤了李霁白的腹部。

伤口很深,血流得很快,噼里啪啦,成串成串地落在地板上。

李霁白松了手,不多时便摔倒在地上,而女孩正单手撑地,想要爬起来。

“别这样!别这样!”我横臂拦在他面前,面对着女孩,“别这样,求你了,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别再犯傻了!他会害死你!会毁了你!”女孩单手持刀乱挥,另一条胳膊却诡异地垂着。

“不会的,你看,他已经晕倒了!”我颤抖着对女孩解释,“我们都误会了,这个人不是什么私生粉!”

话音方落,女孩挥刀的动作停住了。

“那他是谁?”我听见她忽然这么问。

她站在那里,身体挺得笔直,只有脖子生硬地,缓慢地转向我,像是八音盒里的芭蕾舞女。

接着,她纤细的手臂,她紧握的刀,那刀尖儿,都缓缓地指向了我。

“说啊。”

我看见她惨白的,年轻的脸庞上,细小的神经抽动,牵扯起她的嘴角。

羞怯不复,她朝着我阴恻恻笑了起来。

我忽然想到她递给我的那张字条:我知道你的秘密。

女孩再度开口,依旧维持着这个恐怖的姿势和表情:“我知道你的秘密,你陪过多少男人,你的老板,经纪人,杂志主编,节目导演……”

“我……”

“闭嘴!”她朝着我一步步逼近,血顺着刀尖往下淌,“黎雁,你真的让我很失望。”

她说,四年前我刚出道的时候,她就是我的粉丝了,那时的我根本什么都不是,走到哪里都会遭受冷落和白眼。

所以,第一次去陪男人上床,是我主动提出的。

“我真的很失望,可我没有放弃你!我以为你会改!”

在我因震惊而发愣的当口,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但还在向我逼近。

“我错了,你不会改的。”她摇摇头,本来阴沉的表情忽然有些哀伤,紧接着又变成愤怒。

我看见她举起了刀,那一刻,我居然愣在那里,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我不知道该如何逃生,如何规避危险。

我不知道这诡异的一切是如何发生,又将如何收场。

“蠢货。”

女孩的嘴唇里吐出了一声很轻的咒骂,攥着刀向我捅了过来,身体下意识做出反应,从她高举的手臂底下钻过,逃窜到卧室。

女孩因我逃跑的动作一愣,晚了一步才朝我追来。

我锁上卧室的门,因为哆嗦,差点没有成功。

女孩慢了一点,刀子扎在门上,被挡住了,她拔下刀,此刻正在门外徘徊。

她没有叫喊,只是冷冷地命令我:“出来。”

我捂着嘴不敢出声,她便忽然失声尖叫,像是发疯。

“出来!出来!出来!”

她一手拿着刀,另一手因为挡门时受伤而不能抬起,因此这时只能用力地踢门。

木板门被她踢得轰轰作响,像要坏掉了。

暂停的间隙,女孩一边歇气,一边发出奇怪的笑声。

她隔着门,忽然对我这样说:“我一直都在跟着你。”

我一直都在跟着你。

看你吃饭,睡觉,洗澡;看你工作,挨打,还有……跟那些人上床。

你昨晚本来应该去陪宋老板吧?

穿过那条走廊的时候,为什么你不回头?

姐姐,你说过感谢我,说你爱我,说我是你的朋友,你的家人,难道这些都是假的吗?

我抱着头,背贴着墙,紧盯着门。

没有得到我的回答,女孩再一次崩溃。

“说话!给我出来!给我出来!”

砰的一声,我看见门晃了一晃。

她不再踢门了,她正牟足了劲撞上来!

我慌不择路,愚笨的脑袋无法运转,只能在阵阵撞门声中爬进床底。

还剩一只脚露在外头,我双臂匍匐着往里爬,床底的尘灰钻进我的肺,使我喉咙发痒,十分想吐。

这一次,撞门的声音巨大,然后便停了。

忽然万籁俱寂。

响起来了,脚步声。

很轻,很轻。

不紧不慢。

她进来了!

一只纤细的手握住了我的脚踝,手的主人正咬着牙把我拖出来,使力的声音像是野兽低吟,胸中嘶嘶啦啦地响。

给我……

出来!

我看见女孩俯下身,用空洞的眼睛端详着我,甚至摸了摸我的脸。

“怎么这么狼狈?”她摘去我头发上的一团灰,提醒我,“黎雁,你是21世纪最后的淑女,你得漂亮。”

不漂亮的话,我就把你……

“别杀我!求你了!求求你别杀我!”我哭着向她哀求,就如同哀求那些男人一样,“我不是黎雁,我根本不是黎雁!”

女孩很平静,甚至微笑起来。

她将食指竖在我的嘴唇上,俯下身,温柔地对我耳语。

“嘘……”她贴着我的脸磨蹭,刀刃却抵着我的脖子,“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是她……我知道你所有的秘密。”

好痛。

我经历过无数次濒死,这大概是最痛苦的一次。

忽然,女孩的头轻轻一歪,埋在我的肩窝里。

我感觉到她温热的眼泪濡湿了我的侧脸。

不……

不,那不是眼泪,那是鲜血!

突如其来的恐惧和恶心令我神智失常,我尖叫着推开身上的女孩,她满脸是血,胳膊诡异地歪着。

李霁白站在那里,血还顺着他的身体往下流,而他看着我,眼神漠然。

“给我包扎一下。”他走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到床边坐好,接着示意我,“然后告诉我黎雁去哪了。”

我取来医药箱,为他简单包扎——伤口不算浅,好在也不算深。

“你打算把她怎么办?”我看着地上的女孩,问李霁白。

他答非所问:“黎雁呢?我刚刚听得清清楚楚,你承认你不是她。”

“你是黎雁的什么人?”

“你觉得呢?”

我垂着头,很沉默,而李霁白抽回手。

“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们曾经很相爱,尽管她已经不承认了。”他忍着痛,好像陷进回忆里,“我记得最后一次她主动来见我,求我说,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然后我就忽然变成了一个私生粉,尽管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私生粉。”

看着他自嘲的笑,我有些意外,但似乎又很快就接受了。

“我们老板的别墅有个地下室,地下室里藏着黎雁……”我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把话说完,“的尸体。”

他的嘴唇颤了颤,反应不算太大,像是早有预料:“怎么死的?”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黎雁死了。

而我,我只是个灰色产业的试验品,是从黎雁基因里被复制的克隆人。

他们复制了“21世纪最后的淑女”,只为了将我培养成“最像是淑女的荡妇”。

我的价值,是作为最昂贵最稀奇的宠物出售,是货架最高层独一无二的商品,是那些猎奇而贪婪的贵客们的特供玩具。

所以一直以来,我学习的事情只有两件,取悦和服从。

没有人教我什么是羞耻,什么是尊严,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平等。

没有人告诉我怎么保护自己,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是爱。

我只知道被打很痛,而听话就不会被打,不听话可能会被销毁,销毁就是死掉,而全世界没有人会知道我死了,就像他们不知道我存在过。

我好像习惯了被驯化的生活,尽管身体还是无法适应。

我记得我被送给杂志主编的那一次,房间外就守着一名私人医生,他带着止血药和缝合针,救护车就等在楼下随时待命。

我还记得他对我说,有钱就是好啊,连人都可以克隆,玩死你也没人会知道。

等你死了,我们还可以克隆一个你。

你的身体,你的皮囊,你的复制品,可以拿来做任何事。

每个人都可以羞辱你。

每个人都可能被羞辱。

当时我吓得哇哇大哭,可那人狞笑着,不知道有多开心——他说我是21世纪最后一位淑女,把淑女变成荡妇是多少男人的梦想,那些把我捧上神坛的人,他们都想把我弄脏。

最激动人心的事莫过于调教一位淑女,把她弄脏!

本来我还以为,我会这样过一辈子呢,要不是黎雁突然死了的话。

至今我也不知道她的死因——那些知道内幕的人,谁又肯告诉我一个低人一等的克隆人呢?

我曾经试探着问过经纪人,当时他刚刚痛快地在我身上泄欲一场,听见我打听这件事,就恶劣地挑着眉嘲讽我。

“她啊,被男人x死的,我估计你大概也是这个死法。”

不过也有人说她是自杀的,因为每天都很痛苦,痛苦得受不了。

黎雁死后没几天,老板忽然叫我过去,拿了一支注射器拍在我面前。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老板,是个衣冠楚楚的男人,长相很端正,举止也很有魅力,看上去也比同龄人年轻很多。

就是这个温和英俊的人一直在背后操纵着我,提着我木偶的线吗?

真是人不可貌相。

他说,只要给你打上一针这个,以后你一辈子都离不开它,让你做狗你就会扭着屁股吐舌头。

他说黎雁死了,就是注射这个东西过量才死的,死在某酒吧后街的一间小屋里,那里很破烂,是她的毒窝,老板派人去收拾的时候,一撞开门,她身上嗖嗖地爬满了老鼠和蟑螂,正在啃食她的脸。

我听后吓得哇哇大哭,在地上磕头把脑袋都磕破了,我说我一定会听话的,我不要注射这个东西。

老板很满意,对我说,现在黎雁死了,可我不想被人发现,你能代替她吗?

我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口水跟着一起掉下来。

老板笑眯眯的,可你是个克隆人,你只学过伺候男人。

我没有办法,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求他,我说我可以学啊!

老板说好啊,不过要是你不听话,做得不好,或者表现得让我不满意……

我不想回忆下去了。

李霁白听完我说的所有话,紧抿着嘴。

“克隆人。”在说出这个词的时候,他甚至笑了出来,毕竟整个事件实在是太魔幻,又太荒唐,“她怎么会同意呢?我想不通,她怎么会同意别人克隆另一个她,去,去做……”

暗娼。

我明白他想说什么。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垂着头,闷闷地说,“其实,我没见过她。”

说来可笑,哪怕是在真正的黎雁眼里,我也只不过是个低级的动物,是个没有人权的货品。

有什么她不想做的事,不愿意见的人,她都会脖子一扬,头发一甩,冷冷地问:“那个赝品呢?!”

听说她红了以后,教训经纪人就像教训狗,所以后来经纪人教训我也像在教训狗。

听说她红了以后,连老板都不放在眼里,老板没说什么,只是找机会给她扎了一针。

模仿她真的很简单,只要学会扮演橱窗里没有灵魂的洋娃娃。

但老板有时还是会生气,因为我比黎雁更像个鲜活的人。

黎雁是一架漂亮又实用的机器,训练有素,从不出错——我甚至不敢相信她也会爱人。

我侧过脸去看李霁白,他正望着地面出神。

“克隆,克隆人……是怎么来的?”他忽然问。

“我不知道,不过我听说,是黎雁的一个粉丝送给她的。”

“粉丝?!送给她?!”

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剧情之跌宕,连我这个克隆人都觉得过于魔幻和猎奇。

四年前,黎雁刚刚出道,没有一点成绩,也没有粉丝。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去公司或是回家的路上,有个小女孩总是跟着她。

后来女孩开始给她写信,或是塞纸条,鼓励她,你一定能红起来的!

她甚至跟到她家里去,在走廊里才停下。

其他艺人告诉她,这叫私生粉,是很恐怖的,不过黎雁觉得,她现在已经顾不得什么私生不私生了。

况且这小姑娘家里很有钱,她父母似乎是在外国公司做生物技术研发的,项目拨款动辄几亿。

女孩常给她买名贵的礼物,包包,鞋子,首饰,起初她不敢收,次数多了,就得心应手了。

有一天,女孩照例往她的门缝里塞了一封信。

黎雁百无聊赖地打开——其实她现在已经不怎么会被信上的话语感动了。

可那居然是一封血书。

信纸上粘着一枚锋利的刀片,内容只有四个字。

你敢恋爱?

黎雁吓坏了——不是被女孩过激的行动,而是怕女孩从此不再搭理她了。

女孩是她目前最大的金主,她不能放手。

至于当时她究竟有没有恋爱,恋爱的对象又是不是李霁白,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隔了几天,黎雁在网上哭诉有个疯狂的男私生一直在跟着自己,行动也很过激,多亏她的“大粉”们团结起来,将那人狠狠修理了一顿。

我只知道,女孩没有“抛弃”她,反而跟她越来越亲密——黎雁邀请她一起吃饭,甚至允许她住进自己家里。

有一天,两人喝了一点酒,躺在一起,黎雁忽然哭起来,哭得很伤心。

女孩说你怎么了?姐姐,你哭什么?

黎雁说她太想红了,尽管女孩一直告诉她,她一定会红的,但黎雁等不及了。

她乘着醉意,对女孩说:“还有一个办法!我知道xx杂志的主编,他想跟我上床!”

女孩暴跳如雷,当即窜起来质问她:“你怎么可以这么想!你是淑女,你不可以有这种龌龊的想法!”

“可我没办法了!”黎雁双眼猩红,牙关紧咬,“他一定会捧红我的!”

女孩沉默地瞪着她,一言不发,从枕头上捡起一根她的头发,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再后来……

再后来,黎雁一炮而红——她从来没有跟任何金主上过床,却又好像上过了所有男人的床。

走红后的黎雁势不可挡,成为最炙手可热的一颗星。

她是21世纪最后的淑女,是公主殿下,是仙女下凡。

一直经营不善的公司,也因为黎雁骄人的成绩而扭亏为盈,不论是经纪人还是老板,对黎雁都很客气,黎雁也因此傲慢起来。

我至今还记着那一天,经纪人拧开门,粗暴地按住我。

他的脸上通红,有一个五指印,甚至身上还有女人高跟鞋的脚印。

他双目通红,狠狠地盯着我看:“她说,我可以拿你撒气。”

男人压下来的时候,我并不觉得羞耻——我很习惯,尽管永远无法适应。

“要是她死了就好了!”泄欲之后,男人盯着浑身污秽不堪的我,拍了拍我的脸,“没有这层皮,她算什么东西?!”

“那我呢?”

没有这层皮,我算什么东西呢?

“你?”他冷笑一声,站起来穿衣服,“不知道,她那个粉丝简直是个疯子,那么小的小女孩,居然敢去搞什么克隆人,她爸妈也疯了,溺爱她到这种地步。”

“溺……爱……”爱这个字,我好像就是在这里第一次听见。

可男人撇撇嘴,穿好衣服就不再看我了:“我干嘛和你一个克隆人说这些,你能懂什么?你就陪好公司让你陪的人就行了。”

“到什么时候?”

“到黎雁风光不再,老板说到时候就把你送去销毁。”男人摸了摸自己被掌掴的脸,有些气急败坏,“要我说,被销毁的是她本人就好了!她现在跟老板也敢甩脸,我倒要看老板能忍她到几时!”

一个星期——老板只忍了她一个星期。

一星期后,随着注射器推进她的身体,断断续续地,她吸了三年多。

至于当初那个女孩,黎雁早就不再理她了。

她现在是风头无两的大明星,不缺粉丝,不缺鼓励和赞美,不缺人给她买鞋子包包。

但当初女孩送她的那个克隆人,嗯,的确是她收到过最疯狂,最恶心……

最棒的礼物了。

时间回到此刻,故事讲完,我和李霁白都沉默下来。

地上的女孩一动不动,血淌了满地,有她的,也有李霁白的。

我看向身边的人,又问了一次:“你打算把她怎么办?”

“不知道。”

“她死了吗?”

“不知道。”

我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试探她的鼻息。

气若游丝。

她还没有死——尽管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也知道人类是不被允许杀人的,不然老板也不会把黎雁的尸体藏在地下室。

李霁白拿起手机。

“你干什么?”

“叫救护车。”

“你会报警吗?”

“你觉得会有人相信吗?”他的目光离开屏幕,淡淡地看着我,“你希望我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但是我可能……”我发现自己浑身都在打颤,平复了很久,才轻声说,“我可能要被销毁了。”

“你可以跟我走。”顿了顿,他忽然笑了一下,“如果你愿意等我放出来的话。”

我愣住了:“我不是黎雁。”

“我知道。”

“我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克隆人。”

“我知道,我教你。”

“可是我……很脏。”

“我可以把你弄干净。”

欣喜,小小的,微弱的喜悦,第一次从我的心底缓慢地滋生。

李霁白没有理由爱上我,我知道。

但在他心里,我居然是个人类,这比被爱更令我感激。

作为“黎雁”生活的这几个月,我收获的“爱”实在是太多了,拥挤得令我难以喘息。

救护车来得很快,接走了女孩,听说她一直在昏迷。

我与李霁白过了一段平静的,人类般的日子,尽管网上哀嚎一片,询问“黎雁”究竟什么时候出来营业。

与此同时,我们一点点将“黎雁”从我们的生命中删去,他删去他的回忆,我删去我的。

他教我怎样表达,怎样拒绝,怎样认识自己,怎样面对他人。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零食和饮料,有了自己“讨厌”的音乐和颜色。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有一天我上网的时候,还看见他的搜索记录:克隆人能怀孕吗?

真想立刻蹦蹦跳跳地跑到他面前,告诉他,能呀!

我还学会了玩游戏,游戏里的怪物冲过来时,我终于明白那是危险在逼近。

起初我学会了逃跑的技能,便每次都扭头逃跑,直到李霁白丢给我一把游戏里的宝剑。

“拿起来,保护你自己。”他说。

会的,我会拿起宝剑,保护我自己!

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人类了,有好几次,他牵着我的手,或是抱着我的时候,我都忘了自己是个克隆人。

“你改个名字吧。”有一天,他说。

“改什么呢?”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表情有点无奈:“不知道,我还没想好,慢慢想吧。”

慢慢?

世界真的会留给我能够“慢慢”的时间吗?

在这段日子里,公司曾放出消息说我出国留学去了。

我知道他们没有放弃寻找我,他们需要黎雁。

不,他们需要最后的淑女。

某天,我看见热搜上说,黎雁的一个大粉疯了,说她是追星产生了幻觉,受了刺激要抹脖子自杀,最近才刚刚转醒。

她坚称黎雁已经死了,她的尸体就藏在某别墅的地下室里。

这事惊动了警察,给她安排了药检,检测出她有长达三年的毒史。

这名大粉说,就是黎雁带她入毒坑,她们曾经同吃同住,无话不谈,直到黎雁走红了,就忽然不理她了。

她还送了黎雁一个“克隆人”做礼物。

一时间,网上都拿她当笑话看。

于是她更加崩溃,说你们懂什么?!姐姐只有我了!

她的那个前男友想害她,那个克隆人也想害她!他们把真正的黎雁藏起来了,克隆人要取代黎雁!

黎雁是21世纪最后的淑女!一个低贱的克隆人,凭什么取代她?!

几乎没有人相信她的话。

公司操纵着我的微博,照常更新,配上国外某大学的风景照。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某天,忽然有人问:黎雁是不是很久都不发自拍了?

她会不会……

真的死了!

不多时,经纪人便找过来了——他居然被老板打断了一条腿。

在小胡同里见到我,他跛着脚疾奔,样子比上次我躲在行李箱里看到的更加可怕。

他攥住我的手腕,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将我用力一扯:“走!”

我悲哀地发现,在我看到他时,还是忘了逃跑,也忘了战斗。

我居然还是下意识想要跪下。

原来我已经习惯了,尽管永远不能适应。

我以为我终于变成了一个人类,但现在我终于明白,所谓人类,无非也和克隆人一样。

是可以被驯化的。

“走!回去!”经纪人扯着我,光天化日之下,粗暴非常,“那个蠢粉丝果然是疯子!她怎么敢自己把克隆人的事情捅出来?她要把自己的父母也害死吗?!”

我太阳穴狂跳,浑身的血都烧得发烫,却在巨大的压迫中说不出一句话。

“那个疯子呢?他居然让你一个人上街?!要是被人拍了,你有没有想过会怎么样?!”短短的日子里不见他,他比之前更加神经质了,“黎雁,还有你这个黎雁的赝品,我真是被你们害惨了!”

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我。

“我告诉你,别怪我,我不是没想过放你走,结果老板打断了我一条腿!”然后他又扯着我快步走起来,“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怀疑黎雁死了,你必须得回去了……其实这对你而言也是好事,至少你可以不被销毁了,哈,我当初就说,要是黎雁死了就好了,她才应该被销毁!”

我被他拽着往前走,却在路口看见了李霁白,他提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里面有我喜欢的零食和饮料。

他正一步步朝这里走来。

经纪人骂了句娘,迎上前去,揪住他的领子:“你醒醒吧,这不是你的前女友,黎雁已经死了,这他妈就是个克隆人!她一辈子也学不会怎么当人,她只会当低人一等的动物,让她爬就爬,让她叫就叫!”

我盯着经纪人的背,和李霁白的脸。

他的头发没有剪,但也不像之前一样挡着眼睛——我每天都会亲手把它们梳上去,扎一个苹果把一样的小揪揪。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忽然从我的心脏,涌向身体的四面八方。

经纪人再度来拉我的时候,我后退了好几步。

“不,我不要。”我说。

我看见经纪人愣住了,甚至滑稽地歪着头,看起来大惑不解:“不要?你不要什么?”

“我不要扮演黎雁,我,我不是黎雁!”我攥紧了拳头,强忍恐惧直视着他,“李霁白说,他会给我改个名字!我喜欢他!”

“喜欢?!谁教你的?”经纪人十分崩溃,跛着足跳脚的样子像是故障的机器,“谁教你的!你清醒点,你是个克隆人!被人发现你会被销毁的!”

“那就把我销毁吧,我不是黎雁。”

我不是21世纪最后的淑女。

李霁白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我,我甚至发现,他正在朝着我微笑。

“我报了警。”他说,然后拿起手机播放录音。

“你醒醒吧,这不是你的前女友,黎雁已经死了,这他妈就是个克隆人!她一辈子也学不会怎么当人,她只会当低人一等的动物,让她爬就爬,让她叫就叫!”

经纪人瘸着脚逃跑的背影,最后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警方在地下室里找到了黎雁腐烂严重的尸体,查封了公司,那些始作俑者无一例外,锒铛入狱。

女孩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女孩的父母逃到了境外,但还是很快就被控制,不多时便会被遣送回来。

李霁白因为涉嫌绑架被捕了,我亲眼看着,决心要等他出来。

这件事引起了轩然大波,比黎雁在世时最盛大的场面更加恢弘——他们紧盯着我,讨论科技的利弊,讨论追星文化,讨论人权,讨论所谓爱情……

只有我的粉丝们很伤心,有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有人沉溺在幻想里出不来,有人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自己这一年来簇拥的是一个没有自主意识的克隆人,而真正的“姐姐”是个肮脏不堪,早已死在了暗无天日的地下。

还有很多人,他们很同情我,他们想给我自由的权利,让我作为人类去生活。

那位与我多次缠绵的主编,时隔四年,他又发了一篇亲自主笔的稿件。

21世纪最后的淑女为何陨落,是谁之过?

是谁之过?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所有人犯下的所有过错,都成千上百倍地反噬给了我,在午夜梦回时,紧追不舍地纠缠着我。

好在李霁白就快要出来了,我数着日子,期待着他会给我起个怎样的名字。

他不在的这些日子,我粉刷了墙壁——过去我陪着他,把黎雁的照片和剪报都撕了下来,但经年累月,痕迹还是留在那里。

洒扫以待,除旧迎新,我好像真的快迎来新的生活了。

衣柜里黎雁的旧衣服早都扔掉了,有一条一直没有穿的新裙子,那是李霁白特意为我买的。

我今天特意穿起来,走在去看他的路上。

路边,一道“鬼影”窜出黑色商务车的车门,将我拖入车中,力道之大,我根本无法反抗。

男人的力量很快镇压了我——当他压下来时,我不再觉得习惯,而是疯狂挣扎,觉得汗毛倒竖,浑身发麻。

有人用麻袋套住了我的头。

“找到了。”黑暗里,我听见这人在讲话,“错不了,还好来得及,她现在已经开始有自主意识了。”

“对,现在正准备把她带回去销毁。”男人死死地按住我,“代号?我忘了,她是四年前的老产品了,代号是……”

“淑女。”


晒一晒我的大老虎头像框,好开心!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四)

我们急忙赶到时,云痕已闯了进来,与上次不同,这一回,他冷着一张脸,一副要找人算账的愠怒样子。

不待钟离夙开口发问,云痕倒是先发制人,开口就问我们讨说法——他说,流霞与我们里应外合,偷了他霏云谷的密宝,绮梦丹。

钟离夙命人将流霞叫出来对峙,她还未开口便先哭倒了,掏出那小药罐,如之前一样跪倒在云痕脚边,求他放自己一条生路。

云痕装模作样地将那丹药倒入掌心,拨弄着查数,而后道:“少了一颗。”

我抢先答:“那一颗已被她自作主张,给人用了,此事我们并不知情,绝非里应外合,骗你的东西。”

“给人用了?给谁用了?”他身上再没半点谪仙样子,反倒盛气凌人,“口说无凭,谁知道你们是不是藏匿起来,留作他用?”

“云谷主未免太瞧不起我了。”钟离夙哼笑一声,缓缓说,“我炼制丹药,也是天赋异禀,要你的绮梦丹何用?” 

“绮梦丹是我的独门秘药,若被你拿去,害了别人再嫁祸于我,我岂不是百口莫辩?”

他倒真是可笑,说句狗眼看人低也毫不为过,自己到处害人,就以为别人也同他一般。

我沉不住气,冲他没好气地喊了一声:“狼足如今身中你的邪药,你若不信,自己去看!”

钟离却忽然厉声喝住我:“怀柔!”

我不明所以,却听云痕冷笑了一声:“世上能使人沉睡的法子何止一二,我又怎么知道他中的是不是绮梦丹呢?”

钟离夙咬着牙,沉沉问他:“那云谷主,你想怎么样?”

云痕开口讲话,语气分明温柔,却让我听出一丝阴毒:“师弟你当知道的,那绮梦丹,不会化于体内。”

他竟然想......开膛验药!

“绝对不行!开膛破肚,他哪里还有命活!”我的疯劲儿又上来了,此刻叉着腰怒骂他,“你这人好狠的心肠!枉你自诩正人君子,却时时都想着如何害人!”

云痕嘴角犹挂着一丝阴恻恻的笑,却对我说:“我身为霏云谷掌门之人,自然是已破除魔教,消灭魔人为己任啊,怀柔姑娘。”

“呸!你不要脸!”

至此,我终于知道云痕用意的阴毒——若钟离夙容了流霞,他便说我们偷了他的绮梦丹;若钟离夙杀了流霞,他也可以扣一个“过河拆桥”的帽子,但此事最阴毒之处,还不在此。

若不让他破开狼足的腹膛,那么便无人能够证明丢失的绮梦丹已被服下,这么一来,如果以后再有人因绮梦丹被害,他便能够凭此撇清关系。

若同意他开膛破肚......

不!钟离夙不可能会同意!

果然,过了许久,钟离阴沉着脸开了口:“你说是流霞偷了你的丹药,既然她不愿意与我们为伍,我自然也就不用再为她着想。冤有头债有主,你可将她随意处置,我绝不会横加干涉。”

区区一个流霞,哪里轮得到云痕来处置?

可流霞真以为自己快死了,哭得更是如丧考妣,求这个,求那个,说她真的只是太害怕狼足,从未想过要害任何人。

她一遍一遍地告诉云痕,狼足就在房里,你要去开膛破肚,你就去吧。

真是恶心,要我说,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局面正僵持不下,只听哪里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轰然倒塌,还不等我尖叫,忽觉得有庞然大物从我眼前飞了过去。

那东西落在钟离夙与云痕之间,似乎也有四肢,此刻蹲坐着,姿势有些熟悉。

起初我以为是又出现了异兽,定睛一看,却更像是野生的猛兽,浑身遍体都是浓密的兽毛。

竟是狼足!短短几天,他全身除了脑袋都已兽化!

不对!他中了绮梦丹,怎么醒了?

我快速偏过头,看了一眼钟离夙,他的表情同我一般震惊,显然此刻的画面,也超出了他的意料——不只是我们,连云痕和他带来的那些人也一同愣住,毕竟绮梦丹名声在外,从未有过失手。

难道,狼足真的没有服下绮梦丹?

可也容不得我过多思考——已然兽化的狼足一跃而起,扑向了瘫坐在地的流霞。

流霞面目狰狞,近乎疯狂地嘶叫着,求他不要杀她。

狼足的右抓按住了她的脖子,用不太清晰的口齿问了一句:“我从未害过你,你为何怕我?”

不是“你为何害我”,而是“你为何怕我”。

而流霞痛哭流涕,声音抖的厉害,听起来甚至有些滑稽,她说求你别杀我,我愿意改,从此后,我愿意同你好好的。

“你说,这一次,我还该信吗?”狼足的声音里混着野兽独有的低沉呜咽,原本还是人形的腰背此刻也如猛兽,更加魁梧壮硕,他紧盯着流霞,又补上一句,“流霞,你知道我为何会醒吗?”

话落,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的确,人人都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个答案。

只见狼足十足凄然地笑了,那笑很不自然,像是不再能自由地表达人类的情感:“那梦真美,有钟离,有怀柔,有大家。我又变回了原本的模样,行走自如,异兽之乱已平,朗朗乾坤下,再无人对我们议论纷纷。”

“那梦真美,流霞,美得像真的一般,我真不愿醒来。那梦里还有你,你跟在我身旁,同我说话,还对我笑。”说完这一句,他脸上的笑容缓缓敛取,被更深刻,更浓郁的落寞取代,“然后我便知道,我在做梦了。你怎么可能会对我笑呢?是我又在做梦了。”

他放开了钳制流霞的爪子,凝视着她,沉沉地说:“然后我便想起,原来是你将我送入这梦境,是你希望我永远不要醒来。我真想如你所愿,流霞,可我又总是担忧,总是害怕,怕这现世里有人更需要我。我曾经将你看得世间第一重,但此刻不是了,此刻,我有更多想要保护的东西和人。”

说完,他默默地往后退,转过身,盯着云痕的方向。

狼足刚要开口,我却忽然看见流霞的袖子里寒光一闪,她手中竟有一把短刀,此刻直直扎进狼足的后背!

我叫了一声“小心”,可狼足恍若未闻,毫不躲避,还是背对着她,一动不动。

索性狼足的兽皮糙厚,刀扎的并不深,可即便如此,仍有汩汩鲜血顺流直下。

“流霞!你疯了吗!你为何非要他死!”我只恨自己此刻无能为力,只能叫喊。

却见流霞握紧了刀柄,咬着牙,发出声嘶力竭的一声喊:“若不如此,他会放我活吗!”

随着她这句话的尾音,狼足转过身来,从她手中夺下刀,丝毫不在意背上豁开的皮肉。

他用那被嫌弃过无数次笨拙和恐怖的兽爪,一掌拍碎了流霞狰狞的面部,细碎的骨茬从皮肤下扎了出来。

画面实在太过血腥,我连尖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

狼足血淋淋的爪子静置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血掌印,他再度看向云痕,用粗重的声音说:“云谷主,人是我杀的,不是听命于谁,跟钟离,跟怀柔,都没关系。”

他往前挪了两步,背上的伤处拖出一条血痕。

他在云痕面前停下,再度拾起那把短刀:“云谷主,您想知道绮梦丹是否在我的体内?”

随着我的一声“不要”,他用那短刀剖入了自己的腹部,血肉模糊间流出一颗蒙着血色的丹药来。

“不知,这可是您的手笔?”他浑身皮毛都被血染红,却还在笑,“我不愿这副模样活着,可也不能不明不白地死。我总要将心肠剖个干净,免得兄弟姐妹们受我的牵连。”

说完,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怀柔,妹子,我死相恐怖,还要腆着脸求你为我梳洗干净,好走得有些人类的体面。”他血肉横流,我却丝毫不觉得恶心,只有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淌,最终,他对我说,“钟离不易,你也不易,你要多照顾他,可也别委屈自己。”

他硕大的身体轰然倒下,倒在浓稠的血泊里。

我撕心裂肺,真想要痛哭一场,却只是张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

钟离夙一定比我更伤心。

自从狼足醒来,钟离夙就一直静站在我旁边,一言不发——他与狼足情谊深厚,竟没有丝毫反应,实在让我觉得奇怪。

我下意识扶住他的手臂,才发现他通体冷得吓人。

他又要发狂了。

我慌了,顾不上一地的狼藉,壮着胆子驱赶云痕:“云谷主,找到了你的绮梦丹,麻烦走吧!”

云痕却极其怪异地笑了一下:“我师弟的老毛病,还未痊愈吗?”

他如此厚颜无耻,简直令我作呕,可我也无暇与他掰扯。

钟离夙这次发狂,又与前两次不同,瞳孔还没变红,也没见獠牙,只是浑身冰凉,不言不语。

我拔下头上的簪子,忍着疼,想要刺破手臂,刚破了一点皮,却忽然被他死死攥住手腕。

他堪称空洞的眼睛盯着我,木然地吐出两个字来:“快走。”

走?去哪里?

话音未落,院子里居然凭空出现了四五只异兽,其中一只动作极其迅猛,呼的一声扯住我的右肩,将我挟上了半空。

它的钩爪深深嵌入我的肩膀,痛彻心扉。忽然,一束红光破云,系住了我的腰,硬生生要将我从空中扯下来。

两股力道分毫不让,几乎要将我扯成两半。

不对!钟离只会攻击异兽,不会罔顾我的安危!

他到底怎么了?

那红光束我愈发的紧,缓缓攀上我的肩,直探进伤口里去,痛的厉害。

我明白了,它不是要救我,它想要我的血!

慌乱之下,我心生一计,忍着痛用左手抓住了异兽的腿足,那东西凶猛暴躁,果然要将我蹬开,动作粗野,碰了我身上的红光,而那红光也十分好斗,缠住它的头颅,用足了力气往下拽,直把它拽回了地面上,脑袋扎了个穿。

我顾不上摔痛,抬头再看钟离,如个提线木偶一般——不是他操控那红光,是那红光在操控他!

我叫了两声他的名字,他也没能回神,眼看那红光又向我盘来,我大脑一片空白,以为自己大概要命丧于此。

却忽然听见了长舌的声音:“怀柔!快跑!”

他不知什么时候冲了出来,正死死抱住钟离夙的肩和手臂,似乎想将他从那红光手里夺回来。

我喊:“回去!太危险了!”

可大家都跑了出来,齐心协力地抱住钟离夙,有人抱他的腰,有人抱他的腿,一起将他往后扯,齐齐地喊他的名字。

那红光竟真被扯动了几分,抑或说,钟离夙的神智,竟真的被唤回几分。

他费力地张开嘴,仿佛身体不受他的控制:“走!”

话毕,那红光狠狠往后一缩,像是被扯得狠了,放开了我,弹回了钟离夙的方向,击中了他的胸口。

他噗嗤一声吐出一大口黑血,然后又如前几次一样,血瞳,獠牙。

我捱着痛爬过去,对众人说:“你们快回各自屋里去,他发起狂来十分危险,这里还有异兽,千万不要出来,我能应付。”

大伙不愿给我添乱,都回屋子去关紧了门。我看钟离夙此刻还有两分精神头,于是问他:“那红光击中了你,可有大碍?”

他摇摇头,问我:“你怎么不走?”

我懒得答,只问他:“你要什么?血?”

“你赶紧走,怀柔,这回不比前几回,更加厉害,我撑不了太久。”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若我这回熬了过去,我去找你。”

“别说傻话,上回撑得过,这次也可以!你要证明给我看,你要相信我!”我抱紧了他,头靠在他胸膛上,“我就在这里,你不会杀我,发了狂也不会,你舍不得!你最多就是吸我的血,那是我愿意的,不算你害了我!”

“怀柔,听话,你......”他又吐出一口血来,粗声吼了一嗓子,獠牙刺进我肩上伤口,不是吮吸,倒像撕咬。那红光愈发红艳,此刻蠢蠢欲动地探出头来,戳进了我手臂的皮肤。

他抬头时,我竟听见他阴沉笑声。

“怀柔,你若如此爱我,将你身家性命都给了我,如何?”

我痛得说不出话,强抬起脸,吻住了他满是鲜血的嘴唇。

这一次,我没有晕,他却瘫死在了我的面前。

勉强挪开他沉重的身体,我呆坐在地上冷静了片刻,环顾四周,原本院子里的四五只异兽此刻已经消失无踪。不仅如此,连云痕都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院子。

流霞的尸身横陈在地上,面目全非——我忽然想起几天前她还对我说,狼足一辈子都为了她,哪怕取他性命,他也舍不得杀她。

如今,她咎由自取,死在狼足手中,不知会作何感想。

我想挪动,可身上处处都痛,肩上的伤口都已豁烂了,皮肉外翻,见了白骨,只好喊来大伙,帮我把钟离夙抬进屋里去。

他昏迷了几天,我身上的伤口却迟迟不见好,反有愈发严重之感——前几次明明都是一醒来就愈合了,连个疤痕都没留下,莫非这其中也有什么玄机吗?

这天夜里,我正在打瞌睡,钟离夙才缓缓醒来。

许是口舌干燥,他张张嘴,没出声音,用指头轻轻划过我的掌心。

我清醒过来,赶紧问他:“喝水?”

他点点头,我起身给他倒水,他也撑着身体,靠床头倚坐。

咕咚咚饮尽了一大杯水,他放下杯子,心有余悸地说:“这次好险,我师父当日便是被心魔操控,大开了杀戒。”

我拍拍他的手背:“你与他不同的。你既不贪图名利,也无欲壑难填,心中无魔,那心魔又如何能奈何与你呢?”

他笑了笑,看见我肩膀上的伤口,脸上又添了些自责的神色,起身从柜子里取了个小瓶出来,在掌心倒出一粒药丸,让我服下。

我问:“回回我都是吃了这药丸,伤口才能够迅速愈合?”

他点点头,我便捏住那药丸服下,果不其然,不过半个时辰,那溃烂发黑的伤处便痊愈了。

我告诉钟离夙,云痕似乎将狼足的尸体给带走了,不知是要做什么。

钟离夙轻叹了一口气:“若我当时没有发狂,他兴许不用死。”

“这哪里怪你,要怪,也是怪流霞心狠意毒,怪云痕居心叵测。”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什么,急急地又同他说,“钟离,后来我仔细想过,咱们院子里这些异变的人,都是从异兽动乱中侥幸逃脱的人,你说,这会不会有什么相关?”

他想了想,反驳我:“可是照这么说,流霞也曾幸存,为何她没有发生异变?”

对啊,我倒是把她给忘了。

我们把流霞葬在了后山,她生前最不爱去,说最阴最邪的后山。

长舌与狼足关系最好,他不愿意去埋葬流霞,我便叫上鱼儿,问她愿不愿意同我去挖坑埋土。

她答应得很爽快,说不为了流霞,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这些日子转暖了,冰雪花开,柳枝抽条,漫天的絮扰得人鼻子发痒,她拿手扇了扇风,对我说:“要开春了,钟离又要开始炼药了。”

“炼药?炼什么药?”

“他的救命药呀,他没同你说过?每年春天,他都要腾出一个月来炼药,这药汇集四季稀缺之物,炼制功法极难,因此一年只能炼就一颗。”

“你可知这药是什么功效?”

“我也是听人说的。听说这药堪比神草仙丹,哪怕是将死之人服下,也能捡回一条命来,再严重的皮外伤,也只需少顷方可愈合,若凑足十颗,任你是多么重的伤,多么奇的毒,也能轻松化解。”

我心中一动,问:“那你可知道,他现在炼了几颗?”

她说:“我来了四年,头一年没有炼,从第二年开始炼起,至今应有三颗。”

这三颗,恐怕都给了我。

似乎看出了我心中所想,她拍拍我的肩:“你用真心待他,他自然也用真心待你。说句实话,你也别生气,你刚来的时候,我们背地里都说,风尘女薄情寡义,你一定不会久留,哪怕后来你救了钟离,我也曾怀疑,你是否假意逢迎。可钟离的心地很好,还反过来劝我们,他说风尘女只是个身份,就如同外边叫我们魔人,他说他觉得你心地善良,处世干净,哪怕出身风尘,配他也早够了。”

我倒让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并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好,只是我的家乡,教育、文明,都与此处大有不同,所以为人处事,也不一样罢了。”

她对我说:“虽然外头都说异兽是钟离的心魔催生,可我们都不恨他。若没有他,我们也没法在这乱世苟活。可说实话,若要我冒着性命之险,用血肉渡他,我大概是不愿意的。”

我对她笑了笑,安慰她:“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与你真心相待,不计得失,不惧生死的人。”

她歪着头想了一会儿,也笑了:“如今我这副模样,若说遇到有情郎,估计难了点,可若说与我真心相待,不计得失之人,我是遇到过的。我小时候,我爹对我很好,无比宠爱,百依百顺。”

我怔了怔,有些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可你不是说......”

“没错,他是丢下我跑了,可我不恨他。”说着,她发出一声轻快的笑来,“你不知道,他最是一个贪生怕死,胆小怕事的人,可那一天,四周都有异兽,他却嘱咐我躲入湖中。其实我心中一直相信,或许他并不是想独自逃走,而是想将异兽引开,为我留下一扇生门。”

我有些心疼她,更佩服她为人乐观坚强,便说:“若不是情况危急,他也一定想带你一起走的。”

她摇摇头:“我那时年幼体弱,他若带着我,兴许自己也跑不掉的。”

就是这一句话,忽然之间点醒了我。

如果说发生身体异变的,都是从异兽手下侥幸逃脱的人,那么流霞也该有所表现才对。

恐怕除此之外,还要再加上一样。

凡是发生异变的,都是在异兽祸乱中幸存,且救了别人的人。

狼足救了流霞,长舌救了那婴孩,鱼儿也算是救了她父亲。

若真是如此,这异变恐怕并非魔化,也根本不是什么天谴。

恰恰相反,是他们被选中了。

至于他们是有什么使命,或是为何会发生异变,我暂时还没琢磨明白。

得出了这个结论,我又急忙去找钟离商量,可他既不在屋里,也不在后山,我找了一大圈,最后才在院墙上找到他和煎饺,一人一猫,坐在高高的围墙边沿,不知在看什么。

“钟离!”我叫了他一声,“我有话同你说!”

“你要上来?”

“不不,还是你下来说吧。”想起上次我涕泪横流的惨事,我断然决定不再冒险,站在下边乖乖等他。

待他下来,我问:“你跑那么高去做什么?”

他微蹙眉眼,对我说:“云痕将狼足的尸身带走,挂在闹市曝尸示众,供世人羞辱泄愤。”

我大惊:“什么?”

“他对外头的百姓说,狼足杀了自己心爱的女子,最终化作了异兽,还在众目睽睽下割破掌心,以血明誓,说要斩除魔人,平定异兽之患。”

“可是,可是狼足虽然兽化,样貌跟异兽却是全然不同的呀!”

“百姓们都将他的话奉为圭臬,又对异兽恨之入骨,如今终于有了泄愤的靶子,哪里还在意什么真假。”

“太过分了,这个云痕道貌岸然,愚弄世人,居然连身死之人都不放过,难道不怕阴司报应吗!”我咬着牙,狠狠地说。

钟离夙却发出轻飘飘的一声笑:“你若这样问他,他准会说,他是为了天下太平,为了百姓苍生。”

“那你是想......”我试探着问。

他的手攥成了拳,抿起嘴唇透过高高的院墙看远方,半天才说:“我一定要把狼足的尸身带回来,要走也要让他干干净净地落叶归根,回到家里来。”

“不行,钟离,云痕知道你的个性,这必定是他的计谋,你若以身犯险,说不定就中了他的诡计!”

他牵起我的手拍了拍,嘴角微微上扬:“无妨,哪怕十个云痕绑在一块,也未必是我对手。”

“若真是单论武力,我倒不太担心,可是敌在暗,我们在明,云痕又阴毒无比,我是怕他想出什么诛心的法子来对付你。”

他听后笑出了声,拍了拍我的头顶:“大不了是再背些骂名在身上,我早习惯了。”

“那怎么行。”我轻轻抱住他,头靠在他胸前,“以前,你向来是一个人的,骂你便骂了,可现在,我同你是分不开的,他们骂你就是骂我,误会你,就是误会我。”

这事谈来谈去,看来还要从长计议,好说歹说,我总算说服他,等明日起早,再召集大伙商议。

可这一夜,我做了个噩梦,在梦里,钟离夙已经完全魔化,双目赤红,青面獠牙。

他杀了云痕,杀了那些名门正派自诩英雄的人们,院子里的家人们去阻拦他,也被他眼都不眨地斩杀,踩作了一滩模糊的血泥。

他的身躯伫立在一片生灵涂炭之中,面容含笑,身际生风。

我与他相对而立,轻声呼唤他的姓名。

“钟离,是我,我是怀柔。”我目视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将我的呼唤置若罔闻。

他似乎在冲我微笑,艳红的唇瓣咧开,露出两颗尖利的犬齿——仔细看,好像又并不是在笑,在那嘴角生硬的弧度中,似乎挤出了一丝声音,低沉压抑,像是从一口古老的枯井中打捞上来,恶魔的沉吟。

随着他一步步像我走近,待他终于站在我近在咫尺的前方,我也终于听清了那声音。

只有一个字。

“血。”

他语气阴沉,面容森白,犹挂着一丝冷郁的笑,对我吐出一个“血”字。

曾几何时,他曾以这副表情制服了我,那是我们的初见。

那时,在我的心里,他只是一本三流小说里衬托主角大道大义的反派,对于探究他的内心,我既无胆量,也无兴趣。

但此刻,经历种种,我对他的感情已经变得十分复杂。

片刻思忖,我都没有发现他已然锁住了我的咽喉。

怀柔。”他开口叫我,唇齿间是浓重的血腥味儿,如腐烂了一般,“我真的留你活了太久了。”

我默默地看着他,想告诉他,我知道他一定能过克服心魔,我知道他会好起来,为了我,为了同我好好在一起。

可我发不出一点声音。

虚幻的梦境中,痛觉竟可以如此真切——我的生命随着他掌心的力量缓缓流逝,魂魄顺着渐渐闭仄的喉管挤出,飘摇着化成了一缕残魂。

我飞上了半空,眼睁睁看着自己与肉身脱离,而那肉身在他的手中瘫软,血肉瓦解,丝丝缕缕被他吸入口鼻之中。

霎时间,天地风云变幻,四周异兽横生,日月星云皆落,树木花草尽枯,无尽的红色开始向着世界的每一处延伸,先是像风,而后化作烟云,最终化作丑陋的藤蔓,攀爬着遍布了每个角落。

所到之处,黯然失色,只有身处中心的钟离夙,他的身躯愈发高大,神色愈发飞扬,天上地下,仿若上神。

他看起来那么强大,甚至是如此美丽,可我只觉得陌生。

因为我知道,他不是至圣上神,也不是鬼帝魔君,他是个被邪念吞噬,夺走了躯壳的可怜人。

我醒来时没有叫也没有喊,凉风吹透了我满背的冷汗,令我僵起身体,瑟瑟发抖。

这场梦境太过真切了,疼痛、恐惧,甚至是生命流逝的分秒都是那样的真实,令我不免怀疑,这是否是一段关于厄运的预言。 

我放轻手脚,翻了个身,去寻找钟离夙的怀抱,意图获得一点更切肤的温暖,来驱赶心中的忧患:“我做噩梦了。”

他僵着身体,半晌,掀开被子,放走了这夜最后一点暖意。

站在床的一侧,他垂眸望着我,冷冷地问:“梦见我了?梦见我杀了你,是不是?”

我猜我说了梦话,也知道,他误会了。

我支起身体:“钟离,你听我说。”

他听我叫他,露出一个冷漠的笑容来:“不必说了,你走吧。”

“你要我去哪里?”我赤着脚踩下地,从背后抱住他的腰际,“我不怕你,钟离,我不怕你。”

我还是流眼泪了,泪水都流进他衣服的布料里。

“我梦见那东西把你夺走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可它控制了你。”我轻声说,“我不是怕你,我是怕它伤害你。”

他任由我抱着他哭诉,既不回应,也不推阻。

“若只是因为你几次三番救我性命,我或许会感动,可我不会喜欢你。”我止住了抽噎,重新说,“可我喜欢你,是因为你从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也不美化自己的动机,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坦然地面对我,才让我在孤独和恐惧中有了把握,也能够放心地,坦然地面对你。”

在我这样堪称深情的表白中,他发出了一声轻笑,正如我们最初相遇的那一天。

“哪怕我一生都是这副模样?”他问。

“我会如实答你,钟离,但你要先如实答我。”我搂住他的腰,轻声问,“其实你我初初见面那一天,你是专程去救人的,对吗?”

他敛起双眼,不言不语。

我便接着说:“我来之前,你也会入魔,但都靠着将自己捆在后山的池子里,硬生生熬了过去,又怎么可能突然为了我的血冒险离开院子呢?”

若我没有猜错,他早算准了云痕不会放过身怀异血的人,是去救人的。

只是,他本该救下的是原书的女主,是我突然穿越,横插了一杠子,导致他找错了人。

若没有我,他该去救那姑娘,按照原本的剧情为她殒命,留云痕与她皆大欢喜。

可那皆大欢喜的背后呢?那些在故事的结尾,不曾写下的背后呢?

大概是如那一座孤零零的坟包一般,是另一条年轻生命的受害吧。

良久,他点点头,终于承认:“不错,我是去救人的。”

“为何不说?”

“异兽因我而起,又有谁会信我?”他抬头,自嘲地笑笑,眼望着我,“我怕你也不信。”

我扯住他的衣袖,拉着他往出走:“你跟我走。”

“去哪里?”

“去把狼足的尸身夺回来。”我咬着牙,坚定地看着他,“钟离,我要证明你从不是罪人,我要向世人证明,他们盲目愚昧,信错了人!”

此刻明明是深夜,市井之中却灯火通明。

他们将狼足的尸身架在一根高高的木桩子上,用铁链捆住,远远看去,像是一张带着血肉的兽皮。

云痕站在高处,还在慷慨陈词,陈钟离夙的条条罪状,陈他自己的件件功勋。

愤怒又矇昧的人群受了煽动,将手中锐利的石块掷向狼足的身体,发泄着长久以来的恐惧和怨怼。

“住手!”我喊了一声,不顾钟离夙的阻拦,快步跑上前去,挤到人群面前,“大家都被骗了!”

有人问:“你是谁?”

“我同大家一样,都是普普通通过日子的老百姓,这位死者是我的朋友。”

四下哗然,有人壮着胆子喊了一声:“他是魔人!”

“谁见过他入魔害人?”回过头,我看着云痕,冷冷地问,“云谷主,莫非你见过?”

“他杀了一个人类女子,那女子还是他的心爱之人,是我们大家亲眼所见。”他说。

我不想浪费时间去同他说什么绮梦丹,也懒得揭穿他的阴谋诡计——反正没人相信,说了也是徒劳。

“诸位,大家所说的魔头,此刻就在你们当中。”我朗声说,“我曾亲眼见过他发狂,可如今还好端端站在这里。这些日子以来,我们衣食住行都在一起,我最知道,他其实与常人无异。”

众人面面相觑,神色慌张地打量着自己身边的人。

“可我今天不是来为他正名的,云谷主,我是来为你正名的。”

云痕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不说话。

我笑了笑,继续说:“云痕,你自诩名门正派,我却听说,你取活人血肉,拿来炼药。”

“这是道听途说,污蔑于我。”他神色自若,缓缓反驳道,“若说普天之下,谁一心渴求至臻至纯之血,大家心知肚明,是钟离夙。”

“你如此了解,是因为他是你的师弟,对吗?”

“他欺师灭祖,背叛师门,我们早已恩断义绝。”

我点点头:“不错,云谷主所言非虚。钟离夙身中奇毒,需要靠饮血才能暂时缓解,而给他下毒的人,正是你师父的女儿,为得是报杀父之仇。”

云痕摸不透我的意思,索性不说话了。

我继续说:“如此说来,云谷主的确句句属实,但我却有一件事一直想不明白。究竟你师父是如何入魔,他女儿又是如何惨死的呢?”

云痕冷笑一声,答道:“我师父一生清白,从未走火入魔,至于我师妹,是因身怀异血,死于魔人的手中,她与我青梅竹马,本应是我的发妻,此仇不报,我云痕誓不为人!”

“好!你说你师父不曾入魔,可是云痕,我却能证明并非如此。”我面向众人,大声说,“诸位,若我说老谷主沉迷炼药,炼出两颗阴邪的宝丹,服用之后功力大成,但稍有不慎,便会被邪念操控,走火入魔,大开杀戒,诸位可信我?”

四下无声。

我不在意,接着说:“这两颗丹药,一颗被老谷主自己服下,另一颗,被其女儿投入了钟离夙的饭食中,因此,钟离夙也入魔了。我一直觉得神奇,老谷主说,入魔之人若无法控制自身欲望,心中的邪念就会衍生出异兽,祸乱世间。可这些日子,我与钟离夙朝夕相处,回回他入魔,我都在他身边,院子里竟无一次引来异兽,反倒是在院子外头见了好几回。”

云痕说:“异兽由心魔化作,凭空产生,在哪里出现都并不稀奇。”

我点点头,续道:“的确如此,但怪就怪在,唯一一次我们在院子里遭遇了异兽,那一次正是云谷主您来兴师问罪,而等您也落荒而逃,异兽也消除了,这是为何呢?”

“那时钟离忽然入魔,引来了异兽,我怕伤及无辜,才匆匆避战。”

“你向来以展魔为己任,为何竟要避战?”

“当时在你们的魔窟中,我是深思熟虑,才出此下策。”

“云谷主,第一次我与你相遇,你身后跟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姑娘,第一次你夜闯我们的院子,那姑娘也跟在你身侧,但上次,乃至今天,我都没有看见她的踪影,莫非你们也分道扬镳了吗?”

“此来凶险,她功力未成,我不愿让她与我一同冒险。”

“骗子!”话落,我高抬起手,用藏在袖中的小刀割破了手臂,霎时间血流如注,顺着我的手指往下淌,“明明是你将她杀了!”

“你血口喷人!”

我一步一步靠近了他,他却缓缓后退,似乎在躲避我。

“云痕,你为何要躲?难道你也嗜血,才怕自己控制不住?”我不惧怕,继续向他逼近,“得了我的血,你便能威力无边,寿与天齐,成仙成神,受万民爱戴,这不正是你想要的?”

我抬起手,轻抚他的面庞,鲜红的血液蹭上他白皙的脸孔。

“你口口声声,要维护天下苍生,我偏要在苍生面前揭露你的本来面目!”我勉强抑制住自己的颤抖,缓缓说,“钟离告诉我,你要用至臻至纯之血炼丹,我猜不是。这丹药你早已炼成,就用你师妹的血!”

云痕脚步纷乱,慌张地往后退,眉间红痣似生华光。

“不仅是你,哪怕你师父,也曾用亲生女儿的脐带血来炼制丹药,你比他更贪心,更恶毒,你不仅用她的血来炼丹,还被心魔操控,在大婚前夜亲手将她杀了!你恨她背叛你,恨她投靠了钟离,却不问问你自己凭什么留住她。凭你放她的血?凭你算计她吗?”

见他不说话了,顿了顿,我续道,“你为何能将一切罪状推到钟离的头上,不引人怀疑?我猜,是因为当时钟离与你师父的确起了争执,而其原因,就是因为他发现了你师父不可告人的勾当!”

“你胡说!你胡说!”他眼神躲避,额头泛出汗来,却不敢动手,“你没有证据!”

“我当然有!”我也冲着他喊,“本来我只是猜测,因为据说你师妹惨死之时,怀了两个月的身孕。你既然对她没有感情,又为何想与她生下孩子?无非是想效仿你师父取脐带血。可你也没想到,她逃了,带着那颗药逃到了钟离的院子里,她猜出了你的诡计,却不知你师父真正的死因,她以为这丹药是什么提升功力的好东西,才会将其投入钟离的饭食里!”

还是流霞的事情启发了我——当年那姑娘来找钟离夙,说云痕待她不好,或许并不是一句假话。

而之后霏云谷来人接她,实际是将她和腹中的孩子一同掳走罢了。

云痕自己恐怕也没有想到,盛怒之下他会发了狂,受心魔操控,杀了自己即将成婚的妻子。

取不成脐带血,他就用她的性命来炼丹。

在我的讲述中,他一躲再躲,我步步紧逼:“你杀了你的师妹,的确是为了炼药,可后来那被你救走的姑娘,你杀了她,却不是为了炼什么丹药,而是为了饮她的血,来解你的毒!否则,她为何忽然消失了?”

“别说了!”他紧盯着我,“我没有杀她!我没有害人!”

他眉间那颗痣愈发红亮,简直像血珠一般。

我缓缓笑了:“的确,我也相信,你没有杀她,是你的心魔控制了你将她杀了,你从未害过人,是你的欲望化作异兽,害了你口中的天下苍生!”

我的血在地上,汇聚了小小的一滩。

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但此刻,我要证实它。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不好!异兽来了!异兽来了!”

不知何时,四周凭空出现了许多异兽,缓缓逼近,包围了人群。

随着我向云痕越靠越近,异兽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魔丹催生邪念,邪念催生异兽,个中种种,的确不假。

但真正被邪念操控,欲望化作异兽的始作俑者,我想,根本就不是钟离夙。

回过头,我正对上他澄明的眼睛。

我笑了笑,透过人群望着他:“他要发狂了,你可得护着我,别让我死了。”

话音未落,云痕已从身后勒住了我的脖子。

“是又如何?”他低声发笑,眸中一片血色浑浊,“我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天下苍生!想拯救世人于水火,仅靠凡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他微微抬手,我伤口处的血液便如同一颗颗玛瑙,腾空飘起,围在他森白的脸侧。

他语气阴沉,面容森然,犹挂着一丝冷郁的笑,对我吐出一个“血”字。

这一幕似曾相识,只是主角,却与梦境中不同。

“你们快看,云谷主怎么入魔了!”有人喊道。

“难道这个女人说的是真的?云谷主才是魔人?”

“人家是名门正派,救人无数,怎么会是魔人呢!”

“可你们看啊,他正在吸食那姑娘的血呢!”

众说纷纭中,云痕哑着嗓子,大吼一声:“住口!”

他双面赤红,发丝在风中翩飞,一袭白衣都被我的鲜血染红。

在众人惊恐的呼喊中,他缓缓笑了,昂着下巴,睥睨着众人:“若不造神,如何与魔相制?”

忍着痛,我问他:“谁是魔,谁又是神?”

“你可知我做过多少好事!你又知我救过多少人!”盛怒之下,他青筋暴起,没有半点当初的样子,“没有我,局势动荡如何压制?没有我,人心惶惶如何平抚?没有我,就会有更多心狠手辣,追名逐利之辈,为非作歹,使民不聊生!”

“凭你做过好事,就可以害无辜性命,可以诬赖好人吗?”

“若为天下霸业,死何足惜!死何足惜!”随着他吸食我伤口处的鲜血,四周的异兽越来越多,几乎像一面密不透风的墙。

他的眉间那一点红痣亮得出奇,衬得眸子愈发浑浊。

云痕彻底发狂了——不仅情面獠牙,双目赤红,我甚至看到,他的身躯愈发高大,撑破了身上的衣服,横生出恐怖的筋肉来,双手化为鹰爪,双足化为熊足,两道锐利的勾甲刺破了背后的血肉,如同双翼般支了出来。

他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异兽。

“钟离!”我用尽全力喊了一声。

随着我话的尾音,一道红光冲破夜幕,直指云痕的眉心。

那红光捆住了他的脖子,越收越紧,却听噌的一声,红光断裂,消散在无尽的夜中。

钟离夙困不住他!

耳边传来云痕低沉阴森的笑声:“师弟,若你早点杀她,此刻断然不会受制于我,可惜你心软,到最后,还是让我得了这样至宝!”

说话间,他将我擒上了半空。

四周异兽丛生,围住了许多百姓。

今夜,他们本是来看热闹,处刑魔人的,如今却被魔人蒙骗,被异兽困在当场。

钟离夙尚在抵抗,他站在人群中央,手中的红光鞭子一般,虎虎生风,那群异兽不敢近他的身。

我被云痕抓向高空,听他双翼带风,沉沉笑道:“师弟,你总想救人,那么此刻你告诉我,一面是愚昧众生,一面是你心爱的女人,你到底要救谁?”

那红光一顿,有瞬间暗淡。

云痕又笑:“只有我能为世人牺牲一切!我才是神!”

我明显地感知到,越是吸食我的鲜血,云痕的力量就变得越强。

“杀了怀柔,人人得救,可是为了救一群唾骂你的乌合之众,而杀了这世上唯一信过你的人,师弟,你可愿意?”

钟离夙手中的红光消散的瞬间,夜幕中,异兽伺机而动,又开始缓缓靠近。

“救命啊!救命啊!”人群乱作一团,四处是绝望的呼救。

混乱之中,钟离夙站了出来。

“没错,我无法牺牲一切,我做不成神。”他缓缓往前走,抬头仰视着云痕与我,“若只有魔能与神相制,那我不惮成魔。”

说完,他立在众人之前,面对着黑压压的异兽,再睁开双眼时,也是一片赤红。

“我不信这东西能操控于我,怀柔,你说它不能,我只信你。”他足下生风,缓缓升上半空,与云痕对视,“云痕,你真该看看你此刻模样,哪里像神。”

这世上是没有神的,有的,只有妄想成神的痴愚的人。

云痕的笑声已经很混沌,像是一只兽。

他松开爪子,撒开了我,我的身体疾疾下坠,失血无力,只能闭上眼睛。

可却有一双双的手,托住了我。

我被众人接下,缓缓放在地上。

一人对我说:“若没有你,我们现在还被蒙在鼓里。今天恐怕要命丧异兽口中,也真是活该。”

我没力气,说不出话。

不等我作何反应,钟离夙的身体也由半空中重重地摔落下来。

他口吐鲜血,气息游弱,我忙爬过去扶他起来。

他却说:“离我远些,我怕我压抑不住,又伤了你。他现在太过厉害,我未必是他对手。”

异兽步步紧逼,已经兽化的云痕在空中俯视,冷笑不已。

忽然,异兽阵营中发出了一声惨叫,而后是越来越多的惨叫——那密不透风的阵中杀出一条路来,我定睛细看,正是我刚来时,那话最多,最爱唱高调的路人甲。

此刻,他身后领着众门派长老与弟子,杀了出来。

至我面前,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钟离夙,最终抬头,定定望着半空:“那是......云谷主?”

我点点头,虚弱地说:“此事说来话长,他已魔化了,钟离身受重伤,还希望诸位英雄,能应付一阵子。”

异兽之患暂缓,可也只能暂缓,众人纷纷落败,云痕一时无敌。

趁乱,我拉住钟离夙,对他说:“钟离,这段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究竟为什么是院子里的这些人身生异变,他们都曾在异兽之祸中幸存,也都救起过别人,直到刚才,我忽然明白了。”

我望着不远处木架上,狼足残破的身体:“狼足最终从梦境中醒来,全身兽化时,是云痕初次在院子里发狂的那天。或许制服云痕,是天降重任,是我们的夙命。”

看得出,他正在拼命压抑自己嗜血的欲望,紧蹙着眉问我:“你想说什么?”

我将手臂的伤口伸到他面前:“钟离,若这血能让你变强,变强能救人,我猜,这也是我的夙命。”

“不行!”

“没时间了!”我冲着他笑笑,还像第一回遇着他似的,“我的血少,你可别给我抽干了。”

已然化作异兽的云痕正在空中盘旋,巨大的双翼像是一道移动的屏障,所到之处,遮天蔽日。

他指挥着无数的异兽,铜墙铁壁一般,像一只庞大的军队,打不尽,杀不完。

那些曾与我们为敌的人,此刻正围在最外侧杀敌,将恐惧的百姓们护在中心。

曾经,他们因为自己名为“正义”的持方而与我们势不两立,但此刻,我们是站在同一战线,共同浴血的人。

或许也曾有人沽名钓誉,有人冠冕堂皇,但不论为了什么,最终,人类还是团结起来,救人,也自救。

我快撑不住了。

血流失得又快又急——之前被云痕擒住,就失了一部分,如今为了制服云痕,又不得不用这样的法子来给钟离夙做应急之用。

仔细想来,自从我穿越到这里,留存最多的记忆就是在被吸血。

我曾因此觉得自己好生倒霉,这却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幸运。

我是个俗人,从未想过拯救世界,但正因我是个俗人,我本能地爱我的同类。

钟离夙放开我的时候,我明明觉得身体轻飘飘的,像一片羽毛,却依旧不受控制地重重往下坠,连对他说一声“小心”的力气都没有。

他站了起来,面对着我,面对着人群。

他的皮肤还是那样白,我却不再看得出最初那样的森然——他的眼珠依然赤红,但却很亮,剔透得仿佛一颗玛瑙。

他红艳的嘴唇中犹拖出一丝血迹,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他自己的,还是我的。

他就这样往前走,风吹起他的头发,似乎要将他留住。

已看不出原貌的云痕发出一声震破天际的呼啸,张开利爪向他俯冲下来。

红光再度缠住云痕的身体,断裂后却一分为二,试图系住他的两只鹰爪。

利爪一钩,绷得笔直的红光发出铮铮声响,拉扯几番后还是断裂,爪尖也因此深深陷入钟离夙的身体里。

“太......迟......了......”云痕笑声混沌,如同鬼咒,用弯钩般的爪子深深地剜钟离夙的血肉,简直想要将他的心剖出来,“我真的留你活了太久。”

“做神不好?”他问,“为何要救愚人?”

血流如注,钟离夙犹笑,答他:“因我也是愚人。”

贪嗔痴爱恶憎,又有谁真不为痴愚所累?

云痕双翼大开大合,卷起狂风呼啸,我几乎看不清战况。

他的利爪依旧一分分,一寸寸地往里探,仿佛能听见血肉泥泞的声音。

钟离夙没有躲避。

非但不避,他甚至缓缓迈开脚步,迎了上去。

钩甲穿透了他的身体,血顺着破处汩汩流淌——那一刻,我似乎明白,这个人大概回不来了。

红光断了再断,直断成丝丝缕缕,钟离夙也肉眼可见地逐渐虚弱下去。

“你说你是神,说我是魔。”忽然,他抬手抓住云痕的爪腕,随着咬牙强笑,鲜血溢满皓白的齿间,“你说唯有成神,方能制魔,但你可知道,魔若要弑神,便不惜与神共堕?”

话落,那支离破碎的红光皆汇聚在一处,丝丝绕绕,缠住云痕身上各处。

云痕十分轻蔑:“你早试过,没用的。”

“不,有用。”

钟离夙不放手,红光化作红线,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如同作茧。

眼看着,要将钟离与云痕一同包裹起来,双双封住。

他要与云痕同归于尽!

“钟离......”我以为我是喊了他的名字,开口,却只能发出无力的呢喃。

可他似乎听见了——他轻轻转过头,垂望着仰躺在人群中的我,手中紧紧不肯放松。

“怕是不能再见了。”他说。

我自己的身子我知道,于是笑笑,对他说:“怕是很快能再见的。”

云痕并不束手就擒,还在奋力抵抗,异兽受了主人的鼓动,也愈发凶猛。

还是那最初唱高调的路人甲此刻正执剑拼杀,忽然,他高喊一声:“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各位英雄好汉,咱们犯了错,断不该再做缩头乌龟了!”

说完,他甩起长剑,义无反顾地冲入了异兽的阵营,奋力厮杀了一阵后,终是寡不敌众,被那异兽撕扯分食了。

却将异兽群中开辟出一条血路来。

一时之间,众人似受了鼓舞,前赴后继地冲上去,余下的人们便自发地守好阵营——老弱妇孺在中央,青年壮力在外侧,那些各门各派,哪怕是只会一点功夫的,不论曾有怎样的恩怨,如今都并身阻挡异兽的进攻,保护无辜的百姓。

红光层层汇聚缠绕,几乎映亮了夜空。

每缠住一寸,那异兽的威力便减弱一分,云痕不甘地呼啸,意图脱离束缚,却被钟离夙狠狠抓住,钩爪深深嵌入他的身体。

似乎胜利在望了。

我却已经看不见钟离夙的脸了。

四周不知何时静了下来,异兽节节败退,溃不成军,嘶叫着化作飞灰。

地上横躺着许多人类的尸体,有些已经面目全非,可直到死,他们依旧紧紧攥住自己的武器,未曾有丝毫畏惧。

人群不远处,那方才还惊心动魄的战场上,此刻只留下一只巨大的,红色的,发着光的茧。

我躺在原地,伸出手指,那丝丝缕缕的红线似乎受了感召,重新汇聚成一道赤红的光,一圈一圈拆解,向我游窜而来。

它缠住我的指尖,顺着十指攀上手臂,最终汇进伤口里。

可那茧壳的中央,已是空的。

没有钟离夙,也没有云痕,只有细碎的星火,在静夜之中,如同流萤。

那是他的宿命。

曾经他憎恨要靠吸血为生的自己,厌弃自己的苟活于世,痛恨自己招致的灾祸。

可最终,他干干净净地离开了这里,证明了自己的赤子之心,哪怕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不难过,尽管我为他落泪。

那红光汇进我的身体,本来沉重的意识忽然变得轻盈,轻得仿佛要脱出躯壳。

如同梦中一样,我的魂魄脱离了小小的肉身,飞至上空,穿过云层。

我看见有人在哭,有人在忏悔,有人感激涕零,有人深情相拥。

灾难后的痛苦与劫后余生的喜悦深深地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废墟之下,乱世之中,人类是如此的脆弱和渺小。

但总会重新站起来的,这是人类,百折不挠的,人类的本能。

魂魄好轻,轻得仿佛穿越了时空。

我似乎看见大家都离开了院子,长舌开了个饭馆,还娶了媳妇,那曾被他救起的孩子长大了,欢声笑语,满地去跑。

鱼儿如今大了,头发不再遮住脸,而是利落地挽起来。

她好像找到了父亲,两人坐在岸边礁石上捕鱼,鱼儿放在盆子里,被煎饺衔住尾巴偷走了。

后来这座大院子被人买了下来,年年修缮,用来收容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我与钟离夙曾住的那一间,陈设都没有动,时常有人打扫。

狼足身殒之处长出了一颗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常有小孩在树荫下乘凉打盹儿,歇够了就跑到后山去玩捉迷藏。

老人们会给他们讲,过去有异兽,是人的恶欲和心魔化成,人类能有今日,全要靠一位英雄。

那位英雄皮肤白皙,眼瞳赤亮,身形高大,笑时会露出两颗尖齿。

小孩子问:“那岂不是很吓人?”

老人说:“是啊,那时人人都怕他,只有一位姑娘不怕。”

“为何不怕?”

“姑娘与他两情相悦,所以不怕。”

“那他们现在又在何处?”

老人望着远处,不说话。

我们在何处?我不知道。

或许早不在了,又或许无处不在。

化为沃土,化为江海,化为风雨,又化辰星。

--------END--------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三)

见钟离夙到了,云痕开口,叫了一声“师弟”。

钟离夙脚步一顿,回他:“云谷主深夜到访,不知有何贵干?”

听他这么说,云痕长叹一声,微蹙眼眉:“我若无事,自然不敢登你这三宝殿。当日你叛走师门之时,分明与我保证绝不伤害无辜百姓,可你几次三番出尔反尔,我念及往日情分,才对你频频姑息。师弟,可黎明百姓何辜?天下苍生何辜?”

钟离夙默默听他说了一大通,最后才问:“我害了谁?”

云痕还没说话,他身旁的姑娘开了口,稚气未脱的声音里带着愤恨:“你害我爹娘惨死!害我故乡父老!还不够吗!”

钟离夙看了她片刻:“你又是谁?”

“钟离!我若知道你会变成这般模样,当初就该替师父清理门户!”云痕气得发抖,质问他,“你扪心自证,敢说异兽之乱,与你当真没有半分关系?”

钟离夙不答,不动,我在他身后默默看着,却知道他已攥紧了拳。

他缄口不言,云痕又咄咄相逼,我便知道,此事定有隐情。

只听云痕继续说:“这也罢了,多年来你斩杀邪兽,也算是将功补过,好事一桩。可如今你竟伤及无辜,想出吸食人血这样至阴至邪的法子来。我倒想问,怎么你的功力大成就那么重要,重过人家如花似玉的一条命吗?”

眼见此事已上纲上线到如此地步,我再不出来说话,钟离夙定然免不了千夫所指。

若他此时发狂,酿成大错,那就真按原书说的,成了祸乱天下的大反派了。

于是,我快步走上前来:“云谷主,我便是你说的那个无辜人类,可你看,我如今毫发无损,钟离他并未害我。”

云痕看我的眼神不敛惊讶,像是不明白我怎么会在这。

或者说,像是不明白我怎么还活着。

是钟离夙回过头来,对我说:“这些事你不懂得,先回房间去吧。”

“自打我来,钟离,我一直躲在你后头。”我说,“可我不能躲一辈子,我不能置你于不义,将你变成一个众叛亲离,举目无亲的人。”

女主此时说:“谁要看你们在这里演情深意重的戏码!你这人不识好歹,真丢我们女人的脸!他甜言蜜语,为的是你身上的血,你当心搭上命去,可没后悔药吃!”

“那也是我自找的。云谷主,您今日前来,说是为了将我救出魔窟,倒不如说,是为了给此事一个交待。如今我活蹦乱跳站在这里,已是最好的交待,人各有命,我总能选我自己的活法,诸位不必再规劝,请回吧。”

云痕不依,反而说:“姑娘,不论你埋怨也好,不舍也罢,我身为霏云谷主,受各门各派之委托,更肩承师父的遗志,以维护天下苍生为己任,今日不将你救出魔窟,绝不会空手而归。”

他动辄拿出天下苍生来压人,是不是假话我不知道,反正在我听来,既是大话,又是空话。

我脾气有些上来了,语气不算好:“云谷主要强掳我走吗?”

不等云痕回答,便有人跳出来骂我不知好歹:“云谷主,依我看,这女人早受了魔头的好处,她既不领情,就由她自生自灭吧!”

云痕却很坚持:“不行!”

不知怎么,那一刻我仿佛突然开了窍,忽然就明白了云痕真正的目的。

他不是要救我,只是不愿我留在钟离夙的身边——他怕钟离夙得了我这头大血牛,假以时日,功力大成。

果然,人群中有人沉不住气,站出来说:“她虽只是区区一个人类女子,偏生至臻至纯之血,留在这魔头身边,岂不是助纣为虐,成了后患无穷?”

我听了便想冷笑:“我说呢,众位英雄如此兴师动众,果然不是为了我这‘区区’人类的‘区区’性命。”

云痕很快挡下了我的阴阳怪气:“姑娘,你不清楚个中渊源,不如先跟我回去,我同你慢慢讲述。”

“我是不懂个中渊源,您身旁的姑娘,就懂了吗?”看了一眼女主,我问,“你说钟离害你生身父母,害你故乡父老,是你亲眼所见,还是你的好师父一面之词呢?你又怎能保证,不是旁人恶意杜撰,栽赃嫁祸于他呢?”

又有人来质问我:“你要为那魔头开脱,也不必诬赖好人。你倒说说,谁会如此无聊,冒天下之大不韪,陷害于他?”

“我只是说有这么个可能罢了,英雄既自诩名门正派,身正不怕影子斜,何必急着给自己找鞋穿?”

云痕摇了摇头,沉沉地说了句“冥顽不灵”,便背过手去,转过了身。

一时间无人说话,钟离夙这才说:“云谷主,我的确不是什么正义之人,可既然大伙投靠了我,便是我的家人,我无意与你纷争,也无暇与你们争论是非功过,只是今日,我断然不会让你们从我的院子里抢人。”

云痕此刻还背立着,看不见表情,只听声音,似乎也没什么波动,可说出的话语,竟让我出了一身冷汗。

“交出这个姑娘,师弟,我向你保证,绝不再来。”

钟离夙默默攥住我的手:“绝不可能。”

他的脸上沾了一点讥讽,语气凉薄更像是在嘲笑:“云谷主,我难道不知道你打得什么算盘?”

云痕因这一句话转回身来,眉心的红痣深陷在蹙起的沟壑里。

钟离夙不以为意,继续说:“你就这么怕,我得了血祭,你会制我不住?”

“一派胡言!”

“是吗?那就当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他笑了笑,抬起头来,“师兄,你的众星捧月,你的德隆望尊,我从来不感兴趣。我只想一辈子领着这些人,在这院子里与世无争,过完一生。”

云痕眸子极冷,似乎起了怒意,但并不急燥,只是冷笑一声:“任你花言巧语,钟离,你的孽债,勾销不得!”

钟离夙寸步不让:“若有朝一日,我真害了怀柔,或是害了别人,那么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绝无怨言。”

僵持不下间,那女主又说话了:“师父,这女子不愿意同咱们回去,留在这里便是容虎归山。何况她如今已投靠魔党,与我们当是势不两立,依我看,为周全大局,不如将她除去,以绝后患。”

此言一出,四下沉默,云痕一言不发,摆明了是默认。

我有些害怕了——不是怕他们要杀我,而是钟离夙将我的手攥得那样紧,我真怕他忽然发狂,酿成大错。

他紧紧地抿着唇,低沉地问:“云谷主深夜闯来,如今,当真要破门入户,先开杀戒吗?”

云痕沉默许久,方说:“若为苍生福祉,亦无不可。”

我心中一凛,手也跟着发僵,钟离夙许是有所感应,低下头来看我一眼:“不怕,无人是我对手。”

就是如此,才最可怕。

趁着尚无人动手,我深吸了一口气,抢先说:“诸位,人人皆可杀我。”

我这么说了,众人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倒不敢妄动。

我上前一步,继续说:“的确,若非要较出高下,一头是苍生安危,一头是我的生死,那么,怀柔愿牺牲小我,绝无怨言。可如今,我要问问,问云谷主,问诸位英雄。”

我环视众人,缓缓说:“是否怀柔血溅当场,异兽之患方能根除?是否怀柔横死草野,钟离的心魔就能抹灭?各位英雄,怀柔无亲无故,出身风尘,若说人命轻贱,的确无人比我更轻贱。可我就不是百姓?不是苍生?就是你们门派之争可随意牺牲的一步棋吗?”

女主说:“任你伶牙俐齿,也迷惑不了我。并非我们要非要杀你,是你非要助魔教势力,你可知,他若猖獗,众生苦矣!”

“笑话,你们口口声声,是为了救人。为了救人,就可以滥杀无辜吗?”我咬着牙,尽力抑制发抖,“你们一口一个邪教,一口一个魔头,你们又何曾知道,这院子里大家的心酸苦楚,哀婉凄凉?是,他们是样貌可怖,举止粗野,各有各的险,可若非如此,谁又甘愿一辈子躲在这高墙之内,听天下人的误解唾骂,隐姓埋名地过日子?”

“你们说这院子是魔窟,院里的人是魔人。可是魔人也会关怀,魔人也有真情,魔人能够互相照料,也知道反复自省。魔人才不会沽名钓誉,打着天下苍生的旗号,说要杀人!”

我一忍再忍,还是掉眼泪了,强拂掉钟离夙拽住我的手,我缓步来到众人眼前,“我说了,人人皆可杀我,因为这就是你们此行的目的。可你们杀了我,就不要再为难院子里的人,他们命苦,青天白日容不下他们,国土万疆容不下他们,你们既是正义之士,理当心怀宽广,他们既未害人,普天之下,总该有他们的容身之地。”

面前的人,无一不是衣冠楚楚,无一不是相貌堂堂。

可我知道,此刻,他们不管我是好是坏,是善是恶,他们想要我死,说是为了惩恶扬善,为了天下苍生。

有人上前一步,云痕并未阻拦。

“我知道我死之后,这一条人命债也会被各位推到钟离的头上。我不恨,只觉可笑,牛羊死去尚且抱憾,我一世为人,总该有个遗愿。”我凄然泪眼,犹含一丝笑,轻声说,“若要死,我要死在一位光明磊落,敢做敢当的英雄手中。”

此言一出,那率先迈步子的人不动了。

我再说:“在座英雄,谁能为百姓献祭自身,魂销命殒,方可杀我;谁能为匡扶正道大义灭亲,不论亲疏,方可杀我;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言一行皆为正义,此生不会有一点谋私,一点算计,那么,死在这样的圣人刀下,怀柔了无遗憾。”

如同静止一般,人人静立,不言不语,直至天空飘起雪来。

身后响起轻微的脚步声,钟离夙走上前,又一次来到了我的身边:“否则,我将尽我余生,分分秒秒,日日夜夜,拿我每一寸肉,每一滴血,化身为魔,为她报仇雪恨。”

说完,他袖中红光鞭子一般地甩出,抽响了风,映红了漫天飞雪。

对面没有动静,只有云痕掌中生起了一团赤火。

对峙良久,云痕掌心的火光先灭,他收起手,叹了口气,对我说:“但愿你不后悔,哪怕身殒于此,也不后悔。”

说完,他领着众人要走,却忽然有人撞了我的背,推开我,急急地往前追。

“云谷主!等等!”她一开口,我才听出,这人是流霞,“云谷主,久闻您的大名,实不相瞒,我也是被困于此的人类,求您救我出去!”

云痕因此转身,打量了她半天,开口却问:“你也是人类?莫非你也......”

他并未问出后半句,钟离却冷笑出声,了若指掌般答道:“非也,她并无至臻至纯之血。”

云痕该有多么失望,以至于他虽极力掩饰,都藏不住眼底的失落。

我喊了一声:“流霞,回来,他并非真心实意!”

流霞不听,反跪在云痕面前:“云谷主,求您出手相救,我愿余生当牛做马报还!”

云痕若不救她,前头那一大通道貌岸然之辞,便不攻自破,若救她,至少还能落个仗义相助的好名声。

那女主护着她,她感激涕零,哭得梨花带雨。

我却只顾着看,看狼足蹲坐在远处,不敢上前,眼睁睁看她走了。

“流霞。”我再度叫住她的背影,“你一心要走,我不会强留你,可院子里的人待你不薄,有人对你真情一片,连句道别都没有,未免说不过去。”

流霞跟没听见似的,只顾着哭,倒是那女主伶牙俐齿,义正辞严:“你自己识人不清,拿着歹念当真情,还妄想拖上别人,真是可笑!”

我再无力与她唇枪舌战——看着这群人的背影,我躬着腰不住地大喘气,头上豆大的汗珠,直顺着脸往下淌。

钟离夙拍了拍我的背:“你没事吧?别怕,我不会让他们伤人。”

我摇摇头:“我是怕你忽然发狂,难以收拾。”

狼足什么也没说,默默转身,跃进屋子,我本想叫他,又觉得不是什么好时机。

钟离夙捏了捏我的肩:“先让他一个人待会儿。你也受了惊吓,我先送你回去。”

她送我回房,转身要走,我却拉住他的胳膊。

“钟离......”我犹豫再三,才说,“要不你不要走了吧?”

“嗯?”

我赶紧伸手打他一下:“你可别乱想,我想多与你说说话罢了。”

他于是笑了:“我也没想别的,只当你是不敢一个人睡,倒是你胡思乱想,反怪到我头上。”

“行,算我误会了你。”我冲他笑笑,拉着他的手,“给我讲讲你的事,好不好?”

他不置可否,反而问:“你上次说的,会误我一生的姑娘,就是今天云痕身旁的那个?”

我点点头,想了想又说:“你不会是以防万一,想把她......”

“杀了”二字被我吞回腹中——我总觉得,不该这样揣测他。

他其实聪明,一下猜出了我的意思,不以为意,笑得分外好看:“我杀她做什么?不论是否误我一生,此时此刻,她都只是个没害过人的丫头。我已有你,早就够了,不会再去招惹她。”

“那你提她做什么?”

他却敛去了笑容,甚至有些愁色:“她险了。”

我再往下问,他又不说了,临睡前却又叫我:“怀柔,明天陪我出去,你想知道的事,我都告诉你。”

第二天一早,钟离夙早早叫我起来梳洗,说今天要到街上去。

院子里其他人写了纸条,指明要他帮忙捎带的东西,一月一次,像赶集一般。

他们说,自己的样貌恐怖,钟离夙平时看着最像人类,长相也很英俊,就让他去买,省着上街吓着百姓,给院子徒惹事端。

长舌要买佐料,鱼儿姑娘要带两只绢花,其余大伙都带了些日常杂物,单子最后,狼足的字迹歪歪扭扭,要一盒胭脂。

“这是流霞离开之前写的吧?”我问。

钟离夙点点头:“还是不要给他买了,以免徒增他的伤心。”

闲逛了一会儿,我见路边摊子上有卖木雕的发梳,样式非常好看,便央着他给我买下来。

提着大包小裹,我俩随便找家茶水铺歇了歇脚,他说要带我去个地方,要赶稍远的路。

走来走去,渐渐人烟荒凉,到后来,远远地只看见一座坟。

他走到坟前,放下我们刚刚买来的点心,除了草,又添了土,最后才在空地上坐了下来。

碑上没有记述生平,只写了主人的名字和岁数,看起来是个姑娘,离世时正值妙龄。

我忍不住问:“这曾是你心爱的姑娘吗?”

他没有回头看我,摇了摇头:“这是我师父的女儿,自小同我跟云痕一起长大,如亲兄妹一般。”

“我离开霏云谷后,她来看过我,当日,却离奇地死了。”钟离夙垂着头,黯然不已,轻声说,“身着喜服,死在大婚当夜。”

我大惊,却没催促,坐在他身旁,等他同我说下去。

“霏云谷有两大绝学,一是传统武学,可真正卓绝内外的,却是另外一样,炼制丹药。”他蹙着眉回忆,缓缓叙述,“师父是炼丹奇才,云痕是他最得意的大弟子,为人沉稳,潜心钻研。我早知道师父有意选他为后继之人,实际从未想过违逆。可没想到后来师父炼药成痴,不惜加入阴功邪法,反噬了自己。”

“师父走火入魔之事,只有亲近的几位弟子知道,我与云痕皆在其列。他发狂后,杀了不少师门兄弟,后来是我与云痕协力,才将将把他制住。只可惜那时已无力回天,师父最终因邪毒反噬而死。”

钟离夙的拳攥得紧紧的,抿着唇沉默许久,才说下去:“当时他们说,师父一世英名,不能毁于一旦,所以密谋将这一切罪名都推到我的身上,是我心魔作祟,是我背叛师门,是我亲手杀了师父和师兄弟。云痕那样义正词严,慷慨激昂,人人都信他,无奈之下,我才离开霏云谷。”

我听得心疼,挽住他僵起的手臂:“那你又怎会沦落至此?”

他自嘲般地笑了一笑:“我离开霏云谷后,云痕继承了师父遗志,成了新任谷主,不仅如此,按照师父生前约定,他还将迎娶我师父的女儿,成为霏云谷名副其实的继承人。”

“我以为,我只要隐姓埋名,远离纷扰,这一切便与我再无关系。可某天,我师父的女儿竟来投奔了我,她说云痕对她并不好,希望我能够收留她。我留她住了些日子,她却对我下了毒。”

我吓了一跳:“下毒?”

钟离夙点点头:“那丹药无色无味,正是我师父生前炼化,世间仅有两颗,说是吃了之后,能够长生不老,羽化飞仙。师父吃了一颗,便被药效反噬,另一颗,竟被他女儿研磨成粉,投进了我的餐食里。”

“可她为何要这么做?”

“大概是云痕派她来的,在她眼里,我是杀害她亲生父亲的弑父仇人,她想杀我,说得过去。”他顿了顿,又说,“当日,霏云谷派了人来,将她接走了。”

“你便放她走了?”

“我毒发后虚弱不堪,陷入昏迷,其他人又哪里是云痕的对手?”钟离夙说,“只是不曾想,她回到霏云谷后离奇惨死,那一天,正是她出嫁的日子。”

不待我继续追问,他又说:“云痕十分悲痛,昭告天下,她是为给师父报仇而死,我却知道,并非如此。怀柔,我不算良善之人,得知她给我下毒,的确想过杀她,可最终还是没下得了手,只因我发现,她来找我寻仇时已有两个月的身孕,不是别人,正是云痕的孩子。”

“那她究竟是怎么死的,难不成,是云痕将她杀了?”我低头思考了片刻,又否认了,“可这说不通,她既对云痕痴心一片,那么云痕没有杀她的理由。”

听我这么说,钟离夙忽然笑了,那笑意味不明,令我琢磨不透:“怀柔,你可知道,她同你一样,身生至臻至纯之血?”

只这一句,令我遍体生寒。

果然,钟离夙说,云痕要用妻儿的脐带血,再炼一颗丹。

云痕骗她,答应娶她,与她私定终身,说要帮她报仇,这一切一切,竟不过是为了她的血。

“我师父的第一颗丹,用的就是女儿的脐带血,云痕不愧是他的得意弟子,连取药引的法子,也是如法炮制。”

这未免与原书中的故事像差太远——仙尊成了恶棍,魔头反成了可怜人。

我心中似遭雷击,半是惊惧,半是忐忑,喃喃地问:“你昨天说,那跟在他身旁的姑娘也险了,莫非......”

抬起头,我正撞入钟离夙的眼中,不需他再多言,便证实了我的猜测——真正杀人如麻,真正草菅人命,真正道貌岸然,虚伪无常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云痕。

我望着眼前一座孤零零的坟包,不禁有些出神。

我在想,那曾与她海誓山盟,肌肤相亲的男人,可曾来看过她,可曾想起过她?

若她有灵,认清了云痕的真面目,此刻在九泉之下,是否有怨,有恨,有不甘,有后悔?

可这一切都是徒劳了,人死不能复生,这样一条年轻的生命就如此陨落,陨落在权力的争夺下,陨落在欲望的算计中。

抓住钟离夙的手,我十分坚定地看着他:“既然如此,你何罪之有,凭什么躲起来过日子,任天下之人对你误解唾骂?”

“话虽如此,可我并非全然无过。”他眼中落寞,神色黯然,“师父炼药时,我曾偶然见过资料记载,上头说,入魔之人,若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不止会杀戮成性,嗜好吸血,还会将心中邪念化成伤人异兽,衍生出灾祸来。我的确被心中愤恨蚕食了心智,如此说来,他们骂我祸乱天下,也不算错。”

“胡说!贪嗔痴爱恶憎,佛祖尚有愤怒相,既是人类,谁没有七情六欲!”我站了起来,“异兽是不是你心中欲望衍化而来,我不知道,可你心中善良,从未想过害人,这一点,无人比我更清楚!”

此刻我心中除了心疼,还是心疼,恨不能将云痕的丑恶嘴脸昭彰于普天之下。

“钟离,你相信我,你有一颗赤子之心,任什么丹药,什么心魔,都不会磨灭你的本性!”

他却苦笑一声:“我也曾以为如此,可几次害了你,如今,我也不敢信了。”

“你尽管信,钟离,我会证明给你看!”与他执手,我们四目相望,“身为人类,我们的意志有多么强大,我会证明给你看,你也要证明给我看!”

我们刚一回到院子,大伙便围上来,七手八脚地取走自己要的东西。

我看了一圈,没看到狼足,找人问了,说他自昨晚后就一直呆在房里,长舌去给他送饭时,见他脸冲墙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我想了想,决定去他屋里找他。

“你不是也捎带了东西?怎么不来取走?”迈进里屋,我看着他的背影问。

他头也不回:“不要了,你喜欢就拿去,不喜欢,就丢了吧。”

我早知他会这么说,索性走上前去,在他床边坐了下来,拍了拍他的背:“我自作主张,给你换了一样,不知你喜不喜欢。”

他拿兽毛丛生的手臂将我隔开,也不肯看我给他准备的东西。

我只好故意做出惊讶的样子来:“哎呀!糟了!你的背上也开始异变了!”

果不其然,他蹿跳而起,歪着凌乱的脑袋,十分严肃地问:“真的?”

“假的!”我从袖子里掏出今天钟离夙买给我的小木梳,朝他晃了晃,“这可是我今天特意给你选的。你身上虎皮狼毫,虽与常人有些不同,但若梳理干净,也是非常好看的。”

他看了一眼,神色又重新颓萎下去:“你不必拿这些小姑娘的东西来哄我开心。”

“我哪里是哄你开心,只因咱们是一家的兄弟姐妹,理当互相关照的。”我强将这把梳子塞给他,“你不喜欢也得装装样子,往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总不好拂了我的面子吧?”

他伸手接过小木梳,口中却将信将疑地问了一句:“兄弟姐妹?”

我点点头:“你没听昨晚钟离说了什么?他说这院子就是他的家,院子里的人,就是他的家人。”

狼足撇了撇嘴:“可你总要走的。”

“我为何要走?”

“你不怕他?”

“不怕。非但不怕,我喜欢他。”顿了顿,我又说,“经过昨天,我更想好了,我愿意一辈子留在他身边,若他一生都留在这里,那我也一生留在这里。”

狼足此刻神情沮丧,看什么都是悲戚的:“你现在这么说罢了。”

我笑了笑:“的确,我其实并不满足于此,我不满足于一辈子只同他留在这里,我想要与他坦坦荡荡地走在街上,没人因恐惧再对他侧目,没人因误会再与对他躲避,我想要世人知道,他是个多么好的人。”

说完,我拍了拍他:“不只是他,还有你们,总有一天,咱们都会洗刷身上的污名,过自由自在的逍遥日子。”

他看了我半天,终于肯下地,胡乱洗了一把脸。

“我也知道这些事是强求不得的。”他对我说,“第一回看见流霞时,我还是人类模样,她是樵夫的女儿,我是猎户的儿子。那时她便不喜欢我,觉得我整日打猎,身上不好闻。有一回上山,遇见风雪,我没能逃出,在雪中掩埋了一整天,再醒来时双足已经兽化。”

讲起这些事,他双眉紧蹙,像是不堪回首:“我又冷又怕,急忙赶回村中,心中还惦记着爹娘为何不来寻我。可真赶到时已是夜里,村子像是一夕之间糟了大难,四处都是人畜的尸首,我爹娘都已惨死,连尸身都被异兽啃食。我找遍村子,发现流霞躲在柴垛里,才带着她逃了出来。”

说到这里,他忽然看向我,笑了一下:“你知道吗,那时流霞哭着求我救救她,她说她愿意一辈子跟我在一起。可昨天,她也是那样哭着求云痕,说要一辈子替他当牛做马。难道我有那么不堪,她宁可做他人牛马,也不愿意同我一起吗?”

我抿着嘴唇听了半天,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说辞来宽慰他,只好承认:“人是分好坏的。”

他却摇摇头:“我不觉得她坏,只觉得自己痴心妄想,没有自知之明。”

我心中觉得难受,也就再没有言语,反倒是他出言安慰我:“其实走了也好,走了利索。她走了,我也省着挤草棚。”

我千不该万不该说那最后一句,我说,或许她后知后觉,你对她最好,还会回来呢?

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我从未想过会一语成谶。

流霞真回来了,回来时对我诉苦,说云痕对她并不好,霏云谷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搁在往日,我或许会信,可是听钟离夙讲过他与云痕种种恩怨,我总觉得,这是云痕的故技重施。

果不其然,晚间我趁着她去洗澡时搜了她的衣裳和包袱,在里头找到了一罐药丸。

我不敢耽搁,赶紧将那药丸拿给钟离夙,让他查看。

“这是不是当日他们加害于你的药丸?”我问。

他仔细地瞧过,又放在鼻尖嗅,确认了才说:“不会,那丹药世间只有两颗,一颗被师父吞下,一颗投给了我。这药是云痕的看家本事,叫绮梦丹,食用以后,会坠入重重梦境,直至肉身消亡。”

“梦境?不能醒来吗?”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顿了顿,他继续说,“服下这种丹药,便能窥见心中欲望,不论是金钱,美色,抑或是权力,都能载梦境中得以实现,恍若成真。”

“好狠毒的丹药。”我有些恶寒地缩了缩肩膀,想了想又问,“你说,云痕让她带这丹药回来,是要害谁?”

钟离夙蹙着眉,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喟叹:“那就要看她去找谁了。”

我将小罐里的丹药替换成了无害的补丹,匆匆拿回房间时,却和流霞撞了个正着。

她一眼便看见我手中的药罐,惊慌地频频后退。

“流霞,我不想再与你兜圈子,你要害谁?”紧盯着她,我问。

“不是,不是你!”

“云痕派你来的?”我再问,“你要害钟离,是不是?”

“不是!真的不是!”她跪倒在我面前,“我求求你,你不要告诉钟离,我真的不是要害你们!”

她低声哭着,栽在那里不说话,我却忽然懂了。

她要害的不是我们,而是当初救她性命的狼足。

“你无耻!”我不管不顾地冲上去,想要把她揪起来,“你知不知道他对你多么好?你知不知道他对你一片痴心,从未改变?你不接受,无人强迫你,可你为何还要害他!”

她嘶叫了一声,拼尽力气推开了我,也冲着我大声喊叫:“那你又知不知道,我多么怕他!”

喊完这一句,她站了起来,有些神经质地走来走去:“只要他活着,我就睡不安稳!只要想到世间有魔人在惦记着我,我就放不下心!”

“他不是魔人,他是与你同村猎户的儿子!”我喊着喊着便哭了出来,“他救了你的命!”

“若他对我没有非分之想,根本不会救我!”

“你的要求倒是很多!你当人人是天神,人人是圣佛吗!只因有七情六欲,做过的好事就不作数了吗!”我喊得脑仁发疼,连眼前都跟着发黑,“我告诉你流霞,救了你就是救了你,他多么丑陋,多么粗鄙,也轮不到你来嫌弃他,他不欠你的!”

她胡乱抹了一把泪,忽然冷冷笑了:“现在说这些,也来不及了。”

说完,她抬起眼,目中尚氲着眼泪,却让人生不出一丝怜惜:“那药丸并不只有一颗,我已熬进羹汤里,给他端去了。”

我的心狠狠地往下坠,连退了几步才勉强站稳:“你可知这丹药是什么功效?你这样会害死他的!”

“我没有害死人!”她忽然慌了起来,“我哪里会杀人!霏云谷本有即刻毙命的丹药,我没有拿!”

我冷笑一声:“难道他还要谢你慈悲?”

流霞忽然说:“堕入美梦有什么不好?他这样醒着也是痛苦,人不像人,魔不像魔,世间想要的,一样得不到!梦中远比现世周全,你们只要照常饲育他的肉身,他便不会死!”

“饲育?”我怒极反笑,紧盯着她,“你当他是畜兽,要一辈子靠人饲育苟活?”

“他那般模样,不是畜兽,还是人吗?”

听着她声嘶力竭地喊出这么一句,我竟觉得寒意遍布了全身——自从我来到这里,其实见过许多恐怖景象,有血腥,有诡异,有恶心,也有惊悚。可我没有一刻如现在这么绝望,不是因为身陷险境,只是因为直面了一个人类的内心。

“你,你就不怕他醒了?”我没力气再喊了,靠在桌子上,幽幽地问,“他若知道你害他,你还有命活吗?”

她却笑了,不知怎么,我竟从那笑容里看出些胸有成竹的意味,此刻更令我恶心。

“不会的,他一辈子都为了我,就算是我要他的命,他也不舍得杀我!”

我觉得可笑,更觉得凄凉——她明知如此,却将这赤诚之爱看作歹念,看作肮脏的私欲。

仅仅是因为狼足的样貌丑陋,举止粗俗。

就当他们是魔人吧。

魔人从未想过要欺凌人类的弱小,人类却总想着要利用魔人的温柔。

果然如流霞所说,我赶到时,狼足已经饮下了羹汤,堕入了梦境——他盘踞在床的里侧,脑袋搭在前爪上,真像只熟睡的兽。

我送他的小木梳还在他平日洗脸的盆子旁,上头有细微的绒毛,看来日常也在使用。

他是想过要好好面对生活的,明白了这一点,我不受控制地掉眼泪。

他的眉眼舒展,呼吸平稳,浑然不知他几乎用尽一生去保护的女人利用了他的爱,还想要他的命。

我十分自责。

我对钟离夙说,若我早点赶到,狼足兴许能免遭此难。

可钟离夙说,他得知消息后就去找了狼足,那时狼足还未服下丹药,听了他的解释,却还是执意将羹汤饮尽了。

我不禁怔住:“他为何要这样?”

“他说,若真如我所言,他愿意给流霞一个安心。”他偏过头来,握住我的手,双眼与我对视,“他还说,这点羹汤,是流霞唯一给过他的东西了。”

我再度落下泪来,钟离夙的眸子里盛满了哀痛和失落,更令我心疼。

狼足沉睡后,长舌一直为他多煮一份流食,有时是粥,有时是菜糊——自从狼足开始异变后,体质也跟着变化,喜欢吃生禽,如今他堕入美梦,反倒恢复了人类的饮食,不知是该喜该忧。

长舌如此心细,到跟他平日里贱嗖嗖的样子很不相符,后来我们聊天才知道,他的家乡也遭了异兽的灾祸,当时他在一家饭馆做厨子,起先并不知道店里出了事,做好了菜没人来端,出去看了才发现外头老板和老板娘都死了,仅有的两个食客当着他的面,被异兽撕扯分食。

趁着异兽吃人,他抱着老板夫妇的孩子,躲进了后厨的地窖里,一躲就是半个月。

地窖里有之前屯下的冬菜,他便靠着这些菜喂了这孩子十五天,怕引来异兽,也不敢出声,后来一觉睡醒,竟发现自己的舌头变得老长。

狼足成了这般模样,流霞从未来看过他,我本以为钟离夙会惩罚她,但他并没有,只是将她软禁起来——他同我说,不想违背狼足的意思。

我每天都要给流霞送饭,当然也没什么好脸色,我说你听信云痕的鬼话,觉得他能救你于水火,如今你被我们关了起来,他怎么不来救你?

没想到流霞却说:“我早说了,不是云痕派我来的。你想一想,他若要除掉谁,那必然是钟离,怎会是狼足这个无关紧要的小喽啰?那丹药是我偷的,我没有说谎,他是真的容不下我,霏云谷是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我瞪她一眼:“你编瞎话都不会吗?若云痕真容不下你,你以为你还有命逃得回来?”

我骂完便转身离开了,走出大门却忽然回过味儿来——对啊!如果流霞所言非虚,那么她恐怕并不是逃回来的,而是云痕故意放回来的!

思及此处,我不敢耽搁,又急急地去找钟离夙,同他说了我的想法。

他也承认我说的有理,可我们都不明白,云痕这样做的目的。

云痕为什么要放流霞回来?又为何要纵容她带走绮梦丹?

我俩还在探讨,鱼儿竟慌慌张张跑了进来,她说,云痕又带着人来了。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大结局)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二)

高处的确不胜寒,我抹了一把快要冒头的鼻涕,抬头看天色一点一点暗下去。

钟离夙直到天全黑了才来找我,不知是不是为了黑夜更衬他的美貌——他孑立于高墙之下,怀中还抱着煎饺,抬头望向我时沉默不语,情绪依旧不悦。

我连忙说:“我错了,快接我下去吧。”

他后退两步,转过身又要离去,不待我出声喊他,却又放走煎饺,转回来,轻盈地跃上墙沿,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我下意识用袖子遮住手腕:“你,你是饿了?”

注意到我的动作,他盯着我的脸看了片刻,垂下头去浅浅地笑:“我并不是每天都吸人血的。”

这前一句,我还不至多么惊讶,后一句却令我不曾料想,来不及收敛脸上的诧异。

他说:“我不是精怪,也不是妖魔,我也是人类。”

我的嘴张得老大,凉风吹得我后槽牙生疼,看了我的表情,钟离夙又皱起了眉。

“我不是不信!”我说,“我只是......原来我猜错了,对不起,我将你当作了妖怪。”

他睁大了眼睛,反有些笑了:“你就这样信了?”

“这世上多得是怪事,你不过是比寻常人有些不同罢了。”我拍拍他的膝头,伸手指向天边那一轮月亮,“曾有人驾着大车,到月亮上去过,月落日升之处,还有一群人,皮肤同你一般雪白,有金发,有红发,有蓝瞳,还有绿瞳。”

钟离夙前头还默默听着,到后边却颇警惕地审视我:“你又在胡言乱语了,是不是?”

“就知道你会不信。若我说有人穿越千年万年而来,样貌生平,都换了样,你信不信?”我笑笑地问。

他跟着我笑,笑了一阵又昂起头来叹息:“若真有这样的事就好了,我要改头换面,去做普通人类。”

他的眸子幽深,此刻看起来只是浓黑的,肤色虽白,却远不如那一天阴森可怖。

此时他正看着我笑,一排皓齿整齐洁白,非常动人。

我有些走神。

他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怎么了?”

我摇摇头,犹豫了许久,却还是问他:“若你是人类,怎会......”

他神色一变,我看出来,他不愿提,也就不问了。

坐在这里,能够俯瞰这座大院子的每个角落,钟离夙的宅子在四通八达的正中央,其余的屋子看似也有别的主人,煎饺此刻正翘着尾巴溜过墙垣,抬起头冲着我们喵了两声,委在墙根趴下了。

钟离夙垂望着黑压压的院子,我也垂望着黑压压的院子,鼻涕又要冒头,我吸了吸鼻子,发出吭吭的声音。

“真脏!”钟离夙嫌弃地看着我,不情不愿从怀里掏出一方白手绢来。

我展开看了,那手绢很白净,只匝了边,什么花样也没绣,估计不是姑娘送的,也就不再讲究,道了声谢就拿来用了。

“我叫怀柔,这是我本家的名字。”捏着脏手绢,我没头没尾地说,“忽然想起还没告诉过你。对了,这手绢,我洗了再还你。”

“你留着吧,谁家的姑娘会用袖子擦鼻涕。”他啧啧感叹,还不忘记连连摇头。

我毫不留情地戳穿了他:“你现在这么嫌弃,当初还不是出了银子,在青楼里点了我?”

他听了也笑,勾起我下颚来反复地看:“是你的血滋味儿有些特别,比你这张寡淡的脸,简直诱人百倍。”

“切,不认算了!”我拍掉他的手,催促道,“快带我下去,我晚上还饿着肚子呢!”

话音未落,墙边传来闷闷的一声响,像是什么重物牟足了劲撞上来,细碎的砂石哗啦啦顺着墙面往下落,煎饺十分机警,圆圆的猫眼在夜里仿佛火炮,亮得骇人。

我吓了一跳,回身往后瞧了一眼:“什么东西?啊!竟是怪兽在撞院墙!”

那怪兽仰头啸叫了一声,咧开血盆大口,喷出阵阵热气,吓得我险些失足跌下去。

幸亏钟离夙单手捞住我,将我牢牢按在墙沿上:“此处固若金汤,你怕什么。”

废话,他有那上天入地,生杀予夺的本事,我可没有!

不等我跟他争辩,便被那从他袍袖中挥出的红光闪了眼——暗夜里,那一道光束如红色的游龙一般,嗖的一声窜出,疾疾地冲着那张牙舞爪的怪物扎了下去,束在他左侧翼膀的勾甲上,硬生生将那庞然大物提向了半空。

那怪兽奋力挣扎,叫声震破天际,撕裂了半边翅膀,就更是瞪着猩红的眼睛发狂。

钟离夙不动声色,指尖轻盈如在弹奏,那红光却十分勇猛,在那怪兽坠落之际,直直扯掉了那丑陋的脑袋。

庞然大物重重落地,片刻蒸腾,化作一滩血水,而那红光渐渐消隐,直到消失在钟离夙的指上和腕间。

这怎么也不像是人类能够驾驭的招式。

最初那时,他身受重伤,以一当百尚有余力,如今他身子大好,解决那异兽更是不费吹灰之力——我穿越而来,不懂武功奇学,可我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钟离夙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又是多么的危险。

我看着他的侧脸,在心中默默地想,这人将来会是恶贯满盈的大反派,可此刻,扪心自问,他害过我吗?

“你看什么?难不成我斩杀异兽的模样,你觉得潇洒?”他轻佻地同我玩笑,一点不像血战之后。

“我看你这人好厚的脸皮,搂我这样紧,是不是盈盈不堪握,你舍不得松手了?”我指了指方才救我的那只手。

他这会儿倒不急恼,掂量我说:“看来你用不着我,自己也下得去。”

我这才反应过来,闭严了嘴,抓紧了他的胳膊不松手。

落地时还算轻盈,我回头看了一眼高高的院墙,仰足了脖子也看不到头,说是安全也好,隐秘也罢,我却老觉得,这里更像是一座自我封闭的牢狱。

晚间来送饭的又是那木头桩子一样的人,还是搁下食盒转身就走,一句话都不讲。

冲着他的背影,我道了声“多谢”。

他回过头,一张嘴,口中掉出一截长舌,直垂到脖子处,口齿不清地对我说:“慢用。”

我吓呆了,一时间都忘了喊叫,待他走了,才问钟离夙:“这这这......这也是人类?”

他见怪不怪,执着筷子云淡风轻:“这院子里只有人类。”

在这大院里生活了几天,我渐渐发现,这里虽封闭隔绝,但并不如我想象一般,是龙潭虎穴,鬼窖魔窟。

钟离夙的地位很高,但也算不上什么统领,此处并非制度森然,没什么上下之分,大伙据在一个院子里住着,颇有点搭伙过日子的意思。

我偶尔会同长舌小哥聊聊天,看久了,他的样貌也并不吓人,口音虽然离奇,但还有些诙谐。他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厨子,每屋的饭食,都是他来负责。

听说这大院里还有人化出了鱼腮,有人能够四脚疾走,爪似虎狼。

不过,他们都同钟离夙一样,坚称自己就是人类。

我还认识了一个姑娘。

这姑娘样貌寻常,她说,她才是人类。

据她自己说,异兽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几年前才横生灾祸——那怪物最先出现,便是在她们村子里,彼夜鸡鸣狗吠,村民都以为是豺狼来闹,男人们抄家伙出去看了,再没回来。

那一夜,整个村子里的人,只剩下姑娘一个。

她说,怪兽是凭空出现的,这东西残暴嗜血,凶猛异常,哪怕是缺了四肢也能再生,唯有斩掉头颅,才会灰飞烟灭。

我问她如何得以逃脱,她告诉我,是那虎爪狼足的男人救了她。

那男人我见过,除了脑袋,通体看着都不像人,整日地四足疾走,在院子里跃来跃去。我刚来的时候,他只有手足异变,可这几天,我看他的胳膊和腿,好像也开始兽化了。

我头一回见到这男人就吓了个半死——当时他蹲坐在地上,背对着我,我上去搭话,他转过头来,满口血肉残渣,爪子里还抓着一只半死不活的羔羊。

我吓坏了,大声冲着他比比划划:“我——我是钟离夙的——大血牛——哞——”

两手比作犄角,我绘声绘色地表演大血牛:“别——吃——我——”

感觉自己像个幼师。

那人看了我半天,又埋头啃食那只可怜的小羊,含糊不清地说:“我听得懂!”

“那,那我去拿些熟食给你吃吧,你这样会闹肚子。”

“我只吃生肉,你走吧。”他不理我了,过了会儿,却又说,“你是钟离带回的那个女人?”

“是呀,他说,是我的血有些特别,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男人答非所问,只对我说:“你要多去看看流霞,她同你一样,都是寻常人类。”

原来那个被他救回的姑娘,名叫流霞。

流霞说,这男人对她很好,百依百顺,可她害怕男人,他的样子丑陋,行动也很鲁莽,尤其是生啖血肉的模样,令她觉得十分恶心。

我觉得惋惜,可也无可奈何,毕竟男欢女爱,讲究你情我愿,的确强求不得。

其实我觉得,院子里的人都蛮好相处,只是乍一看吓人——比如长舌小哥其实是个话唠,狼足小哥是个木头暖男,至于钟离夙,我常觉得他是个内心贪玩的人,恶作剧也只图个有趣,目前并没什么坏心眼。

未来的事情,就等未来再说吧。

我偶尔发梦,会梦到异兽伤人,醒来常常都是一身的冷汗——按照流霞的说法,异兽是凭空出现,可事情总讲究个因果,说是凭空,也该有个由来。

再者,那日跟云痕匆匆一面,还见着了原书的女主。她既已被云痕救起,想来家中已遭变故,可钟离夙却说不认识她,也未曾杀过她的父母,其中究竟又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这日,正想着,忽有个毛茸茸的东西趴在我脚边,我低头一看,原来是煎饺在蹭我。

我伸手逗了逗它,它趁势叼走了我袖子里的白手绢,一扭一扭地跑走了。

我起身追它,它并不急,先是快跑两步,见我落后就停下来看我,像是在等我似的。

“你要带我去哪?”我一边问,一边跟了上去。

煎饺带我出了宅子,在院子中横行,途中还遇见了流霞。

“怀柔,你这是要去哪里?”她截住我,往我要去的方向瞧了一眼,“你可别到后山去,那里最险。”

“如何最险?”

“钟离在那里修炼邪功,保不齐会走火入魔,你当心有去无回。”煎饺冲着她喵了一声,被她蹙着眉驱赶,“去,我最怕猫了,这东西邪性着呢!”

那狼足的男人蹲在远处石阶上,默默地看着她,她见了,掩着鼻子快步离开,那人也没说什么,蹿跳着又跟上了。

煎饺还在原地看着我,耳朵一动一动,似乎是在恳求我跟它走。

我心中介意流霞的话,有些害怕,可看煎饺那么坚持,还是决心跟它去看看:“走吧。”

我第一次来后山,原来这里郁郁葱葱,并不荒芜,深处还有暗道,只够一人行走。我将煎饺抱在怀中,只身通过暗道,内里另有广阔,雾气蒸腾,伴着潺潺水声,仿若仙境。

想不到这里别有洞天,竟有这么大的一片温泉。

“谁准你来的?”

浓雾深处,钟离夙的声音带着愠怒——我这才影影绰绰地辨别出他的轮廓,他大半边身子浸入水中,只有肩往上靠在山石上,显然是在泡澡。

虽说浓雾如屏障,可我还是本着“非礼勿视”,自行遮住双眼,解释道:“抱歉,是煎饺将我领来,猫儿怕水,它或许是误会你遇险,让我来救你吧。”

“出去。”

如此简短的一句话,我却听出他声音有些异样,再加上我转身要走时,一直乖懒的煎饺忽然扑腾起来,我不免觉得有些奇怪。

“你,你没事吧?”我问。

“出去。”他一动,水声阵阵,其中却似乎还掺杂着金属与山石碰撞之声。

他在温泉的最里侧,我则在入口处站着,四周并不见有路,唯有一排石阶,是从水底延伸而去。

我抿着嘴唇想了想,将煎饺放在地上,自己则脱了鞋袜,脚尖踏入了水中。

“好烫!”我缩回了脚,大骂,“你这是泡澡还是煲汤,什么皮肉禁得住这样的炙烫?”

钟离夙起了怒意,抬手锤打水面,喝斥我:“滚出去!”

这一次,我却一下看清,他并非不着寸缕,而是穿着单衣,那被他抬起的手腕上,拴着一条粗粗的铁链。

“你,你这是做什么?”莫非他真在这里练什么神功,害怕走火入魔,才将自己拴住?

我赶紧盘坐在对岸劝他:“你已经很厉害了,武功绝学哪有尽头?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古以来,多少英雄豪杰都毁在一个贪字上?你还是不要这样铤而走险,解了锁链,我们回去吧。”

雾霭迷蒙中,红光一闪,呼啸而来。

那光束破开水面,犹带着蒸腾水汽,直直地向我袭来,我来不及躲闪,下意识闭上眼,那光却停在我眉心半寸位置。

“走!”钟离夙的声音极度克制,嘴角渗出丝丝血迹。在雾中,他的眼珠已全红了,雪白的皮肤几乎与浓雾化作一处。红光紧紧地绕在他手腕上,被他握拳攥住,缠绕之处勒出了两条紫痕。

我忽然意识到,并不是他操纵这道红光来威胁我,而是他控制了这道红光,我才免于一死。

“钟离,你,你没事吧?它可会害你?”我手脚并用地爬起来,也不再顾着烫,赤足迈入了池水中,“你撑住,我这就来!”

“滚!”随着这一声暴喝,大口乌黑的鲜血落入水中,丝丝缕缕散了开来,钟离夙红着眼挣扎,扯得铁链铮铮作响,“别过来!别过来!”

自我认识他,他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过来”,可此刻,他却一心只想叫我离开。

越向他靠近,我越觉得水温不再焯烫,甚至待我来到他面前,竟觉得通体遍寒。

他双眼猩红,脸色惨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更显得满口鲜血尤为瘆人。

“钥匙在哪里?我放你下来!”他不答话,我便伸手在他袖口处摸索,这才发现他浑身冰凉,“钟离,你要什么?你要什么?”

他听我这样问了,忽地笑起来,那笑声阴沉虚弱,配上他此刻的样子,恐怖异常:“我要什么?我要你全身血肉,你给不给?你给不给!”

我被他吓住,后退两步,跌坐在水中。

“滚出去,谁要你假好心!”

“我的好心是真的,可我也不能因为好心将命搭上,那是傻子!”我早已不怕他,听他对我喊,便扯着嗓子跟他吵,“看你这样厉害,还有力气喊叫,想来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

说完,我本要走,却听砰的一声,那玄铁的锁链四分五裂,断成了几截,镣子还拴在他手上,却已牵制不了他了。

他发狂了。

两颗獠牙锐利无比,从他双唇之间显露出来,赤红的眼中浑浊不堪,颈间青筋四起,在森白的皮肤下分外吓人。

我往后退了一步,周身的池水冰凉,与热气相接,雾气更浓。

他这样子,比最初那天更加可怖。

逃!

第一反应就是逃,向前跑了两步,却因水的阻力跌倒,回头却见钟离夙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他这副模样,哪里像人?

须臾间,他已将我扑倒,双手将我牢牢按住,令我动弹不得。袍袖中,那束红光又汇聚起来,仿佛化出了实体,慢悠悠舔过我的脸。

他的唇齿贴住我侧颈,脉搏跳动之处,声音沙哑不堪,简直像换了个人:“你这血,至臻至纯,若能日日饮用,功力必将大有长进。”

他通体冰凉,引得我也发抖。

只听他又继续说:“只是日复一日,未免缓慢,今日饱餮一番,未必不是美事。”

我吓哭了,他口中鲜血粘上我的皮肤,粘腻难受,我却不敢动。

尖齿贴着皮肤,略略有些刺痛,我却忽然醒悟。

“你不是钟离!你是谁!”我推不动他,改锤打他的身躯,然而除了泄愤,却只是徒劳,“钟离最厌弃他要吸食人血!他这么做,是万不得已,绝不会说出这么贪婪的话来!”

他发出沉沉一声笑:“我一直如此,是你愚蠢,偏要对魔头施善。”

“他不是魔头!”我向来是越怕越能喊,此刻更是吼他,“我不许你说他!他两次救了我的命,是我的朋友!你这混蛋快把他还来!”

“你的朋友?”他瞳中血色此刻已遮去眼白,双目都是赤红浑浊的一片,简直要滴出血来,阴森森地发笑,“拿你血肉,换你的朋友神志归来,圣女你意下如何?”

“你不必讽刺我!我不是什么圣女,只是个贪生怕死的人类,可我就是不信他会如此,哪怕今日你杀了我,这笔账,我也不会算在他的头上!”力气耗尽,我不挣扎了,只是冷眼瞪着他。

尖牙刺破皮肤,还同上次一样,十分麻木,并不怎么痛,我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血液正在流失,而这人尤其贪婪,全然不顾我的死活。

“钟离夙。”我想叫他的名字,张了嘴却出不了声,“你可,你可不能杀我。” 我这一句,我自己都没听见,不知此刻发了狂的他听见了没有。

我也没力气再想了,昏昏沉沉的,眼睛不听话地闭了起来。

穿越以来,我最熟悉的便是陷入昏迷再转醒,如今我睁开眼,早已没有第一次那种茫然。

我照例仰躺在这一方屋子里,身旁照例没有侍奉丫头。

但并不是无人的——我一睁眼,便见长舌小哥低着头盯着我看,面无表情像尊雕塑。

“你醒啦。”见我醒来,他开口与我招呼,一截舌头不听话地垂下来,哈喇子差点滴在我脸上。

我坐直了身体,靠在床头,揶揄他:“我说你来探病,不带礼品也就罢了,至少也带点笑模样,你如此白衣长舌,板着个脸来看病号,神智不清的还以为是白无常来引路了,好人也要吓个半死!”

长舌小哥却有自己的苦衷,他说:“正因为我舌头长,一张嘴就耷拉着,才不能笑。他们说,我一笑起来,就像热急的狗。”

我听后哈哈大笑,想象了一下,估计确实很像。

身上不比第一回,十分酸疼,听他们说,我这一次昏了足足有四五天,我试着挪动胳膊腿,倒没什么大碍,只是觉着虚弱乏力。

那狼足男人后也来了,捕了两只肥乌鸡来,让长舌小哥炖给我吃,补得我满腹流油。

钟离夙却还没来看过我——我知道,他是心怀愧疚,不好意思过来。

听说他那天几乎癫狂,险些收敛不住,致我毙命。

无人胆敢上去阻拦,还是后来他自己硬生生克制,才找回了神志。流霞说,我被他从后山抱出时浑身是血,全身几乎只剩了一把骨头。

我抬手摸了摸侧颈,既无牙印,也无伤痕。

流霞平日不来,只等无人的时候才来看我,估计是心里害怕长舌和狼足。

她来时总是劝我,要我离钟离夙远一点,说你看看,同他混在一起于你有什么好处,他是神通广大,只有你险。

我不以为然,大大咧咧地说:“我们是歃血为盟,也算过命的交情,他不会害我的!”

流霞神情肃穆,默默向外望,片刻又说:“我是一定要逃出去的。”

“逃?”

她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当然要逃!这里多么恐怖,难不成你要在这里待上一辈子?”

“外头不是更加恐怖?那异兽杀戮成性,你也是见过的,这里的人虽样貌奇怪了些,但好歹救过咱们的命,我总觉得更踏实些。”

“你糊涂啊!”她恨铁不成钢般地责我,“说一千道一万,咱们人类才是一伙,他们说自己是人类,可谁知道?你又如何能保证这异兽凭空出现,与他们全无关系?”

我不认她说的,可一时半会也不知怎么反驳,便默默地不说话。

她却还有话要说:“你不妨琢磨琢磨,为何全天下都骂这里是邪教魔窟?莫非天下人都疯了,只有你一个清醒?若不是那兽足的男人对我心存邪念,若不是钟离夙惦记着你身上血肉,他们还会出手相救?同为人类,我才劝你,不要与他们推心置腹,否则有朝一日死无葬身之地,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你......”我犹豫着问,“你要逃到哪里去呢?”

她说:“听闻霏云谷谷主云痕为人侠义,心系天下苍生,若能得到他的庇护,便不怕这些怪人纠缠。”

我敷衍地点点头,心想,云痕此时怕是正忙着跟女主演绎师徒虐恋,估计没有闲工夫来搭理咱们这些路人甲。

说话间,听见一声软绵绵的猫叫,正是煎饺大摇大摆走了进来,如入无人止境。

流霞怕猫,躲着煎饺快步离开了,煎饺蹿上我的榻子,正用脑袋蹭我,却听闻钟离夙站在门口叫它。

煎饺不走,钟离夙也不敢进来。

我抱起煎饺下地,走出大门却只看见钟离夙匆匆离去的背影——他一定是不知该如何与我相对。

我也不想勉强,故意引他不快,在床上躺了些时日,如今正是心上长草,刚好出去透透气。

狼足这几天顿顿都给我捕野味来吃,乌鸡、兔子、有一次竟抓回一只大山猪,抓来时还在嚎叫,叫得十分凄惨,但炖起来很香,连平时不怎么走动的屋子都来讨碗肉吃。

我想去向他道声谢,可他没在自己屋子里,倒在外头的草棚里踞着,真像只野兽似的,让人看了可怜。

我走近那草棚,问他:“如今天气还冷,你身上又没皮毛,何苦睡在外头,不进屋去?”

他听了我的话,换了个姿势,拿兽爪费劲地搔了搔耳朵,没头没尾地问我:“我臭不臭?”

我不明所以,想了一会儿,似乎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心疼地问:“是流霞不许你回屋子?”

他不说是,也不说不是,跃出草棚,扬起一片草灰,只留下灰头土脸的我。

他跃到那不苟言笑,正在晒太阳的长舌小哥面前,又凶巴巴地问:“我臭不臭?”

长舌小哥一副冷峻面孔,开口却惹人发笑,诙谐中还有些贱嗖嗖:“臭死啦!臭不可闻!”

狼足撒开了爪子去追长舌小哥,长舌小哥也很机灵,掉头就跑,身姿分外妖娆,伴随着银铃般的笑声,人在前头跑,嘴里还耷拉出一截舌头,跟彩带似的迎风招展。

后头俩人一块儿去河里洗澡,我总不能再跟着了。

他俩去洗澡,没想到那长着鱼鳃的姑娘正在河底泡着,骂骂咧咧地浮上来,手里还抓了一只绿壳的大河鳖!

她来找我时,一边抖落身上的水,一边将那比脸盘子还大的鳖递给我:“听说你身子虚,拿去炖王八汤喝吧!”

我领了她的心意,可最近补得厉害,心火颇旺,再喝下这滋补汤,非得鼻血横流不可。

她听了,倒很痛快:“你不要?那我丢回河里去!”

我欲与她告别时,她却向我提了个有些特别的要求。

她说:“哎,我能摸摸你的脸吗?”

我开始不明白,看到她颊旁不算漂亮的鱼鳃时,却全懂了——她看着岁数不大,若没这两处多余,模样也是颇清秀的。

她的手指有些湿润,还带着微微的河腥味,触过我的皮肤时,却分外小心。

她反复摩挲着我的侧脸,喃喃说道:“真是光滑细腻,我原本也是如此。”

她对我说,她本是人类,与父母临水而居,靠捕鱼为生,某日突遭异兽袭击,母亲惨死,父亲出逃,她为了保命,只好投入湖中,却久久不见异兽离去,直至闭气太久,晕了过去。

后来她虽漂上了岸,捡回一条性命,可没想到脸上竟渐渐化出鱼鳃,被人们厌弃,听闻这里能找到同类,才投靠了钟离夙。

“钟离是个好人。”她对我说,“不论外头的人怎么说,咱们大院里的人,都是好人,都是一家人。”

是啊,我也觉得,钟离夙是个好人。

可这个好人未来却杀人如麻,嗜血成性,究竟是为什么?

那天最后,我才见着钟离夙。

当时我在山脚下采花,意外撞见了他——他不憔悴,只是非常狼狈,脸上还粘着土,手握着个铁铲,指甲缝里还有泥。

见到我,他神色闪躲,不好意思跟我说话,反而是我问他,哎,你挖土豆去?

他啪的一声扔了个东西在我脚边,抬腿就走,我拆开一看,竟是一只长须子的老山参,看这形态钟灵毓秀,想来是长在险峻之地。

我追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袖子:“你掉了东西。”

他瞥了我一眼,闷闷地说:“给你的。”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是给我的?”

他又不说话了,我只好哄他:“我身子好得很,是吉人自有天相,不用滋补。”

他因这句话回过头看我,表情有些不悦,像是埋怨我,又像埋怨自己:“你这傻子,若那天再差分毫,你就死了。”

我说:“所以更要谢你,你能分毫不差,免去我的闪失,必然是多番忍耐。我只管两眼一闭,便昏迷了,你却要与心魔作战,一定忍受了许多艰苦,全凭意志不屈。”

有句话,我们见第一面他便问了我,如今,他又问了一遍:“你为何要对我好?”

想了想,我答:“起初,是想依靠你的力量,确保自己活下去,后来,是因为我……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朋友?”

“钟离。”我轻声叫他,“你喜欢我吗?”

“我怎会喜欢你!”他听了这话就跳脚,矢口否认。

“我想也是,我在做梦了。”我点点头,“可能是来到这里孤身一人,最初便遇见你,可能是你几次三番救我性命,可能是那天在院墙上月色真美,你又恰好与往日不同,总之,是我会错了意。”

我抬起头对他笑笑:“我受伤的事,你不必介怀了,因我喜欢你,我自找的。”

他听了这话哑口无言,站在原地不动了,等我迈开步子,他却又忽然开口叫我。

“我再答一次!”他追上来,站在我面前,神色既不像往日轻佻,也不似当初烦躁,眉眼语气,无不真挚诚恳,“我能否再答一次?怀柔,你的喜欢,我很想要,但不知自己是否配得上。”

他话说了半截,又转了个弯,神色落寞地低下头去:“若不为了你的血,我大概不会救你回来。”

我踮起脚拍拍他肩头:“于你而言,取我性命易如反掌,留我存活,才是艰难。你能够分辨善恶,懂得对抗自己的欲望,自身虽有苦衷,但没有为自己开脱,也没有因此自暴自弃,反而一直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已经是个难能可贵的好人了。”

“你在哄我?”他将信将疑地问。

“钟离,我们坐会儿。”我冲他晃了晃手中的野花,笑说,“我编花环给你。”

我与他席地而坐,也分他几枝花草:“在我原本生活的地方,大部分人都很庸碌,只顾着自己乏善可陈的一点事,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一生。人们倾尽百年,为得或许就是盖一间屋,置一辆车,或是有钱去天南海北瞧瞧看看,餐餐盛宴,件件新衣,如此而已。”

“如此看来,人类心中并无什么侠肝义胆,更别说是天下胸怀。”一边编花环,我一边说,“可是遇着天灾人祸,遇着流毒恶疾,遇着犯罪作恶,还是会有人义无反顾,前赴后继地往前冲。这些人可都是书中记载的英雄?并不是的,英雄能有几个?大家也都是血肉之躯,是无名之辈罢了。”

我将手搁在他背上,轻轻拍了拍:“他们同你同我都一样,有人会为一个铜板斤斤计较,有人会因性格懒惰而取巧偷闲,或许也曾说过谎,有意无意地伤了别人的心,但那又如何?在弱者面前,比起消灭和凌虐,他们选择了仗义执言,选择了挺身而出,像你一样。”

钟离夙说:“若人人都能如此,倒也好了。”

“的确,世上有好人,自然也有坏人。钟离,我所在的地方,有人满腹经纶,却偷窃弟子的成果;有人腰缠万贯,却搜刮百姓的脂膏;有人英俊潇洒,却侮辱女子的清白;有人德高望重,却愚弄民众的心智。这世上愚人很多,他们说你是魔头,说没有用,君子论迹不论心,你从未做过坏事,绝对是个端正坦荡的好人。”

他有些自嘲地笑笑:“或许人性如此,既无力抵抗,也不该逆天而为。”

“人与动物不同,人不只有本能。释放本能是人性,克制本能,则是文明。”我将编好的花环戴在他头上,“你克制嗜血,说明你懂人类的文明,你爱护我,说明你重情重义,该奖励你一顶圣冠,暂且先用这花环充数吧!”

他依葫芦画瓢地编了半天,编出个松松垮垮的草圈,戴在我头上,衬得我是那小白菜地里黄,仿佛马上要去卖身葬父似的!

我只好同他玩笑,勾着他的下巴调戏他:“唉,果然,我是命比纸薄,你是人比花娇!”

说完,我趁他不备在他脸颊啄了一下,惹得他起身追我。

他戴着花环,发怒也并不吓人,我跟他打闹,他便抢走了送我的手绢,说不给我了。

“哎!还我!你这人真小气,给了人还往回要!”见他不给,我叉腰跺脚,“快给我!”

“你向来只会惹我生气,还说什么喜欢我!”

我也不服,反冲他喊道:“就是喜欢嘛!”

他愣在当场,似乎是一时半刻没琢磨过味儿来,熄火不喊了。

正闹着,狼足从远处跑来了,火急火燎的,说是云痕带着一众人,说听闻前几天钟离夙走火入魔,险些害死一个人类,这才来查看情况。

我知道他口中的人类是我,也知道,他是来兴师问罪的。

两次我见到云痕,都是这样的夜里。

他白衣飘飘,恍如谪仙,跟这座僻远的大院子实在并不相称。

此刻,他领着众人站在院落中央,钟离夙的宅门之前,身旁正是之前那被我猜作女主的姑娘。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三)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一)

我穿书了,不巧,偏醒在男人床上。

别人穿越,身份是一顶一的光鲜,轮到我这个倒霉蛋,一醒来便成了大反派的口粮。

此刻,这高大俊美的男人压着我,瞳中隐隐有赤色。

他正对着我笑,肤白唇红,露出两颗尖尖的利齿——他不是人类,他要吃了我。

这是篇玄幻小说,反派残暴狠戾,嗜人血。

此刻,他冰凉的手指慢悠悠地逡巡我的身体,划过我的脖子和肩,顺势捉住我的手腕,放在脸侧轻啄。

我当然不会蠢到将这当作一个吻。

果然,他张开艳红好看的嘴唇,尖齿挨着血管处薄薄的皮肤,戳出两个小坑,又痒又痛。

我只觉浑身都出了汗,上下牙不住地磕碰——若真死在他床上,我也算艳鬼一只,可若是如今这样被他打了牙祭,未免就太憋屈了。

“书里说是吃干抹净,也不曾想会是这么个吃法。”慌乱之下,我自言自语,咒骂起来,“那写书的也是王八蛋,写春宵一度,还偏度死了人。”

他攥着我手腕的力度极大,我半边身子都冰冰凉的发麻,见我叨咕个不停,他眉头轻蹙:“你吓癫了?念经驱我不成?”

恐惧催生疯狂,面对此情此景,我忽然不受控制地开口骂他。

“你若吃不饱,该上饭馆去!到青楼来不找乐子,却惦记着将人啖肉饮血,真不要脸!”

恐惧之下,我反而壮了恶胆,身子还僵着,脑子却很活泛,伶牙俐齿地骂起来,“我这细胳膊细腿,能有多少血,又能有几两肉?扔到荒郊野岭,豺狼都未必忍心吃我,你果真是畜生不如!”

他被我骂得冷着脸发笑,笑得我心里发毛。

短暂的疯狂过后,我在这个笑里找回了理智,也认清了自己的处境。

他终于将我吓哭了,鼻涕眼泪淌了一脸,我口齿不清地向他求饶,结果当然不管用。

哭累了,我的心也凉透了,面如死灰般催促他:“算了,算了,你赶快杀了我,别耽误我去投胎。”

这下,他放声大笑,懒洋洋地撑着脸,敛着好看的眉眼:“不会这么便宜地杀你。”

这是什么话?

他恃强凌弱不够,还要猫戏老鼠一般戏弄人?还不肯给人个痛快吗?

果然是个暴虐无道的人渣!

死到临头,又有何惧?我心中没来由的一股怨气,重重推了他一掌。他十分惊讶地瞪着我,不等我后悔求饶,便口喷鲜血,向一旁栽了下去。

不止他惊讶,实际我更惊讶。

我怔怔地看着自己柔柔弱弱的手,想不到我一个区区路人甲,竟有如此凌厉的掌风,一掌打倒了大反派!

我爬起来,用手探了探男人的鼻息,气若游丝——他还没死,想来是正在昏迷。

这本书我看得囫囵吞枣,不太仔细,只知道个故事大概,但尽管如此,我仍知道这人是作恶多端的大反派,钟离夙。

我阴差阳错,穿越到这里,实际脑子还有些发懵。刚才做下的种种,也不过是人在意外来临时的本能反应。

但此刻,脑子冷了,也渐渐地思考起来——若此刻杀了他,或许能免这世间一场生灵涂炭。

我出了汗,全渗进了头发里,痒得心烦,伸手却摸到了一枚簪子。

几乎是鬼使神差地,我将簪子拔下来,倒攥在手里。

我舔了舔干涩开裂的嘴唇,俯视着这个双眼紧闭,奄奄一息的人——他是危险的,就连好看都是危险的,就像在警示我,应该赶紧将他除掉。

不杀他,等于是对着天下苍生见死不救!

可若杀他,此刻,他又并未害人……

况且,他刚刚可以杀我,却并没有。

簪子的花样硌得我手心生疼,却依旧抖得握不住。嘴唇被我咬破,血腥味涌入口腔,我却幡然醒悟。

是的,幡然醒悟。

“你犹豫什么?”

钟离夙的声音催命铃一般突兀地响起,顿时激出我全身的冷汗,紧接着便是天翻地覆,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便被他轻易擒住,那支银簪子距我的喉咙只差分毫。

无视我惊恐的神色,他再度问:“说啊,犹豫什么?”

“我,我怕得很,我不敢杀人。”我的眼中不听话地涌出眼泪来,脑中一片混乱,没头没尾地说,“虽说你不是人,可你,可你刚刚也放了我......我只是倒霉,我穿越了,我想回家……”

他兴许被我哭得烦躁,脸上露出了几分不快,眼珠愈发红亮,像一团赤火,倒更显的皮肤森白,开口讲话时露出两颗锐利的尖牙,像是猛兽,随时都要向我扑来。

我被他这模样吓得发狂,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我还在房中,钟离夙却不见了——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仔细听,那本该充斥着青楼的孟浪言语,此刻却只剩一片令人心慌的死寂。

不妙,不妙。

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床,推开门冲出去,倚着二楼的栏杆往下眺。

眼前的景象令我腿软——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我的指甲抠破了木漆,强撑着才能站立,心跳得飞快,几乎快要被我呕吐出来。

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梦醒来,我还能躺在家中的小床上。

可指甲陷入掌心的疼痛,昭示着这荒唐又诡异的一切,都是真的。

环视四周,一片血红中,我却瞬间就发现了那一双赤瞳——在离我较远的地方,钟离夙坐在一方木椅上,翘着腿。

我眯着眼睛,却依旧难以辨认他的表情。

“过来。”死一般的寂静中,他的发号施令,显的尤为昭彰。

我迈不动步子,问出的话并非我本意的带了哭腔:“这些人是你杀的吗?”

“我说,过来。”

僵持不下中,耳边忽然传来什么声音,像是野兽呼啸,却比野兽凶猛百倍。

须臾之间,我的身体被猛地一撞,像是被鹰爪擒上高空,却又很快坠落,重重地撞下一楼,砸碎了一面屏风。

这猛兽筋肉横生,熊足鹰爪,背后生出巨大的双翼,带着弯钩般的甲骨。

这显然不是我舌灿莲花便能对付的生物,此刻,它冲着我张开血盆大口,凶残地要将我吞入腹中。

钟离夙依旧端坐着,垂眸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忽然,他甩起袖子,一道赤红光束像是生了魂,束绳般缠住这猛兽的脖子,一圈一圈勒紧,猛地一扽,这巨物吃痛地嘶鸣一声,放开了我,仰面砸在钟离夙的脚下。

他白而修长的手扣住异兽的头顶,面带浅笑,纹丝不动,却见那异兽痛苦异常,鸣叫着挣扎起来。

片刻,在我的面前,钟离夙捏碎了那猛兽的脑袋,血淋淋,黏糊糊,直崩了我一脸。

可恐惧早已盖过了恶心——我眼睁睁看着那巨大可怕的身体如同被腐蚀一般,缓慢地化作一缕飞灰。

钟离夙不动声色,一切归于沉寂,只余下我粗重的喘息声。

周围似有异动,越来越多的猛兽缓慢又沉重地向这里聚集。

有人破开了一楼大门——他被这猛兽扯下了一条腿,此刻正靠胳膊匍匐着往前,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救我!救命!”几乎是从身子深处,他挤出这么一句沙哑的话来。

我想喊,却动弹不得,只得僵坐着指向他身后——门外,那里正有两只猛兽缓缓靠近。

钟离夙冷眼看着,甚至带了一点笑意。他的单衣本是白的,此刻已全红了,咧着衣怀,露出异于人类的雪白皮肤,也被染红。

他似笑非笑,冲着我伸出那只刚刚用于屠杀,满是血污的手,缓慢地招了招:“过来。”

此刻,他或许是我最安全的选项。

我的腿剧烈颤抖着,根本无法站起,只好伏低僵硬的身体,一步一步向他爬了过去。

手掌挨在地毯上,沾上一层血红的粘腻,我强忍眼泪,咬紧了牙关才终于来到他的面前。

“救我。”我攥紧他的衣角,一层薄布竟已湿透,拧出一滴一滴的鲜血来,溢满了我的手掌。

钟离夙蹲了下来,垂头看着我,没说话。他的手缓缓地轻抚我的面颊,留下一行血指印,接着,他用这只布满了血色的手掌,轻轻地遮住了我的双眼。

血腥味充斥着我的呼吸,我强忍呕吐,在他手下一动不动。

耳边是猛兽独有的啸叫,有时离我很远,有时又很近。

钟离夙从头到尾不发一言,只有最后,那道红光扫过风中,发出嗖的一声。

视线恢复,他的手垂落在我肩膀,四周已没有猛兽的影子,只有一滩一滩的血水,和刚刚呼救那人模糊的残肢。

我捂着嘴想吐,一忍再忍,才拽了拽钟离夙的袖子:“快走。”

他又像最初那样,发出一声轻笑:“你要跟我走?”

此时此地,真不是一个说废话的好场合,我强撑着站起来:“救我,我给你血。”

钟离夙会出手救下我这个拖油瓶,绝不会是大发慈悲。

指望他这样的大反派大发慈悲,无异于痴人说梦。

那么,我一定是有用于他,可纵观全身上下,我估摸着,他是看中了我细皮嫩肉,好入口罢了。

成了大魔王的预备口粮也未必是坏事,反派也有反派的尊严,总不至于被人半路夺食。

我就这么一路琢磨,一路走神,连钟离夙停下脚步都浑然不知,直至撞上他的背,连退了三步。

“哎哟!怎么不走了?”我从他身后斜探出脑袋,这才瞧见前方站着乌泱泱一众人,披坚执锐,个顶个的不好惹,连忙把脑袋又缩了回去,将钟离夙当作了我的肉盾。

“你这魔头!城中动乱,可是你搞的鬼?”有个声音质问他,我本想瞧瞧这胆大的壮士长什么模样,却终是没那个胆子。

其实我想告诉他,一般小说里,说出这句台词的,都早早地领了盒饭。

不知是不是我距钟离夙太近,竟听到他轻轻一声叹息,像是颇为无奈:“让开。”

又是那声音,还是那样义正词严:“你如此恶事做尽,难道不怕因果报应?”

钟离夙倒不像别的反派,张口便是一句猖狂挑衅,或是仰天大笑一阵,再述尽自己生平——他只是不说话了,或许身居高位者,不论正派反派,总是沉得住气的。

思来想去,我躲在他身后,小声说:“那个,不是他。”

没人搭理我,我又探出脑袋来,冲着对面人群摆笑脸:“各位英雄,各位好汉,冤有头债有主,那怪兽的确不是他从中作祟,还请各位高抬贵手,放我们走吧。”

方才那打头阵的人又来起哄,好像全天下就显得他刚正不阿。

“你这黄毛丫头,小小年纪竟投靠魔头麾下,劝你速速束手就擒,从此改邪归正,我们也放你一条生路!”

见他说起没完,我扁扁嘴,偷偷嘀咕了一句:“一个配角话这么多,只嫌自己死得慢?”

那人竖起眉毛:“你念叨什么?”

我连连摆手:“没没没,英雄您说的对,我们是邪门歪道,如今天下大乱,苍生苦不堪言,您这名门正派,还是快快救人去吧!”

那人四肢发达,头脑倒也不算太简单,此时听出了我在讽刺他,怒道:“自古正邪势不两立,只是各位英雄宅心仁厚,才让你们魔教愈发猖狂,今日我便出头来做这个恶人,先杀你这魔教同党,以儆效尤!”

这可真是折煞了我,我哪有那个富贵八字去做钟离夙的同党,我不过是个路人甲罢了!

“我我我,我不是同党!”我怕极了,紧紧拽住钟离夙背后的衣服,却没见他有要出手相助的意思,慌乱之下,口不择言,“我是,我是人质!我是他的人质!”

钟离夙刚刚还纹丝不动,一副事不关己的悠闲模样,此刻倒是蓦地转回身来,盯着我质问道:“你是人质?呵,我胁迫了你?好,我放你自由!”

说着,他在我背后一推,将我推到了众人面前,两阵之间。

我当然不是他的人质,细究起来,他甚至还算是我的恩人。

可这人真是一点不识时务,连谁跟他一伙都弄不清楚!

他这一推,倒是把对面给唬住了——那最能唱高调的正派配角张口瞪眼,惊讶地看着我。

我连忙说:“英雄您瞧见没!这人不要我,我可不是他同党!”

混乱之中,从远处缓缓走过几个人来,为首的一袭白衣,眉目清冷俊俏,恍若谪仙。

我自然是从未见过他,可看他额间一颗红痣,我便知道,他是这本书的仙尊男主,云痕。

此刻,他走上前来,言语徐徐,问那颇高调的路人甲:“何事?”

那路人甲声情并茂地解释了一通,正啊邪啊的说了一大堆,被云痕一句“救人要紧”就给噎了回去。

而后,云痕朝这边转过来,浅浅看了我一眼:“既是人质,我自会救你回去。”

“我......”我有些犹豫地看了一眼钟离夙,“我其实……”

钟离夙冷着脸看我,还是惜字如金,不肯为自己解释。

云痕却说:“你不用怕,若你真受了胁迫,我会保护你,带你回霏云谷去。”

危机当前,我的脑袋飞快地转起来——钟离夙是个反派,反派必然没有好下场,我若跟反派走了,估计也是不得善终。

就算钟离夙破天荒饶我一命,可他如此晴雨难测,又惦记着我的血,跟着他,必然是提心吊胆,没有一天安生。

可云痕就不一样了,正派男主,那可是作者的亲儿子,主角光环,金手指,正义加成,一应俱全,简直就是欢乐美满大团圆的保障呀!

分析到这份上,不傻的都知道该跟谁走。

反正钟离夙又不待见我,于是乎,我朝着云痕迈了一步。

只迈了一步,却又停了——不为别的,只为我在云痕身后,瞧见了一个姑娘。

这姑娘约摸十六七岁,长相分外讨喜,眼下却犹挂着两道泪痕,我猜,她正是原书中刚刚被云痕救下的女主。

那么事情可就不一样了,女主已然出场,其他女性角色明摆着都是炮灰,尤其是靠近了男主,那就更是不得好下场。

跟着云痕,我混得再好,也不过是个后来居上的女二号,怎么也敌不过这作者钦点的白月光。

一般来讲,女二号有两种,一种是恶毒女配,被正义的女主轻松吊打,一种是痴情备胎,为专一的男主凛然献身。

两种都不算是什么好结局,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向来是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才不想为男人献身!

于是,我脚步一顿,身子一转,一路小跑回到了钟离夙的身后,还是那样有些苟且地探出脑袋来:“不必了,我不走!”

话音刚落,云痕的表情一变。

那是怎样的表情,我说不出——有些慌乱,还有些不甘。

我记得原文中,他与钟离夙本是同门师兄弟,但后来钟离夙叛走师门,二人也因此反目成仇。

这么多年,二人王不见王,如今在此相遇,是为了本书的女主,也就是此刻云痕身后的这个姑娘。

本来,今日该是一场恶战,但此刻女主被云痕所救,而钟离夙看见她,居然也没有任何反应,不只是哪里出了问题。

更何况云痕看我的眼神,他听见我要和钟离夙离开的表情,也都不太对劲。

许久,他见我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才说:“罢了,听闻城中有异兽伤人,诸位,你我当速速前往,以免百姓伤亡。”

不知是不是我听错了,钟离夙似乎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笑。

云痕在这一声笑中回过头来,久久地盯着他看。

这眼神看得我发毛,只好壮着胆子说:“云谷主,城中凶险,战事胶着,实在不易耽搁。”

那最爱敲边锣的路人甲却跳出来:“云谷主,就这么放过这魔头?”

我说:“他如今身受重伤,你们就算赢了他,也是胜之不武,有违侠义之道。”

云痕却不这么认为:“用兵有术,取巧而已。若能根除魔幻,一劳永逸,未必不是救人。”

我是真怕他们打起来——倒不是别的,主要是他们一个二个都有功夫傍身,只有我是个初来乍到的软脚虾,真打起来,难免误伤。

钟离夙的嘴太笨,想来是没读过什么书,我只好替他出头:“人无三六九等,事有轻重缓急,除非云谷主觉得,铲除他一人,比救十人,救百人更有用处。”

云痕盯着我看了许久,周遭很静,没人说话,只有远处异兽的呼啸掺杂着人类的惨叫。

云痕终于率着人走了,不知怎么,只剩我和钟离夙两个人,我反倒松了一口气,像是劫后余生一般。

他回过头,恶狠狠地赶我:“你这人质,别跟着我这歹徒!”

我快步跑上去,拽着他脏兮兮的袖子:“你这人真不懂事,我方才替你出了头,还正了你的名声,你怎么只知道赌气?”

他瞥了我一眼:“谁要你假好心?谁又要你强出头?”

“我不管,我就是帮了你,我对你这么好,你将来可不能加害我!”我说。

见他不答,我用力撞了他一下:“听见没!”

不曾想,他被我一撞,站在那里,又喷出满口鲜血来,吓了我一跳。

他皮肤本就苍白,五官又很深邃,一双红瞳更比寻常人类看着诡异,此刻满口鲜血配上两颗皓白的尖牙,说不尽的森然。

我却从这森然中,看出了一丝脆弱。

“对不起,我忘了我有神功!”顾不上害怕,我搀住他被血染红的衣袖,“我扶你到前头坐下。”

他却一下反手扼住我的脖子,含着胸低喘,想来是身体痛苦虚弱。

“你为何要对我好!”他凶狠地问。

“我,我......”我无所适从,他这副模样着实令我害怕,一忍再忍,才沉下心来跟他解释,“我怕你死在半路,我也活不长久,虽然偶得了这铁掌神功,可是又不会用......”

我絮絮叨叨的还没说完,钟离夙表情克制,看得出是痛苦到了极处,松开我的脖子,手改撑在我的肩上,大口大口呕出粘稠的黑血来。

“你快别说话了,赶紧坐下。”好说歹说,我扶他在一块岩石上坐了下来,“我跟你说,我不只掌力了得,还有预知未来的本事,你,你若杀了我,可就亏大了!”

他此时十分虚弱,强撑着看我:“什么?”

“你真把我吃了,准会后悔的!所以,所以......”我犹豫再三,做足了心理准备,看他真是离死不远,才磨磨蹭蹭地挽起袖子,颇不情愿地把手腕递到他面前,咽了口唾沫,提心吊胆地说,“我的血少,你可别给我抽干了。”

他看了一眼递到自己面前的手腕,又抬起头来看我。

不知怎么,没我想得那么痛,尤其眼睁睁看着,画面还有些猎奇的美感——他非人类的面庞上,五官都是独一份的好看,尤其那一双赤瞳,此刻愈发的红亮,在夜里,像是两颗玛瑙宝珠,低低垂着,半敛在浓长的睫毛和深邃的眼皮里。

“差不多了,给我留点。”我怕他上了瘾,赶紧提醒他,“我们人类讲究劲酒虽好,不能贪杯,再说,你将我留个活口带回去,等于是养了一头大血牛,总好过你如此杀鸡取卵,竭泽而渔......”

他专心致志“用餐”,一动不动,只有喉结吞咽,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我这道“佳肴”瞎叨叨。

时间长了,我倒是有些晕晕乎乎的,胡言乱语,自己都不知道说的什么:“有那么好喝吗?我都看饿了。你吃过毛血旺吗?还是说你只喝人血?我原来体检的时候,医生就说我贫血,特别......容易......晕。”

待我再度苏醒,是在钟离夙的老巢。

屋子陈设还算是周全,但也谈不上多么气派——按理讲,每一个反派在被正义的主角打倒之前,应该都是无比风光的,钟离夙作为大魔王却如此朴素,属实有点没有排面。

我眨巴着眼睛仰躺在床上,身下铺的不知是什么兽皮,油光水滑,又很暖和。

我本以为会有个姑娘守在我的床边,对我说“姑娘您总算醒了,我家主人亲自带您回来之后,您都昏迷了几天几夜啦”!

这种人,我们一般称为npc,也就是推动剧情的工具人,可我瞪着眼睛等了半天,别说人了,连苍蝇蚊子都不见一只,不知道是我少了什么步骤,没有触发剧情。

坐起来伸了个懒腰,我的目光不禁又落在两只手掌上。

借着光亮,我把手凑近了反复仔细地看,也没看出什么名堂——莫非我这路人甲是什么隐藏boss?就像少林寺的扫地僧一般,身怀绝技,手有神功,骨骼惊奇,天赋异禀?

我回忆着以前看过的仙侠剧,依葫芦画瓢般比了个运功的手势,冲着那床边的雕花木柱子实实在在地拍了一掌:“哈!”

真疼!

“嚯!哈!嘿!”

“你在做什么?”

闻声回头,钟离夙站在门口,半是疑惑半是嫌弃地看着我,神色之鄙夷,不像在看恩人,倒像在看傻子。

我还犹记得他昨晚那森白的面孔,尖利的獠牙,赤红的血瞳。可如今站在我面前的他,外貌与寻常人类无异,换下了血衣,也随之隐去了几分锐气,平添了一丝风度。

莫非这人只有吃不饱才会变身吗?

怎么感觉,莫名还有些可爱?

我摇摇头,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一边,问他:“你没事了?”

他轻声哼笑,不敛讥诮,慢悠悠走进来,不拘小节地坐在桌子上,微微扬着下巴:“你还真当我是被你拍吐了血?”

这人的性格如此恶劣,实在倒人胃口,我忍不住挤兑他:“有没有把你拍吐血,我不知道,救了你的小命,倒是真的!”

眼见他垮了脸,我又觉得自己太嚣张,怕惹急了他,赶紧补了一句:“所以,你,你可不能恩将仇报!”

他十分轻蔑地瞥了我一眼,反问道:“恩将仇报又如何?”

“这......”我倒真让他问住了,的确,就算他不计我的恩情,我也没法将他怎么样,想了半天,我只好色厉内荏地说,“你恩将仇报,天下人都会骂你!”

他不以为忤,扬了扬手臂,分外潇洒:“他们日子苦,总要挑出个人来骂的。骂老天怕折了阳寿,骂街坊怕伤了感情,骂那些名门正派,又找不出什么名堂,倒不如骂我,怎么也不出差错。”

想不到他如此耿直,一时之间倒让我无言以对。

我忽地想起什么,撸起袖子看了看手腕处,那里别说是伤痕,便是连个牙印也没有,用指腹摸上去是一片平滑,觉不出什么疼痛来。

抬起头,我忙问他:“我被你咬了,以后我也是吸血鬼了吗?”

“吸血鬼?”钟离夙眉头紧蹙,重复了一遍,面色有些不悦,“这是你们给我起的别名?”

“不是不是。”连连摆手,我试探着问,“那,那外边那些人,他们都怎么叫你?”

他脸色更差了,似乎不想多说:“你不是听见了吗!他们叫我魔头!”

说完,他就冷着脸快步离开了。

我还在床上坐着,也不知是哪一句触了他的霉头,发了一会儿愣,打算下地走走。

昨天虽然“义务献血”,今天倒也并不觉得多么虚弱,能跑能跳,反有神清气爽之感,正常人类哪会如此?难道我真变吸血鬼了不成?

走出屋子,外头是厅堂,都是些普通陈设,看不出多么玄妙,柜子处似有响动,我本以为是什么机关,小心翼翼凑近了,才发现是一只通体焦黄的大肥猫在睡觉。

我蹲下来撑着脸看它睡,趁机伸手在它金灿灿的毛发上摸了一把,它微抬起眼皮瞧我,翻了个身,又睡了。

若我真是吸血鬼,见着活物,该有食欲才是,可面对着这么一只肥润的大黄猫,我并不觉得饿,只想摸摸。

看来我并不是吸血鬼,或许传说记载并不准确,不是被啃了一口就一定会变异的。

我正蹲在那里自言自语,什么吃啊,啃啊,大肥猫啊,食欲啊,钟离夙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要吃煎饺?”

他这句话没头没尾,要不是带着明显的怒意,我还以为他要尽地主之谊,同我商量待会儿的伙食。

我自知与他没有熟到那个份上,看他表情,也猜出“煎饺”大概是这只肥猫的名字。

“没没没,猫咪这么可爱,怎么能吃猫咪呢!”我讪笑两声,摸了摸煎饺的头,在他面前做出一派人猫祥和。

他迈开长腿,几步跨过来抱走了煎饺,那懒猫在他怀中放赖,拖成长长的,金黄的,毛茸茸的一条。

想不到大反派竟是猫奴,这就是反差萌吗?

他专心逗猫,将我晾在一旁,搞得我有些尴尬,没话找话道:“那个,你好歹也是个大人物,怎么家里连个佣人都没有?”

他只撇嘴,不答话,我便猜测起来:“该不会都让你给吃了吧!”

钟离夙停下手,抬起脸,恶劣地亮出红眼睛来吓我:“都吃了!下一个就吃了你!”

“不成不成,我都跟你说了,我能预测未来,用处大着呢!”我一心求生,怕他真动了杀心,连忙说,“你不信?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钟离夙!”

他一愣,眼睛似乎转了转,片刻却说:“我恶名昭著,你知道我的名字,并不新鲜。”

“可我还知道昨天那相貌好看的白衣郎,他叫云痕!”

他冷哼一声:“他霏云谷谷主的大名,全天下谁人不知?你这点小把戏,还是不要唬我了。”

“你们曾是师兄弟,后来才彼此反目,分道扬镳,这总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吧?”我说。

他果然讶异,轰的一下站了起来,吓得煎饺拧着肥硕的屁股,一溜烟逃走了。

“你究竟是谁?你还知道什么?”他缓步朝我走了过来,双眼紧盯着我。

过去的事,我只能说个一知半解,可未来的事,我总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不过我这人有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毛病,见他此时被我唬住,反倒开始拿乔:“饿着肚子,说不清楚。”

还不等我多嘚瑟一会儿,他一咬牙,我就怂了,赶紧说:“你先别生气,有个事关你生死命运的秘密,我可以告诉你。”

我神神秘秘地冲他招了招手,也学着他的样子:“过来。”

看得出他有些不乐意,磨磨蹭蹭地在在我面前抽了个椅子坐下:“快说!”

“你可记着昨天,云痕身后有个姑娘?”

他脸上烦闷还带着迷茫:“什么姑娘?”

这......

按原书的情节,他昨晚本该与女主相识,此后一生纠葛,也终因一个情字功败垂成。可这情节实际并未发生,他如今也没注意到还有女主这么一号人物,这可如何是好?

难不成是因为我忽然穿越,横插了一杠子,挡了他的剧情线?

若真如此,也不知是帮了他还是害了他,不知给他挡下的,究竟是一场烂桃花,还是一段好姻缘。

思来想去,我只好说:“昨夜云痕身后有个十五六的姑娘,本该与你纠缠一场,你杀了她父母,自是她的世仇,可你后来情根深种,她也是你的克星。”

他狐疑地看着我:“你胡说什么?我几时杀了什么姑娘的父母?”

“保不齐是你将人吃了,不知道罢了!”我说,“你只需记住,云痕身边那个姑娘,是你命中一劫,渡了,你便能得天下,若是你真的情陷于她,那便是死无葬身之地的惨痛下场。”

“我早发现你疯疯癫癫,胡言乱语,如今还编出这样的瞎话来。”他不信我,反而嘲笑道,“功败垂成?不得好死?还是为了一个姑娘?”

“你不信就算了,等你被那姑娘伤透了心,可别来找我哭鼻子。”我翘着二郎腿说风凉话,“色字头上一把刀哟,大好的天下,就这么拱手让人了!”

他此刻沉默下来,目不转睛地看了我片刻,忽然笑了:“我倒没觉出是多么好的天下,哪有一掬土是干净的。”

我不懂他为何这样说,却忍不住问:“你向来一个人吗?”

他不答,反对我说:“倒是你们风尘女,个个都有可怜的身世。”

我听后笑了笑:“我原本的身世并不可怜,只是很平凡罢了,整天吃喝拉撒,无所事事,一辈子都是碌碌无为的。可如今回不去了,心中真是难受,那时日子虽然乏味,总有家人朋友,遇事有个底气。”

穿越再好,任你是穿成达官显贵,还是魔主仙尊,总比不过现实安稳,粗茶淡饭的安生日子。

钟离夙听着我讲,等我不说话了,他才开口:“我向来是一个人的。”

气氛有些哀愁,正说着话,打门口走进一个人来,跟木头桩子似的,直挺挺走进来,撂下饭菜,直挺挺地又出去了,煎饺此刻又溜回来,瞪着两只贼溜溜的眼睛,盯着桌上那条清蒸鳜鱼。

伙食不错,钟离夙许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口腹,对我这个活体口粮还算善待,照这个吃法,估计“献血”也不耽误我长得白白胖胖。

不过,令我没想到的是,钟离夙居然也要吃饭,也要睡觉,与常人无异。

我记着书里,吸血鬼都是不吃不睡,上天入地的。

于是,我忍不住跟他打听:“我问问你,你究竟是什么精怪?还是妖魔?”

他不答,只用筷子敲了敲碗沿:“吃饭。”

我却自己琢磨起来:“吸人血的会是什么妖怪?蝙蝠精?蚂蝗精?难不成是蚊子精?”

他的脸色绿得发黑,终于摔下筷子,怒骂我:“照你这个说法,野狗修炼成精,还去吃屎不成?!”

我竟无言以对。

“那,那你会飞吗?”我不死心,又问,“昨天看你一掌捏碎了那怪物的脑袋,想来是力大无穷,可后来赶路时又靠步行,像你这般人物,总该懂个轻功吧?飞檐走壁,多么气派!”

他沉默着喘了一口大气,站起身走出门去,又在门口叫我:“过来。”

“你要给我展示轻功吗?太好了,我从没见过呢!”我十分兴奋地跑了出去,满脸期待地看着他,“你就从这里飞到屋顶吧!”

话音未落,只觉得一道影子在我面前闪烁,反应过来时双脚已离了地,身边景物残影一般呼啸而过,疾风如刀,噌噌地擦过我的面颊和耳朵。

天旋地转,太可怕了!

停下时,我只觉得天地都颠倒了,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什么屋顶,分明是一面高大的院墙,这院墙四面封闭,只有前后两扇门,皆有人把守,圈出一方巨大的土地,分了几个院落,错错落落各自为阵。

我却没力气细看,他飞得实在太快,我是又晕又怕又恶心,都给吓哭了。

不是小说里女主角那种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啜泣,而是眼泪横流,十分豪迈,还拖出两条大鼻涕,全蹭在了钟离夙的衣服上。

他十分嫌恶地瞪了我一眼,险些把我从高墙上推下去,我赶紧抓紧了他:“对不起,我给你擦,我给你擦。”

这一擦不要紧——他身上并不似昨夜那样冰凉,反而十分暖和。

“怎么是热的!”我十分诧异地在他身上摸索起来,看着多少有些猥琐。

他三两下擒住了我,拎着我的脖领子,像是在拎一只大白鹅:“你干什么!”

“你的人形化得真好!”我发自肺腑地夸他,“若你不吸人血,我还真会信了你是个长相妖邪的公子哥呢!”

听了我的话,他不知怎么,又不高兴了,纵身从高墙上跃下,把我留在墙边,自己头也不回地走了。

“你,你不管我了呀?”我战战兢兢地冲着他喊。

他不理。

“我若失足摔死,你可就没得吃了!”

他不仅不理,还走得更快了。

“哎!钟大公子!钟少侠!”

“我姓钟离!”

他身影早已走远,最后一句话也是怒气冲冲,我给自己惹了祸,只好胆战心惊地在墙边坐了下来,等着他什么时候大发慈悲,救我下去。

我忽然想起那个看过许多次的广告。

魔君!大血牛已经被您挂在城墙三天啦!

我睡了全书最大的反派(二)